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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也应进城

时间:2024-04-24

韩方明

据有关方面统计,截至2月18日,全国家电下乡产品销量超过500万台(件),已初现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发展的良好效果。据商务部和财政部预测,2008年财政补贴家电下乡资金将达到104亿元,累计拉动消费9200亿元。

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国内企业面临市场困境的复杂经济形势下,家电下乡是一种多赢的政策。政府补贴政策刺激了农村市场的家电消费热,正是号准了农村居民渴望提高生活水平的“脉”。但在肯定家电下乡取得初步成果的同时,笔者也观察到,城市低收入民众也有同样的需求。

相较于农村家电市场争相购买的热闹劲儿,近来城市家电商场“问多买少”,相对冷清一些。主要因素之一,就是在城镇仍然有不少家庭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购买新型的家电产品。有专家研究认为,目前我国城市中的贫困者应该有3000万人左右,一些城市贫困人口已约占城市人口的6%到8%,贫困率已经高于农村。

并且,大量外来农民工尽管没有城市户口,但因为完全生活在城市,很大一部分成了城市中的贫民。据有关专家测算,这个数字可能接近1亿。而有关城市贫民的官方统计,尚未把这部分农民工计算在内。2006年年初,在一个以城市贫困为主题的研讨会上,数十名经济学家提交的在不同区域做的调查报告,几乎得出了同样的结论:近年来,城市贫困问题并没有因为我国经济高速增长而有所减轻,相反明显加重。

前不久,一家电销售连锁机构投入超过500万元,开始在济南试点家电进城的计划,对城镇居民购买家用电器实行5%的价格补偿。这一计划在当地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遗憾的是,或许由于其企业主导的性质,尚未将进城务工人员列入补贴对象。

因此,如果说“下乡”给了家电企业开拓农村消费市场的机遇,那么,“进城”则更能为企业创造更好的销售业绩。因为在城市里,居民更容易接受新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假如家电进城也得到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和补贴的话,企业应当有理由在城镇市场上发掘出新的消费潜力,客观上让城市低收入和失业居民也得到家电产品消费的实惠。

笔者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组织调研城市居民特别是城市低收入及失业民众的生存现状,了解他们的实际需要,出台新的政策和措施,在经济不景气的时期,给予他们生活上的支持和信心,甚至可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提高他们的购买能力多做实事。

同时,政府可以考虑借鉴港台地区的一些做法,向城市低收入和失业民众家庭发放家电消费券(相当于消费代金券),在指定的商场选购自己需要的家电产品,凭券抵消部分价格。如此,不仅使城镇居民得到实惠,同时也能够进一步促进家电产业的发展,全面拉动城乡社会的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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