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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动态博弈视角看中国影子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时间:2024-04-24

杨贺

摘要:影子银行作为国内迅速成长的金融力量,其产生和发展与中国的经济制度、金融发展阶段和监管环境密不可分。本文运用动态博弈的分析方法,从影子银行、正规金融机构与政府三个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出发,对影子银行产生与发展的现实原因进行研究,进而对影子银行的发展趋势做出判断。

关键词:影子银行;动态博弈分析

在当前经济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影子银行不断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发布的《影子银行:范围界定》报告中将影子银行定义为: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国内金融界对中国影子银行的界定按照宽窄口径的不同分为四类,本文选择目前学术界认同度较高的较窄口径界定,即中国影子银行是由传统银行的某个部门或某个金融产品的内部影子银行和银行机构以外的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外部影子银行两部分构成(周小川,2011)[1]。

近年来,随着银行理财产品的流行和大量表外资产的出现,影子银行逐渐成为学术界与实务界的关注焦点,促使在对我国影子银行开展系统研究前,有必要对我国影子银行的产生原因、演进逻辑及其对金融制度变迁的影响等问题做出回答。基于此,文章在制度变迁理论的指导下,采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对影子银行产生与发展的现实原因以及影子银行、正规金融机构、政府三个主体之间的博弈进行研究,进而对影子银行的发展趋势做出判断。

1.影子银行产生的制度性解释

1.1 金融制度变迁的基本逻辑

中国制度结构的典型特征是由发达而富有控制力的上层结构和流动性强且分散的下层结构所组成,但上下两层结构间却缺乏严密、有效且富于协调功能的中间结构(张杰,1998)[2],这种有别于其他国家的制度结构被称为二重结构。在二重结构中,上层是具有强大控制力的国家,下层是分散的经济组织产权形式。

在中国二重制度结构的影响下,中国金融制度的显著特征表现为上层结构的政府始终处于控制地位,下层结构的各种金融需求必须服从于上层结构。金融制度是一种能够节约交易费用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制度安排,它的产生与变迁是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演进过程的结果。中国金融业自身趋利动机使其对金融市场化程度的需求变得十分迫切。2003年后,政府着手推进金融领域重点行业和机构改革,重点进行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允许企业融资“双轨制”。金融危机后,中国“金融脱媒”和大量表外资产出现,民间金融发展活跃,与此同时,国务院出台规范发展新型金融组织,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批准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等措施。中国金融制度变迁正在从被动适应经济改革需要,转向在金融行业推动下的主动化市场转型。

1.2 影子银行产生:制度性解释

在二重制度结构的背景下,推动中国影子银行产生与发展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第一,金融结构的演进变化。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有利于金融体系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和经济持续增长。影子银行在产品设计、交易成本、信息渠道等方面的优势使其在直接融资市场中占据一定份额。第二,监管套利。在以巴塞尔协议为基础的资本金充足率监管框架不断强化的背景下,传统金融机构为提高流动性与盈利能力,纷纷借用信托公司等渠道开展信托、资产管理等业务,从而推动了影子银行的发展。第三,市场资金流动性失衡。一方面,货币政策调整导致长期实际负利率存在,随着通胀率上升,储户纷纷选择投资收益更高的领域。与此同时,大量的理财产品、房地产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组织成为吸收这种资金的主要力量(刘澜飚等,2013)[3]。另一方面,银行偏好和利率管制导致银行在投放信贷时更倾向于有保障并有足够偿还能力的大中型国有企业,致使实体经济大量的融资需求无法从正规金融体系中获得满足,非正规金融渠道借此得以快速发展。

2.影子银行产生与发展的动态博弈分析

2.1 博弈主体分析

(1)正规金融机构

在金融结构变迁与融资多元化的背景下,正规金融机构一方面作为影子银行的竞争对手,对影子银行的制度安排起到一定的掣肘作用;另一方面,受利益驱使,正规金融机构也会适时避开监管,开展影子银行业务。事实上,正规金融机构在金融制度变迁中起到了“助推剂”的作用,在政府控制金融成本的同时,又能有效提高金融效率,是影子银行制度安排中不可或缺的主体。

(2)政府组织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国有经济利益结构不断发生变化,部分金融部门划归地方政府,但由于机构定位、资源禀赋等因素的差异,使得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金融偏好发生偏离,地方政府在利益动机的驱使下,通过与中央政府的博弈争取更多的金融资源控制权,对金融机构渗入了地方偏好,并引起金融产权结构的变化,增加了中央政府控制金融的成本,并且降低了金融机构资源配置效率(张杰,1998)[4]。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间的目标差异为影子银行的发展创造了政策空间。

