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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深入推进用地改革(3 则)

时间:2024-04-24

鄂尔多斯市深入推进用地改革(3 则)

鄂尔多斯市卫星影像图及地图制作项目验收

9月8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测绘院承担完成的鄂尔多斯市卫星影像图及地图制作项目,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通过验收。验收组专家认真听取了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审阅了图件资料,并详细询问了制作过程。专家组对制作单位充分合理利用卫星遥感数据和航空高分影像资料,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制作不同区域等级的影像地图,给予很高的评价。大家一致认为,基础数据使用合理,技术手段先进,图面内容表示适当,图面美观、精度高,满足使用要求。

文/内蒙古测绘地理信息局 刘 聪

把“黑名单”向社会公示乌审旗国土资源局加强全旗土地评估监管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为进一步规范全旗土地评估工作,促进全旗土地评估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全旗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对在乌审旗范围内开展土地评估业务,依规办理有关备案手续。由已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组成乌审旗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定期向全旗公布,旗国土资源、税务、银行等部门或单位需要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土地价格评估的,须从备选库中选定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业务。

二是严格土地估价报告电子化备案。严格落实《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要求,土地评估机构完成的土地估价报告需通过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进行报告备案,取得电子备案号。未取得电子备案号的,一律不采用评估报告。

三是加强土地评估报告审查。重点从评估资质、电子备案、技术规范等方面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办理初审、备案及土地转让、抵押登记等相关审批手续。

四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高估低评、恶意压价、迎合委托方出具失实估价报告或土地评估报告不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要求,弄虚作假、编造虚假案例数据或存在重大失误等违法违规违背行业管理的土地评估机构,取消其备选库成员资格,禁止在乌审旗开展土地评估业务,列入全旗土地评估机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文/柴 璐

鄂尔多斯市深入推进用地改革

近日,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稳增长促发展需要,主动实施了三项用地改革,积极推进了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是实行了重点项目林地报批后置政策。报自治区政府审批的工期紧迫的市、旗两级重点项目,林地审批只要有旗区政府承诺在开工前取得,即可先行报批土地。牧草地审批的,参照执行。

二是进一步下放了行政审批权。为了方便审批,提高农村牧区宅基地审批效率,将宅基地审批权下放到了旗区。涉及“十个全覆盖”工程以“只转不征”方式用地的项目,占用农用地(基本农田除外)3公顷以下的,由各旗区按当年总量,分批次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即可。“十个全覆盖”工程以“只转不征”方式用地的,参照宅基地由旗区审批。

三是大力减免农村建设用地费用。农村牧区宅基地和“十个全覆盖”工程以“只转不征”方式用地的项目不再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文/李小军

一句话新闻

2014年,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通过规范管理,严格落实相关征费政策等措施,全年实现各类收益64.36亿元。其中,市本级收益9.2亿元,自治区下拨的国土资源专项资金1.59亿元,各旗区收缴土地出让金53.57亿元。市本级收益主要是收缴到自治区后返还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7.5亿元(占收缴总额的40%),收缴留成矿产资源补偿费1.56亿元(占总额的15%)。自治区下拨的国土资源专项资金主要是争取自治区新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0.8亿元,土地整治项目资金0.5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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