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杨德明
由于台湾当局长期以来,政策上强调走“引进”的发展路子,而不重视新技术创新,致使大多科技产业缺乏自主创新能力,在专利累计数量上虽呈不断上升趋势,但大多数的专利都是价值较低的新型专利和新式样专利,缺乏原创性,一些领域的关键技术始终依赖于发达国家,严重妨碍了竞争力的继续提升。福建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上述问题。因此,闽台两地应加强科技合作,共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集合力量主攻核心技术,在关键技术领域掌握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才能避免关键技术受控于发达国家。闽台知识产权创造合作应着重采取以下几方面的对策措施。
一、深化产业合作,提升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当前,福建正处于通过产业创新实现产业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时期,闽台两地科技资源各有优势,互相融合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闽台科技交流合作涵盖了农业、工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等20多个领域,在电子信息、汽车、石化等多个产业的技术合作,成效显著。要继续深化闽台两地产业合作,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在关键领域创造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业是人类社会中智力、技术、知识、信息最密集的产业,是当代世界发展速度最快、最有生命力的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还可以起到辐射作用,从而带动传统产业结构的调整、改造和提升。闽台两地在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各有所长,福建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医药、新型材料、海洋开发、环保工程等高科技产业方面有较快发展。台湾在电子信息产业、制造业、石化产业、生物技术产业等高科技领域发展迅速,产业规模逐年扩张,其中以个人电脑为基础的资讯产业和以晶圆为主的半导体产业最具规模,成为台湾产业升级的标志性产业。2011年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继续推进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主导产业,大力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海洋高新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型产业,改造提升轻工、纺织、冶金、建材、建筑、林业等传统产业。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鼓励闽台加强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金融业、旅游业、环保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医疗卫生产业及国家政策鼓励投资的其他产业的交流与合作。闽台可重点在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海洋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文化创意产业、植物新品种等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方面加强合作,提升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从而带动传统产业结构的调整、改造和提升,增强整体经济的竞争力。
二、促进产业对接合作,共创有影响力的品牌
品牌是一种名称、术语、标记、符号或设计,或是组合运用,其目的是借以识别某个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或服务,并使之同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区别开来。品牌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甚至带来超额利润。品牌本身就是一种宝贵的无形资产,它能引导企业从有限的增长走向无限的增长;同时,品牌对整体经济增长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21世纪的市场经济已经进入品牌时代,市场竞争集中体现为品牌的竞争。福建已经培育了一批品牌,如工业品牌有安踏、厦工机械等等,IT业品牌有星网锐捷等等,农产品品牌有安溪铁观音、柘荣太子参等等,服务业品牌有厦门航空、沙县小吃等等。但真正强势的品牌几乎没有,有些品牌也只是昙花一现。2004年福建提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构想后,十分重视品牌建设,并把实施品牌战略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为落实福建省委提出的品牌带动战略,福建行政学院海西品牌带动研究课题组对海西品牌集合的培育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工业品牌的培育。优先培育和提升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机械制造三大支柱产业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内外市场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形成一批名牌产品、知名品牌和名牌骨干企业,占领行业高地。加快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轻纺、建材、林产、冶金、医药等传统产业,增加产品技术含量,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扩大传统产业品牌集合规模,培育出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支持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龙头骨干企业,使其成为这些产业的品牌经济主导力量。
2.农副产品品牌集群的培育。围绕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加快建立和完善产加销一体化的高效农业产业体系,在培育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的过程中,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品牌农产品、知名特色农副产品品牌、绿色食品基地品牌和闽台农业合作基地品牌,鼓励农业企业积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证明商标、地理标志注册认证和有机认证,加强规范使用和管理,形成特色突出、影响力大的海西农副产品品牌集合。
3.服务业品牌集群的培育。围绕加快拓展生产性服务业和充实完善生活性服务业,积极推进服务业采用先进技术和服务标准,创新服务产品,创新服务业态模式,促进规模化发展,推行品牌化经营,在现代物流业、传统服务业、旅游业、房地产、金融业、社区服务业和商务服务业中,大力培育和发展突出海西特色的服务业品牌集合和竞争力强、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服务业企业群体。
4.产业集群品牌的培育。产业集群是指在一个地理区位上生产某种产品与相关产品的企业集聚体。产业集群特色产品效应为打造集群企业共享品牌提供了有利条件。产业集群品牌可以用集聚地地名、地名别称或产品中某个优势品种的品名作为品牌。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龙头企业的作用,联合注册集体商标、市场服务商标等,打造专业品牌基地,鼓励产业集群尤其是那些尚有集体品牌的产业集群大力培育与发展自己的集群品牌,壮大海西产业集群品牌集合。
