时间:2024-04-24
吴望源 陈军
2021年末,新冠肺炎疫情的再次暴发对陕西农产品电商平台产生了巨大影响,而“封闭式管理”的措施,又加剧了这一冲击;“封闭式管理”措施对不同类型农产品供应商的影响存在差异,其中,受冲击最大的是水果供应商,疫情下水果农产品价格波动最大,导致出现严重的滞销现象。应从帮助恢复营业、拓宽农产品供应渠道、加强监督管理、稳定价格四个方面保障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正常运营。
自2020年初至今,波及全球的新冠肺炎对国内农产品电商平台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疫情暴发以来,全国各省(区、市)多次发布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一级响应。疫情导致我国2020年第一季度经济增长率为-6.8%,这也给我国农产品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严峻考验。[1]同时,疫情对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带来了威胁。预防和控制前期,由于区域性的村道封锁、道路交通阻断,农产品的供应链中断,农产品的大量销售停滞。2021年末新冠肺炎疫情在陕西再度大规模暴发,疫情期间,陕西作为水果大省,其水果农产品市场受到较大影响与冲击。例如农产品冷链物流能力降低,隔离期间集体性的囤货导致市场缺货。各地交通封锁,社区封闭管理后,商品流通不畅。由于物流受阻,水果农产品的区域性流通受到了极大的阻碍。尽管批发和零售市场有部分存货,但居民封闭式管理的现象,导致外出受限,销售渠道萎缩。西安、宝鸡等城市由于流动人口锐减和物流受阻,水果农产品大量堆积,无法运输至下属市场或待转运至其他省份和地区。疫情暴发造成物流集散地区滞留、销售渠道萎缩和大部分市场缺货的连锁反应。[2]
疫情对陕西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的影响
1、调查问卷设计
本次调查采用电话访谈法,访谈涵盖了陕西省西安市、汉中市、安康市、榆林市、铜川市等大部分区域的136家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供应商,访谈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至3月6日,得到有效问卷112份。本次的访谈内容主要有疫情“封闭式管理”前后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供应商的营业状态、进货情况、销售情况、销售价格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此次采访的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供应商中,各类水果的农产品电商供应商基本都有涉及。总样本量为112个。采访供应商所占比例分别为,葡萄供应商:24.17%;猕猴桃供应商:28.04%;冬枣供应商:2.80%;酥梨供应商:1.87%;西瓜供应商:2.80%;苹果供应商:41.25%;甜瓜供应商:10.28%;草莓供应商:3.74%;樱桃供应商:8.28%;水蜜桃供应商:10.41%。
通过调查问卷,可以全面地反映出疫情对陕西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影响的实际情况。
2、疫情对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营业状态的影响
第一类是以甜瓜、西瓜为主的瓜果类农产品,第二类是以草莓、猕猴桃、葡萄为主的浆果类农产品,第三类是以苹果、酥梨、樱桃、水蜜桃、冬枣为主的核果类农产品。不同类型农产品供应商“封闭式管理”前后停业的主要原因包括:节假日、防疫要求、感染疫情和其他原因。
其中,瓜果类平台供应商“封闭式管理”前后这四种原因的比例分别为29.41%、11.86%;32.35%、76.72%;2.94%、1.69%;32.35%、8.47%。浆果类平台供应商“封闭式管理”前后这四种原因的比例分别为41.18%、0%;35.29%、100%;11.76%、0%;11.76%、0%。核果类平台供应商“封闭式管理”前后这四种原因的比例分别為26%、17.78%;26%、57.78%;4.35%、2.22%;39.11%、20%。
对比这三类平台供应商“封闭式管理”前后的经营情况,比较数据可知,瓜果类平台供应商“封闭式管理”后比隔离前停业增加10.78%,浆果类增加7.98%,核果类增加14.49%。可以看到,由于疫情的暴发,供应商的停业数量明显的增加,对供应商的营业状态造成巨大影响,同时由于现阶段消费者的饮食结构发生了变化,水果类农产品的需求量很大,供应商的大面积停业也势必会影响了居民的生活水平。[2]
3、疫情对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进货情况的影响
从水果类平台供应商的统计数据来看,“封闭式管理”前进货渠道主要有小农户(17.46%)、批发商(60.9%)、种植大户或农场(17.46%)。“封闭式管理”后,依赖小农户的供应商数量明显减少(6.9%),而依赖批发商的供应商数量明显增加(68.97%),而种植大户或农场基本持平(17.24%)。
4、疫情对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销售情况的影响
对水果农产品供应商的收益变化情况进行数据统计,从中可以看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封闭式管理”前,水果平台供应商收益不变的占66%,收益下降的占34%,这可能是因为水果市场的竞争严重加剧,使得水果供应商的收入进一步锐减;相反的,有14.29%的水果供应商平均收益增加,这可能是因为疫情期间,政策要求供应商与住宅区采用专门配送的模式,一个供应商只负责一个居民区的配送,这种政策可以大大增加这些水果供应商的销售量,从而增加了收益,总体来说,疫情对水果的销售量影响很大。[3]
5、疫情对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价格情况的影响
基于突发疫情对农产品价格的冲击效应原理,我们可以得到某个农产品价格在“封闭式管理”期间上下浮动的情况,即冲击深度。本文研究选取了瓜果类(西瓜)、浆果类(草莓、猕猴桃、葡萄)、核果类(苹果、酥梨、樱桃)作为公众日常生活消费水果农产品的代表。
其中价格数据来自陕西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的农产品批发价格信息模块。依次计算了疫情对三类水果农产品价格的冲击深度,在疫情期间,葡萄的价格冲击深度为0.70,西瓜的冲击深度为0.42,草莓的价格冲击深度为0.62,猕猴桃的价格冲击深度为0.92,酥梨的价格冲击深度为0.29,樱桃的价格冲击深度为0.13,苹果的价格冲击深度为0.07,所以水果类产品价格的冲击强度最大的为猕猴桃,其次是葡萄,最后是苹果。其结果也表明疫情对浆果类的价格冲击深度是核果类产品价格冲击深度的2.5倍。