2.2 影子银行与正规金融机构博弈分析

研究基于博弈论中的“鹰鸽博弈模型”,对影子银行与正规金融机构的合作博弈进行分析,并对影响两者合作的关键因素、合作路径做出判断。由于两者在经济金融体系中的基本功能相似,且博弈过程中双方的博弈位置无差异,即为“两人对称博弈”。

(1)假设前提

①两者均为风险中性,都追求自身收益的最大化。

②两者在博弈过程中根据自身收益选择采取“鹰策略”或“鸽策略”。

③双方策略选择一致时,如采用“鹰策略”,各自获得正常收益RH,采用“鸽策略”时,各自获得的正常收益RD;双方策略选择不一致时,选择“鸽策略”一方收益为CD,选择“鹰策略”一方收益为CH。

(2)博弈模型构建

在“鹰鸽博弈”中,参与主体可以采取两种策略,一是“鹰策略”,即采取进攻策略攻击对方,直至其中一方落败并退出博弈为止;二是“鸽策略”,即不主动攻击,允许对方分享利益,如对方发起攻击,出于保护既有利益的考虑,采取退让策略,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会予以报复。在有限理性条件下,博弈双方无法在每次博弈中均找到最优的均衡点,此时,双方的最佳策略便是在后续不断的博弈过程中模仿、改进过去对方或自身选择的有利策略。最终,博弈各方会趋于某个稳定策略,即演化稳定策略(ESS)。

具体到影子银行与正规金融机构的合作博弈,构建如下合作竞争博弈的支付矩阵。如图1所示:

图 1 影子银行与正规金融博弈矩阵

由上述博弈矩阵的收益结果可知,不同策略组合下双方的收益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双方均采取“鸽策略”时,可分别获得RD的收益;双方均采取“鹰策略”,双方分别获得RH的收益。正规金融与影子银行未就合作达成共识时,相应的收益组合为[CD,CH],[CH,CD]。

设定在双方博弈群体中,选择“鸽策略”组织机构的概率为p(0<p<1),选择“鹰策略”的概率为1-p;采用两种策略的博弈方的期望收益和群体平均收益分别为:

■ (1)

■ (2)

相应的博弈群体平均收益为:

■ (3)

根据式(1)、(2)和(3)得到复制动态方程:

令:■,■为p的单元函数,则:

该对称博弈的复制动态最多会有3个稳定状态,分别为■,■,■。由于一个稳定状态必须在微小扰动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才可被称为进化稳定策略。按照微分方程的稳定性定理,这就相当于要求当干扰使p出现高于p*时,■必须小于0。对■,■,■分别进行验证,有■,■,■。由此可以看出,只有■才是ESS。

(3)动态博弈均衡分析

从上述分析结果来看,在三种情况下可使正规金融和影子银行之间的博弈达到稳定状态,即完全合作,完全不合作和有限度的开展合作,但双方选择完全的合作或不合作均不是进化稳定策略。因为在完全合作策略下,对正规金融机构而言,意味着要放弃垄断地位,并让渡中小企业或一些潜在客户给影子银行。虑到利率管制以及正规金融机构垄断优势所带来的超额利润,由完全合作所带来的收益对正规金融机构的重要性微乎其微;对影子银行来说,完全合作需要其放弃对正规金融客户的竞争,仅在已保有的市场份额中获取利润,这显然不符合影子银行追求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而在完全竞争策略下,双方相互抢占市场,甚至出现恶性竞争,最终会导致双方经营成本上升,实际收益下降。考虑到中国经济的发展为金融机构的拓展提供了足够空间,选择完全竞争策略则显然与双方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不符。在有限度合作竞争策略下,如果存在一种合宜的合作方式,双方得以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必然会促进社会整体效用的增加。如影子银行可与正规金融机构合作满足不同群体的多元化融资需求;正规金融机构也可以通过与影子银行合作,有效转移风险和实现业务的延伸。

由此可以看出,双方有限度的开展合作可以使影子银行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广大非国有经济的金融制度需求;而正式金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非均衡状态,也有助于培育一个体制外的金融市场。

2.3 影子银行与政府博弈分析

在金融制度变迁过程中,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创新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而政府与影子银行作为两大集团的代表,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必然存在各自的利益诉求。

(1)假设前提

①博弈主体均为风险中性,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②博弈主体采取的策略:■;■。由于博弈主体之间在地位和功能方面存在差异,故双方开展的博弈应被视为非对称博弈。

③影子银行整体规模为A,综合收益为R;政府部门对影子银行的管制成本为C,调控力度为■。

④t(A)代表影子银行支持经济与金融发展给政府带来的收益。t(A)是一个关于非正规金融规模的非减函数,且■,即影子银行创造的收益是随着规模的增加而增加,但对政府而言,规模效应是边际递减的。

