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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时间:2024-04-24

王娜娜

摘要: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是规模比较大、力度比较强的改革之一。2001年国务院选择了部分单位进行改革试点,2002年又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之后在全国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已进行了十年的时间,理论界出现了研究的热潮,实践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改革的内容本身以及改革的实施进程中都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就从这个角度进行探讨,提出改进意见。

关键词:国库集中收付制改革

1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相关内容介绍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其中,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特设专户五个账户;资金缴拨方式为国库集中收付,集中收的方式分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集中付的方式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这种财政资金的管理制度能够克服划拨资金制度造成大量资金沉淀、资金监督脱离使用、国家无法进行财政资金的控制等不足,是一种改革的进步。

2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2.1 设计上有缺陷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固然收效不错,但也有美中不足,有一部分就体现在制度本身的设计上。一是为防止资金沉淀而设计的零余额账户“只能出不能进”,这就使得一些由于技术问题等造成的一些多付款项涉及到退回时,无法退回零余额账户,一些代理银行就只能暂时挂在临时性账户,等待相关处理。这样就造成了一段时间的资金失控,存在一定的风险;二是制度中设计了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财政资金专户分别来核算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预算外资金实行专户核算、“收支两条线”的管理。看起来预算外资金管理上合情合理,规则严密。实际上,由于预算外资金是不纳入财政预算的,设置了这种性质的资金就会使得国库不能全面掌握财政资金,这种性质资金的存在就为某些单位或个人谋取私人利益创造了条件。

2.2 实施中遇阻碍

新制度的使用不可避免的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无论是财政部门还是基层单位,都对新制度的实施存在抵制心理。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使得财政部门成为承担任务的核心,它在支付过程中拥有更高权利,直接面对供应商或者核实授权支付的资金用途,任务重,责任大。另外,基层单位在新制度中减少了与财政资金的接触,心理上认为其本单位的“活动资金”减少,当然对改革存有戒心。

2.3 实践中漏洞多

新制度的理论规定和实践操作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提现金额过大。用于财政授权支付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对于一些小额零散的支付可以提取现金。但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提现额度大,频率高,使得资金用途的透明度受到影响。二是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但是有些预算外资金又是规定可以直接留归基层单位使用,形成基层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财政专户返还收入”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预算外资金都是先收到专户,再从专户支用,所以就给某些基层单位可乘之机。

2.4 运行中内控弱

国库集中收付制改革的实施需要强有力的内部控制,但是历来财政资金运动的管理内部控制相对来说都是薄弱的。例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规定零余额账户在代理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是“当日先付,当日后收”,代理银行就要在支付时“当日先付”,即先垫付支付款项,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代理银行并不能先行垫付,而是等到财政资金到账后才支付,这与新制度本身的规定相背而驰,当然不能达到预定效果。

2.5 相关配套改革不够

新制度的实施需要其他相关配套改革的辅助。比如说缺乏财、税、库、行四者之间的联合网络,不能对一些支付实行实时的审核和监控。再比如说财政部门下达授权支付额度的依据与中国人民银行拨款的依据是不同的,这样就造成了潜在的清算风险的存在。

3 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建议

3.1 增强调研,关注制度后续完善

新制度要完善,需要在运用过程中不断接受反馈,进行改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自2001年实施以来,出现问题很多,但是只是在理论探讨中反映出来,并没有见到相关的后续补充改革。相关部门应该增强这方面的调研,可以成立专门的调研小组,推进后续的改善措施,使得制度得到补充和改善。

3.2 强化意识,积极推进制度改革

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利国利民的一项举措。所以,无论是财政部门还是基层单位,都应该更新观念,摒弃个体短期利益,从长远角度出发,积极推进制度改革。另外,相关部门应加强学习和宣传,从意识上,为制度改革铺平道路。

3.3 创造条件,建设相关软件系统

首先,建立财、税、库、行四者之间的联合信息网络,完善国库集中收付信息处理;其次,建立软件系统对收付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加强资金管理规范性;再次,结合各基层人行、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以及代理银行的要求,拓展现有系统的功能,升级系统软件,提高信息化使用效率。

3.4 防范风险,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一方面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尤其在资金支付方面,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防止资金滥用;一方面制定透明的资金支付程序,加强监管制度,同时,将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内,加强控制,不留死角,特殊事项进行特殊审批处理。

3.5 全面实施,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一是对《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尽快的修订和补充,并适当结合地方反馈意见,制定适应地方实际的配套改革;二是加快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其他改革的进程,使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能充分利用相关改革的成果,逐步建立完善的联合服务机制。

参考文献:

[1]林诚为.浅析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及其防范[J].现代商业,2010(29).

[2]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课题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运行中财政资金的潜在风险防范研究[J].金融会计,2009(12).

[3]汪昌勇.国库集中支付运行中的风险及防范[J].地方财政研究,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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