数据分析
1、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营业状态影响方面
数据显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封闭式管理”前,65.39%受访供应商正常营业,仅有7.69%商户在此期间未营业,26.92%商户则处于部分时间营业状态,且多从疫情暴发开始停止营业。而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24日期间,受疫情防控“封闭式管理”的影响多达70.59%的受访平台供应商一直处于停业状态,由此可以得出:
疫情暴发初期,人员和产品流动未受影响,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未受严重影响,陕西省西安市“封闭式管理”后,这一措施直接导致了大量交通道路的封闭,使得水果农产品供应直接陷入瘫痪状态,同时,消费者产生了恐慌心理急需要购买生活必需品来维持正常生活,这使得水果农产品的需求量急剧增加,这一结果直接导致供需失衡,阻碍了平台的正常运营,对陕西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有着重大影响。
2、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进货情况方面
数据显示,受“封闭式管理”政策影响,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供应商进货渠道从之前的多元化逐渐变成了依赖批发商来进货。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供应商在批发商进货占比68.96%,由进货渠道占比主要依赖批发商可以得出:
疫情暴发后,陕西省“隔离封路”,这一措施直接导致了农产品的流通阻碍,农产品的不流通从而大大地减少了供应商的进货渠道,进货渠道从多元化变成单一模式,在此期间,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供应商基本依靠库存来维持销售,这导致了部分地区的水果农产品销售价格大幅增高,由此可以得出,疫情对水果农产品的进货渠道产生了负面影响,而采取的防疫措施直接加剧了这一影响。
3、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销售情况方面
数据显示,水果生鲜行业与平时相比,销售量大幅下降30-50%。其中浆果类供应商受“封闭式管理”影响最大,其农产品收益减少到了92.31%。由此可以得出:
疫情使得传统线上批发销售渠道业务停滞,销售锐减。疫情前期,陕西水果农产品销量受疫情影响较小,大部分平台商户销量基本与平时持平。“封闭式管理”时期,绝大多数平台商户运营受限,断断续续供货,经营惨淡。
4、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价格方面
根据冲击效应原理,数字越大则冲击力度越大原则得出,草莓、猕猴桃、葡萄属于浆果类,西瓜属于瓜果类,苹果、酥梨、樱桃属于核果类,他们的冲击效应平均数分别为0.75、0.42、0.16,由此可以看出:
浆果类产品的冲击效应最大,其次是瓜果类农产品,最小的是核果类,在疫情期间,如果水果农产品价格的冲击深度越强,那么冲击广度也越强。
对策建议
1、对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营业状态的对策建议
通过疫情常态化防控政策支持来加快恢复平台供应商的正常营业,并且稳定农产品的供应,首先,要加大中央的資金支持,以此来确保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的流通渠道畅通,其次,要保证外乡人员顺利返乡返镇务农,并结合当地防疫工作,为商户恢复经营提供方便的制度;最后,要积极引导线上市场和农户之间的诚信经营,大力推广廉政经营,从而全面复工。
2、对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进货情况的对策建议
要下大力气扩宽水果农产品的采购渠道。首先,积极发展农超对接等新零售模式,帮助产销对接,其次,要严格控制采购,尤其是生鲜物品,要加强生鲜物流运输,保证生鲜不会变质、腐烂。最后,要帮助种植大户,稳定个体农户等农业生产者的正常生产,从而稳定各类水果农产品的供应数量。
3、对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销售情况的对策建议
与新兴社团型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拓宽农产品电商销售的方式。可以与京东到家、美团优选、盒马集市等社区团购类电商平台具体分工,报备自己的农产品数量信息与期望的价格,直接将自己手上的农产品通过这些平台直接转移到消费者的手上,这样既保证了水果农产品的生鲜程度,同时稳定了农户的收入,最终保护了平台供应商的利益。
4、对水果农产品电商平台价格情况的对策建议
首先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稳定农产品价格。坚决制止商贩趁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价格平衡的违法行为。对于那些串通涨价甚至制假售假的做法,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这种行为要实施严格的监管,依法处置,其次,市场监督部门要合理地制定商品价格,建议防范风险举措,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稳定物价。
参考文献
[1]刘勋菊.新冠疫情下我国水果贸易现状与发展对策[J].中国果业信息,2020(12):17-25.
[2]李谷成.新冠肺炎疫情对武汉农产品供应链的影响及对策[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03):7-13.
[3]于国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2014版与2012版的比较[J].浙江农业科学,2015(01):104-106.
作者简介
吴望源 西安航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在读
陈 军 西安航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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