⑤■代表影子银行发展为政府带来的潜在政治、社会风险与成本。f(A)是一个关于影子银行规模的非减函数,但■,即随着影子银行规模增加,相应的政治、社会风险成本上升,且规模越大,风险成本上升越快。

(2)动态博弈模型构建与分析

结合上述假设,构建政府与影子银行部门相应的策略博弈矩阵,如图2所示:

影子银行

图 2 政府、影子银行策略型博弈

由上述博弈矩阵的收益结果可知:

第一,当■,政府对影子银行管制的收益小于其默认影子银行发展的收益时,无论影子银行部门是否从事影子银行业务,政府选择默认策略总比管制策略要好,此时,政府方面存在一个占优策略。这类情况通常发生在影子银行规模较小的阶段。在该阶段,影子银行的发展一方面可满足广大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为政府税收及就业提供支持;另一方面由于规模有限,它也难以危及传统金融机构尤其是有银行利益,还可弥补传统金融机构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此外,影子银行对金融市场体系和货币政策的影响效果也相对有限,不会给政府带来更多的政治压力与社会风险。从政府管制成本分析,政府对影子银行做出管制需要耗费大量的监管成本。因此,当影子银行发展规模较小时,政府出于综合因素考虑,理性的选择是采取默认态度。

第二,当■,政府实施管制的收益大于其默认影子银行发展的收益时,该博弈不存在纯战略的纳什均衡。如果影子银行部门从事相关业务活动,政府的最优策略必然是对其进行管制;而政府对影子银行进行管制,该部门的最优策略是不从事相关金融活动(因为■);如果影子银行不从事相关金融活动,政府的最优策略又将是采取默认策略(■);如果政府采取默认策略,则影子银行的最优策略是下一步从事影子银行活动(■)。由此可见,在上述策略组合中并不能够形成纳什均衡。

根据混合博弈策略理论,如果将策略的选择随机化,即政府与影子银行均以一定的概率采取已有的策略,则对上述博弈能够得出纳什均衡。假定政府管制的概率是x;影子银行从事业务活动的概率是y。政府混合策略集合可被设定为:■,影子银行的策略集合被设定为:■。

根据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定理,如果■是一个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则对于具有■给定的正概率的每一个策略■,都有■。此时政府与影子银行的收益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4)

■(5)

由方程(4)与(5)可知:

■ (6)

在该博弈中存在的混合策略博弈为■;■,

■。在均衡情况下,影子银行以y的概率从事影子银行活动,政府则以概率x选择进行管制。也就是说随着影子银行的发展,风险逐渐显现时,政府为降低其面临的政治风险与社会压力,会以x概率实施管制,此时影子银行以y的概率从事金融活动是其所能采取的最优策略。

综合上述分析,政府在影子银行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其行为决定了影子银行的发展规模、生存环境和演化方向等。在非均衡条件下,各利益集团相互作用,会促成影子银行制度安排的产生与发展。

3.影子银行发展趋势的思考

目前中国金融的市场化程度较低,政府对金融市场的限制较多。金融创新之所以踟蹰不前,关键原因在于:创新的出发点是基于金融业的发展,而非客户群体的需求;是在政府主导下的被动式调整,而非依靠市场机制的自我完善;创新的目标依然囿于狭隘的融资功能,而非向客户群体提供融资、风险管理、支付清算等一系列金融服务(李扬,2011)[7]。从金融结构的发展趋势来看,未来应逐步淡化“影子银行”的负面含义,正确看待影子银行的存在,将其看作非传统融资市场和非银行信用中介的金融创新。

从当前政府推动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与温州金融改革中可以看出,政府在影子银行的发展进程中一方面采取适时管制的措施,另一方面也在对金融体制的顶层设计进行适度调整。待影子银行等新型金融产权形式数量和交易规模达到一定程度,产权结构、交易和法律等相关知识积累随之增加,经过反复的博弈与验证后,就能在二重金融制度结构中增加金融制度的中间结构。由此,中国金融制度变迁在未来并不会意味着国有金融制度被其他产权形式所替代,而是在国有产权形式与地方产权形式中间形成新的金融产权形式,并经各方博弈与交易后最终达到均衡。

参考文献:

[1]周小川. 新时期的金融宏观管理[N]. 金融时报:北京,2011:05-23001.

[2][4]张杰. 中国金融制度的结构与变迁[M]. 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

[3]刘澜飚,宫跃欣. 影子银行问题研究评述[J]. 经济学动态,2012,(2):128-133.

[5]李扬. 影子银行发展与金融创新[J]. 中国金融,2011,(12):31-32.

[6]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影子银行体系发展状况研究(中期报告)[R]. 北京,2013.

基金项目:西北大学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项目(YZZ1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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