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张磊
[中瑞晟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 101100]
大型公路项目具有建设施工复杂、施工时间较长以及资金流密集、收益回报时间较长等特征,也正是由于这一特征决定了大型公路项目与一般的公路工程项目不同。因此,在实际建设中,需要承建企业立足大型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特征,选择科学、适宜的融资方式,这也关系到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效和质量。
综合以往实际的公路工程建设能够发现,大型公路工程需要跨越不同的区域,在此过程中受到我国地域差异以及地理地势不同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会产生大量的资金耗费,并且公路投资的收益回报时间较长,也正是因为这一特征,大型公路工程在融资过程中也会体现出与其他工程不同的特征。在融资过程中仅是依靠单一的投资难以满足实际的发展需要,并且建设工程中还会出现较多的问题,这对整个工程的建设以及工程质量的提升都会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为确保建设的有效性,在实际建设中需要注重多元化的融资,建立多种融资渠道,才能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综合研究实际的融资渠道能够发现,目前常见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专业银行信贷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其他企业资金、民间资金和政府出资等。
对比以往的项目建设能够发现,引入社会资源后,建设项目的融资渠道较以往更加广泛、多样,能够规避以往发展中存在的弊端,这对提升整个建设项目的有效性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因此,在实际建设中,企业应当注重融资的多元化,规避以往融资渠道单一的弊端,助推大型公路建设以及企业更好地发展。
随着多渠道融资的开展,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吸引了多方面的资金融入,这助推了公路建设的发展。多方面资金融入大型公路工程,能够规避以往单一融资产生的不利影响,可对提升整个建设项目的有效性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但是综合资金融合的现状能够发现,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政府与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在融资过程中无法得到很好的平衡与协调,这会导致融资矛盾加剧,会对整个建设项目的融资效果产生负面影响。也就是说,在建设和发展多样化的融资渠道时,如果不及时对私有化、民营化等融资现象加以控制,会使这种现象愈演愈烈,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路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为此,政府需要加强对融资政策的完善,重视协调融资与投资的关系。在制定融资政策时,政府应明确自身的职能和责任,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协调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关系,这样可以有效调动投资者的参与积极性,同时在此过程中实现相互监督、互不干涉的管理目标,这对提升融资的有效性可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除上述关系的处理外,还需要注重对融资方式的革新,这就需要制定一个健全、清晰的法律框架,来规定和建立政府与个人或企业投资者之间的伙伴关系,保证伙伴关系的可靠性、开放性和透明度,此举也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例如,在实际的建设投资中,可以引用常用的BOT 模式。该模式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政府特许投资者在一定时间内拥有并经营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偿还债务并收取一定的资金回报。特许期届满,该项目应免费移交给政府部门,再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BOT 模式可以吸引许多市场资金,政府部门还可以学习和借鉴民营机构的基础设施项目运作方法,有助于项目的顺利开展。在融资过程中也可以采用ABS 模式,该模式是一种以资产为支持的证券化方法,主要以项目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带来的预期收益为担保,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来筹集资金。这种模式比较适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在大型公路工程项目中可以积极采用这种融资模式。但结合实际应用发现,由于该模型在中国的应用时间较短,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使得实际的融资效果没有预期效果好。为了使ABS 融资模式得到更好的应用,需要相关企业及政府部门,立足融资交通建设行业的实际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此更好地促进大型公路工程建设的发展。
结合实际的建设融资案例能够发现,在公路建设项目融资中,普遍存在不重视内部来源融资的现象,融资过程中反映出显著的外部资源过多参与的特征。具体来说,内部来源融资是指企业的内部融资资金,是企业建设中的一种重要融资方式。这类资金的来源主要是留存利润和折旧资金,内部来源融资能够减少企业的交易费用,减少所得税支出,对提升企业的投资收益可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但因受到经济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当前公路工程项目的融资结构以外源性融资为主,内源性融资占比较小。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公路建设资金的来源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主要体现为我国政府所投入的资金比例逐年减少,企业进行商业银行贷款的比例逐年上升,且贷款已经成为目前企业建设中的主要资金支持。这样的筹资方式虽然能够缓解企业的“燃眉之急”,但是过大的贷款金额会导致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过高,且大量的资金外放可能会给银行带来一定的风险。
