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荣获机关党建两个单项工作奖(3 则)
7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授予“基层党建联述联评联考创新单项特色工作一等奖”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单项特色工作二等奖”。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按照“抓关键人、带一班人”的整体思路,突出厅机关和厅属单位、所属二级单位分院(队所)三级书记抓基层党建的主体地位和示范作用,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丰富了以三级书记定期“联述联评联考”制度为重点的党建工作机制,进而推动领导资源、党建资源向基层党建倾斜,形成了“责任明确、目标一致、措施相连、运转有效”的从严管党治党工作格局。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专家组对呼和浩特市土地整治项目、耕地保护数据整理与入库项目进行验收。专家组在会上听取和观看了成果汇报和操作演示,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过质询和讨论,专家组一致同意呼和浩特市土地整治项目、耕地保护数据整理与入库项目通过验收,这也标志着全区首个土地整治数据库建设完成。
据了解,该项目于2014年9月开始,历时8个月,通过数据提取、要素分类、属性完善、拓扑检查和数据入库等流程对自治区首府2000~2013年土地整治项目备案资料及1998~2014年耕地保护数据进行整理入库,建立了土地整治、耕地保护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是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遥感监测、土地变更调查以及基础地理等多源信息的集合,与首府土地整治项目的计划、审批、实施、变更等行政监管系统叠加,共同构建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为实现首府土地整治的“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这一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文/特尼格尔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要求,认真落实7项改革任务,目前任务已完成过半。
这7项改革任务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牵头的制定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农村牧区宅基地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方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以及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
目前,和林格尔县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已于5月8日报国家审批,农村牧区宅基地管理办法已于2月2日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印发,自治区煤炭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方案已于4月8日报自治区政府印发,因未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5月份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要求征求各部门意见,现内蒙古自治区各相关部门仍未全部反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施意见已经完成初稿,正在厅内征求意见;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已于2014年3月13日向有关部门提供了相关材料。
另外,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正在等待国家顶层制度设计,开展了前期调研。
文/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规划与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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