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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误读“取消公摊”背后的民意关切

时间:2024-04-24

舒圣祥

日前,住建部《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的“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引爆舆论场,甚至被解读为有望“取消公摊”。然而,这份广为流传的文件,约束对象只是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与房产交易的关系微乎其微。

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超高公摊伤民太甚的类似报道,此前已引爆多轮舆情。基于这样的背景,也就不难理解,该规定何以能够引来如此之多的公众关注。哪怕还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哪怕对房产交易实际约束力未知,公众的关注热情也被瞬间点燃。只可惜,“取消公摊”的阐释,十有八九只是媒体和公众,一厢情愿的美好误读。

“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不等同于“住房按套内面积计价”,合法的销售合同上也许必须标明套内使用面积,但并不意味着房产必须以套内面积计价。说到底,这只是一个工程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即便成为正式文件,也不确定是建议标准还是强制标准。短期内既不会影响楼市供需与价格,也不会影响购房者实际成本。

事实上,取消公摊不会真有降低房价的效果,无非换了一种计价方式而已。取消公摊后,公摊小的多层,房价涨幅也许相对较小,公摊大的高层,房价涨幅可能就大了。公摊面积的概念当初被李嘉诚“发明”,本就是因为房价涨幅较快,希望借此摊薄单位面积价格。房价高企之时取消公摊,势必会人为制造一轮房价涨幅,这恐怕是很多方面都不愿意看到的,并不利于稳定楼市。我们交纳的物业费、取暖费等,都是根据含有公摊的面积计算交纳,公摊面积因此会带来很多莫须有的費用——这被认为是公摊面积的一种“持续伤害”。其实,道理和房价与公摊的关系差不多,这些费用即便不在取消公摊后立马上涨,但终究是会涨起来的。只不过,如此收费对公摊少的家庭比较有利。而从公平角度说,按套内面积计算显然更合理。但这也不一定非要取消公摊,直接改按套内面积计价收费即可,反正房产证上都有套内面积。

公摊面积真正的伤民之处在于,某些公摊面积计算很不合理,让部分打着政策擦边球的开发商占了大便宜。可以肯定的是,公摊不是越小越好,太小的公摊意味着社区舒适性降低。公众抱怨公摊问题,并不是期待公摊越来越小,也不是期待把公摊成本全转嫁给开发商,只是期待公摊面积的计算能够规则明确、透明合理。

关于公摊面积,目前只有1995年出台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二十多年过去了,楼市实际情况已与当年不可同日而语,公摊面积计算方法、计算原则、分摊系数和比例,事实上都未做强制规定。而且,不像房屋面积可以量,公摊面积没法量,有些开发商因为自己说了算而动了歪脑筋,不断推高公摊面积和公摊系数。

“取消公摊”的新规,或许只是公众误读,对公摊问题的关切,却是真实民意。公众围观是期待带来改变,民意表达是为了得到回应。一套房子公摊差个一两平米,一个楼盘差的就多了,再乘以高企的房价,开发商的不当得利,就会是非常庞大的数字。因此,必须让公摊计算,规则更明确,面积更合理,公摊伤民当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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