5.地方区域品牌集群的培育。特色产业比较明显的地方区域可以直接使用产业集群品牌为地方区域品牌,如“中国瓷都·德化”。
近年来,福建致力于改善投资环境,实施项目带动,为台商投资福建提供了新的机遇,福建台资出现技术升级与产业扩张的新特征。产业对接是促进闽台经济互动、融合的关键举措,目前闽台产业对接合作已经涵盖工业,农业、服务业等20多个领域,闽台两地要进一步强化产业对接合作,优化整合资源,注重品牌的培育,共创有影响力的海西品牌;同时,引进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的台湾品牌,鼓励台资企业创造并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名牌产品等。endprint
三、共建和完善技术创新支撑体系
技术创新是由一系列活动构成的过程。这一过程涉及各种因素,包括企业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它们共同对技术创新的发生和实现起作用。闽台要加强技术创新的交流合作,实现研发资源优化配置,互补融合,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区域创新支撑体系和运作模式。
1.充分运用先行先试政策,共建闽台创新支撑体系。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主要任务是运用先行先试的政策,积极探索对台交流合作的体制机制,加快在两岸各领域的交流合作中先行先试。近年来,福建通过各地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孵化中心等,在科技孵化器、中介服务、产业集聚、产学研联动、激励机制等方面不断加强高新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为台资和闽台企业进一步发展与合作创造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但创新活动总体上还不够活跃,技术创新能力十分不足。近年来,中央和国家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先行先试的政策,福建省委、省政府也提出要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在科学发展和对台交流合作方面先行先试。没有科学的发展,也不可能成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在2011年国务院正式批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福建要“在更高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这是党和国家对福建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和新标准。福建要树立科学发展观,从实际出发,大胆开拓,勇于探索,先行先试,共建闽台合作创新体系,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在两岸共建创新支撑体系建设方面积累新经验,提出新思路。
2.加大技术创新扶持力度。(1)加强财政、税收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在省级科学技术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闽台科学技术创新,为闽台合作企业科技创新项目提供补助经费,并根据每年产业科技项目预算增长,逐步提高科技创新项目的补助经费。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奖励或补助,即凡企业为研究新产品、改进生产技术、改进提供劳务技术及改善制程等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在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方面支持台资企业自主创新,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税收政策。(2)加强风险投资机制建设。要以多元化的投资为主体,即由福建财政部门牵头,联合省内风险投资企业,吸纳台湾资本参与,建立多种形式的融资机制。
3.创建闽台合作创新研发机制。(1)建立健全闽台企业研发中心。近年来,福建在IT产业基地—福州马尾科技园、福清产业集群及东南汽车基地等基础上,建立了冠捷电子(福建)有限技术中心、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闽台汽车产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为高新技术产业合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今后,要鼓励更多台资企业在福建企业共建产品研发中心,加强研发中心建设,深化研发合作,鼓励企业建立创新战略联盟。(2)共建闽台产学研基地。台湾的科技创新资源主要集中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利用台湾学术界和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力资源和研发设施,能够开发前瞻性、创造性产业技术。因此,要鼓励台湾学界、科研机构来闽设立研发中心,并鼓励其与闽台产业界合作,共建闽台产学研基地,实现各种技术创新要素的有效整合,并承担委托研发项目,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台湾地区科技人员在闽从事科技创新工作并符合相关规定的,研究机构应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聘任。(3)鼓励福建科技研究机构和企业到台湾地区设立研发中心,以跟踪台湾技术发展前沿,搜集台湾科技发展信息,为福建自主技术创新服务。(4)建立和完善以闽台企业为主体的双向技术转移、引进运行机制,要在提高福建产业技术水平的基础上,使企业由单纯的技术引进向技术输出转化,形成“福建—台湾”双向技术转移模式,以利闽台双向技术整合的产业互动。(5)深化闽台科技园区技术创新合作。当前,创业园、科技园区、合作基地等已成为闽台科技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要以科技园区为载体,加大先进技术自主开发、引进、吸收力度,合作开发自己的核心技术,共同提升产业竞争力。同时要促进闽台科技园区对接合作。台湾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规划创建科技园区。21世纪后,台湾当局为因应知识经济世纪的到来,在岛内创建了各种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科技园区,并把科技园区建设成为创新研发基地。福建科技园区建设起步较晚,经过努力,目前已成为福建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地。闽台两地科技园区对接合作可以互补双赢,尤其是福建可以借鉴台湾科技园区创新研发基地建设的经验。要推动闽台科技园区在共研核心技术,共推技术标准等创新活动方面的合作。(6)健全“台湾标准数据库”,开展两岸标准对比研究,探讨两岸共同制定标准的途径和方式,促进闽台标准化工作的共同发展。
4.共同建立专利、品牌信息服务网。共同加强专利信息网络的建设发展,充实专利信息数据库,支持闽台企业结合自身研发创新活动,充分利用专利文献资源,建立本研究领域、主导产品、关键技术的专利信息数据库,为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创新服务。共同建立商标品牌网站,收集台湾和福建省著名驰名商标信息,为闽台企业共创品牌提供服务。
5.建立创新绩效评价机制。为及时、准确了解创新绩效,应建立一套技术创新考评运作机制。考评的指标可包括技术价值,应用绩效等内容,并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的激励自主创新的科技奖励制度,加强对闽台企业创新成果的激励。endprint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