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傅国伟
摘 要:对污染物是一视同仁(只按其排放浓度是否达标)还是区别对待?什么是我们首先要控制的污染物?是‘重金属还是‘第一类污染物?‘重金属有40多种,要不要区分?这类问题目前尚是混淆不清的。需要结合法规标准与实况加以澄清。
关键词:首要控制;第一类污染物;11种13项污染物;企业车间排口达标控制;非水环境容量总量控制
1.“首要控制”污染物的识别
由人类社会的工农业生产和生活及自然界产生的污染物是各种各样的。“首要控制”也就是对人们的健康影响相对最为严重、最需要消除的环境污染物。“首要控制”也可以说是“优先控制”。
国际上,如美国建立的国家污染物限排系统(NPDES)中曾将污染物分为三大类:常规的、无毒的和非常规的。l984年修订的清洁水法(CWA)从重点控制“常规”污染物(5日生化需氧量、总悬浮固体、PH、大肠杆菌以及油和油脂)转移到控制毒素排放。
若能明确区分“首要控制”和“一般控制”,显然便于分清轻重主次,也很大程度上将有利于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和效能,也有利于人民大众参予监管。
1.1 世界“十大公害事件”给人类提供了“首要控制”污染物的教训
1930~1986年期间(达56年)世界正值工业化高速发展时代,美、英、比利时、日本、原苏联、印度等,在大气污染、汞污水污染、镉污水污染、化学物(聚氯联苯)泄漏、核泄漏等范畴发生了警示后人的“公害”!(如日本有机汞导致的“水俣病”受害者达上万人,至1992年汞中毒死亡者为1004人;水俣镇有病人180人,巳死50人。日本东川镉污染导致的“骨痛病”1955至1972年达230人,死亡31人。日本“米糠油污染事件”导致聚氯联苯泄漏中毒等)。1982年我国镉污染区面积巳达10万亩以上(占污灌总面积1.6%),有些土壤最高含镉量巳达130mg/kg(超过了日本109mg/kg)。
1.2 中国1988年起法定了9种“首要控制”污染物,定名为第一类污染物[1][5]
1988年中国在总结世界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颁布了适用于排放污水和废水的一切企、事业单位的GB 8978-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区分为两类,第一类污染物如表1所示的9项,此外都是第二类污染物。规定: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者,含有此类有害污染物质的污水,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所具有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表1的规定;第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的污染物质,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定额必须符合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规定。
此项排污标准指明了9项首要控制污染物,又严格规定了其必须在企业车间排口处理达标控制这种有毒致癌污染物的合理要求。从而首次实施了与普通污染物排放要求有很大差别的、趋于零排放的“源头总量控制”办法(普通污染物实施的是“水环境容量总量控制”)。
1.3 颁布的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成为目前司法的依据[2][6]
1996年GB 8978-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修订为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该标准将第一类污染物由9项增加为13项(如表2所示),新增的污染物有4项:总铍、总银、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此标准沿用至今,是目前司法、执法的依据。
总之,目前法定的‘第一类污染物是由11种13项污染物构成的。可简称为6种重金属(汞、镉、铬、铅、镍、银)、2种类金属(砷、铍)再加1种有机化学物(苯并a芘)和2种放射性(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第一类污染物的防治应是全社会的责任!
有些重金属元素的毒性是随其价态而变化的(如烷基汞的毒牲大大超过无机汞,六价铬的毒牲比三价铬大)。
1.4 2008~2011三年间中国发生了33件‘重金属污染事件,进一步证实了执行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正确性和必要性[3]
据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2008~2011三年间发生33件5种重金属污染事件,其中铅占61%、砷占24%、镉占6%、铬占6%。发生的地点:华南16件、华东9件、西南5件、西北1件。有4400余人重金属超标:血铅超标人数达2600人、砷超标达1000人、镉超标为700人。
这次污染事件(铅蓄电池制造9件、有色金属冶炼7件、化学原料及制品6件、黑色冶金4件、有色金属采选2件)说明与5种有毒重金属排放状况有直接关系。
1.5‘重金属与‘第一类污染的关系识别
上述13项‘第一类污染物中重金属和类金属占了10项之多。重金属的环境污染问题引起了各方关注是事出有因的。
‘重金属一般指比重大于5的金属,它约有45种之多。(如铜、锌、铁、钴、镍、钒、铌、钽、钛、锰、镉、汞、铅、铬、钨、钼、金、银等)。是否所有重金属元素对人体危害最大?不然,有的重金属元素是生命活动所需的微量元素,如锰、铜、锌;而大部分又不是生命所必需的。水环境中所有重金属超过一定浓度对生命和人体都是有毒的。
笼统而言的‘重金属不能算是“首要控制”污染物,必需区分两类:第一类污染物中的8种重金属和类金属才是“首要控制”污染物;其它重金属元素属于第二类污染物,均非“首要控制”污染物。同时也必需区分其不同的控制要求和方法。
2.第一类污染物(5种重金属和类金属)地区来源和行业分布(2007年污染源普查结果)[4]
2007年中国开展了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3],普查单位总数592万个,其中工业源158万个(重点源52万个),农业源290万个,生活源145万个,集中式污控设施4790个。
可见,华南、华东是全国的主要来源。其中,广东总排放量最大,而广西的‘亿元重金属排放量和‘人均排放量却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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