结合上述内容能够发现,直接融资占比较小,间接融资比重过大,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融资结构失衡的现象。如目前很多公路工程建设的资金以贷款为主,加上公路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收益回报时间较长,会导致融资成本随之增加。综合国内外的建设发展现状能够发现,发达国家的公路建设以国家信用和低成本债权融资为主,而我国的公路建设资金以中长期银行贷款为主,和企业债券、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相比,公路建设增加了30%以上的财务成本。并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土地资源以及其他相关资源越发紧缺,建设成本增加,融资需求也会随之增加,这也是建设融资中要重视的问题。
这一融资方式是政府属性的固有融资模式,也是建设中较为常见的融资模式。具体来说,在项目开展前将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相应的建设企业,确定相应的承建企业后,政府与承建企业签订建设协议,然后进行施工建设。大型公路建设可以获得政府的支持,但是由于财政性融资有一定的特殊性,政府并不提供全部的资金支持,而是给予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或者其他优惠政策的支持。并且,对于部分国企性质的大型建设单位,政策性的补贴力度比较大,能够很大程度上解决大型公路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但结合实际建设情况能够发现,由于大型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时间较长,且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材料及人力支出较大,仅依靠政府的财政支持难以满足全部资金需求,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建设材料和人力成本的支出越来越大,企业的建设资金压力持续增加。
大型公路工程的建设周期较长,资金回报的“战线”较长,资金回笼相对困难,借助贷款启动项目,能够满足各施工阶段的支出需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施工压力。为此,在公路工程项目的融资过程中,企业可以寻求银行的支持,与商业银行签订协议,获得长期贷款,在此过程中,还可以向银行等机构承诺大型高速公路项目的未来利益回报,从而获得足够的贷款支持。大型公路建设所需的资金量比较大,相应的,贷款期限也比较长,这样能够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更好地维系大型公路工程建设中的日常支出,这对企业的正常运营与长远发展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此外,在项目建设中,企业也可以利用债务融资工具,如通过发行票据来获得稳定的贷款,这种融资方式更方便、灵活,不需要为贷款提供担保,在发行过程中也可以提高企业的市场认可度。
在以往的项目融资过程中,所采用的融资模式较为单一,这不能很好地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且在建设中会存在现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且一旦资金链断裂,会产生极为严重的损失。因此,在实际的项目融资中,企业需要立足自身的发展需要,进行融资革新,规避以往融资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企业可以合理地对融资模式进行创新,不但要扩大融资的渠道,还要提高资金的回收率,强化现金流。例如,在实际的融资过程中,企业可以以固定资产或固定收益为担保,进行有效融资,如企业已完成厂房建设,可以将机械设备作为贷款担保,或将交通公路项目开通后的运营收益作为贷款担保,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推进公路工程项目开展,对企业的发展也有积极作用。另外,此过程中企业还可以采用租赁融资的方式,通过售出所获得的收益与租赁支出之间的差额获得建设资金,即建筑企业可以将现有的设备售卖出去,出资人购买建筑企业的设备,再租赁给建筑企业,出资人保留设备的所有权,建筑保留设备的使用权,以此获得部分建设资金。
简单来说,在实际的建设融资中,企业应当注重优化融资模式,合理调整融资结构,尽量减少债务性融资,可适当采取权益性融资方式。权益性融资是指用企业所有者的权益来交换资金进行融资的方式。权益融资可通过吸引新的投资者、发行新股、追加投资等来实现,而不是出让所有权益或出卖股票。该融资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所获得的资金无到期日、不需归还;二是股利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项目投产运营后的实际经营效果而定,融资风险较小;三是此方式可提高企业的举债能力,也是其他融资方式的基础。该融资方式的不足在于会稀释原有投资者对企业的控制权。此外,还可以采用PPP 融资模式。PPP 融资模式是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是目前融资过程中较为常见的融资模式,且此融资模式适合部分经济较发达的区域。在该模式的融资过程中,需要政府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积极吸收社会流动资金,发挥社会的力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以此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综上所述,大型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跨度较大,且施工中所需的材料、人力以及机械等相关成本较高,以往的融资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实际的发展需要。鉴于此,企业应当合理创新融资模式,结合自身建设发展的需要,选择适宜的融资模式,保证项目顺利推进,同时促进自身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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