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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思考与建议

时间:2024-04-24

提 要:如何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本文认为:

第一步,从理论研究层面把握科学内涵。即借助必要的理论工具,准确把握“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科学内涵,从而凝聚各方共识、明确战略目标。

第二步,从政策设计层面确立战略基点。即围绕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确立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战略基点,从而形成明确的施策取向、主线和着力点。

第三步,从政策操作层面探索战略路径。即立足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点工作,勾勒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战略路径,从而提高施策的科学性和艺术性,切实发挥好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作用。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产业政策时进一步强调,要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这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我国发展实际,着眼于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举措。

“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这一新提法从国民经济循环视角入手,将内嵌于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的实现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和健全现代金融体系三大战略目标有机统一起来。推动科技、产业、金融之间的良性循环和三角互动,可以形成深化结构性改革的整体合力,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万事万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科技-产业-金融”之间的循环是国民经济体系当中的科技、产业、金融等多种类型的经济活动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而形成的一套复杂的动态系统。只有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而不是片面、割裂、静止的形而上学观点)观察分析科技、产业、金融之间的关联机制,加强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研究谋划,才能把握其发展运行规律,从而把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实践引向深入。

众所周知,科技研发、产业发展和金融服务是三类特性不同、目标各异的经济社会活动。具体地看,科技研发是由科学家和工程师实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旨在探索未知世界,拓展人类知识边界,并为人们改造世界提供技术手段。产业发展是由经济体系中的企业家推动的实施各种新技术组合,并使之不断扩散的商业化活动,旨在满足市场需求,并借此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金融服务是由金融企业家组织、资金供求双方参与的信用创造和资金配置活动,旨在以“物随钱走”的机制引导实体经济中的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并在此基础上实现金融资本收益最大化。

但若从系统观念出发加以考察则不难发现,科技、产业、金融三类活动并非彼此孤立、互不影响。恰恰相反,它们在国民经济循环体系中是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的。对于一国经济的创新发展进程而言,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供的新思想、新知识和新工具是源头活水,产业创新带来的创造性破坏过程是主要路径,金融服务提供的资金和信用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彼此环环相扣,交互作用。反过来看,倘若三者当中的任何一方出现瓶颈制约或堵点断点,都可能打断创新发展进程,从而影响国民经济的畅通循环,不利于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总体而言,以一国经济的创新发展为主线,“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实质上是科技、产业、金融三类活动实现高水平互动,从而引致经济发展步入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的新轨道,达到更高水平的供求平衡。其基本内涵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从科技与产业的关系看,良性循环意味着“从科技到市场再到产业化”的创新过程畅通无阻地推进。

科技研发活动产生的新技术、新发明、新工具首先必须经由企业家的创新活动被引入经济生活当中,以跨越第一个“死亡之谷”,实现从科技到市场的变革。在创新活动初步成功之后,創新成果还要在新的特定环境中被吸收和传播,企业家需要实施一系列变革和重构,催生技术、组织、制度等不同层面的流程创新,从而改进产品或服务的供给方式,以适应形形色色的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这便是跨越第二个“死亡之谷”,实现从市场到产业化变革的创新扩散过程。归结起来看,创新发展的完整流程可概括为“发明-创新-创新的扩散” (弗里曼、苏特,2004)。必须完整经历以上三个环节,成功完成两次跨越“死亡之谷”的惊险跳跃,才能够实现从科技到市场再到产业化的飞跃。

第二,从金融对科技与产业的支撑角度看,良性循环意味着金融体系富有韧性和活力,从而能够有效动员和配置金融资源来为创新发展服务,确保从科技到产业的转化过程畅通无阻。

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等经典著作中曾着重强调,金融系统的购买力创造活动以及导致的信用扩张,是企业家推动资源重组和实现经济发展的核心机制(Schumpeter,1934)。进入21世纪以来,有新的熊彼特经济学研究者(Hanusch&Pyka,2007)进一步把在发展进程中承担风险的金融企业家看作是仅次于实体部门企业家的第二股重要力量。这就表明,金融体系是为企业家创新活动服务的。在“从科技到市场再到产业化”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充裕的资金支持。而各个环节的特性差异又对金融服务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良性循环,就必须使金融资本的动员和配置活动更好地与企业创新活动各个环节的周期性特征和技术特性相匹配,从而推动科技进步更好转化为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董昀,2023)。

第三,从科技与产业对金融发展的驱动角度看,良性循环意味着金融业不断从技术变革中获得自身转型升级的动力,并从实体产业发展带来的繁荣和增长中实现收益的稳定增长。

自工业革命爆发以来,金融业从来都是一个积极拥抱新技术的产业部门。从电报、电话到计算机、互联网,再到人工智能、大数据,金融业在一轮又一轮的技术革命中都充当了新技术试验田的角色。信用卡、ATM机、POS机、网上银行、移动支付、数字货币等人们耳熟能详的金融服务形态都是金融部门技术变革带来的创新成果,因此,一部金融发展史可以说就是一部新的科学技术不断改造和重塑金融业的历史。在新的技术条件下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良性循环,就必须借助新技术在信息收集、传输、存储和分析等方面的突破性进展,持续创造出新的业务模式、新的应用、新的流程和新的产品,破解传统金融难以解决的若干难题,推动金融更有效地服务实体经济。

金融是一类特殊的服务业,实体产业是金融的重要服务对象。没有雄厚的实体经济基础和稳定的产业发展作为根基,离开了服务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这个根本,金融发展便无所依托,成为无本之木。因此,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良性循环,就必须实现实体经济发展的动力变革、效率变革和质量变革,在科技力量的推动下促使产业发展步入稳定、健康、可持续的新轨道。当实体经济找到新的发展方向之后,金融体系的融资功能也就有了依托和目标,金融业的收益才有了保证,金融也才有了安身立命之本。

所谓战略基点,就是战略系统中至关重要、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关键性要素。从前文分析中可以看出,企业家实施的创新活动是实现“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决定性因素。从“科技-产业”环节看,没有实体产业部门企业家实施的“从科技到市场再到产业化”的一系列创造性活动,就不会有经济系统的革命性变化。从金融同“科技-产业”的交互作用看,没有金融部门企业家实施的金融科技变革和金融创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持续提升便失去了动力基础。可见,经济体系的成长活力来自于各类企业家在各个方向上实施的创新与探索,创新活动是生产效率提升和经济长期增长的根本动力。

因此,企业家是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基础性、根本性力量。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在推动创新发展上的重要作用,构成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战略基点。

进入新发展阶段,随着国内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化,我国发展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不容低估,我们有可能面临风高浪急甚至是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在科技方面,发达经济体对我国的封锁、遏制和打压可能持续升级,重大关键技术领域的“卡脖子”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在产业方面,科技成果产业化程度不高,产业链中断风险加大。在金融方面,金融发展质量不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尚存在明显短板,维护金融安全面临来自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新挑战。

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充分信任、依靠和尊重企业家,有效发挥企业家作为要素整合者、市场开拓者和创新推动者的重要作用,鼓励、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家从科技创新、创新扩散、金融支持创新发展以及科技赋能金融数字化转型等不同方向上进行探索,在实践中寻找增强经济韧性、提高经济效能的可行路径,最终达至“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理想状态。

为企业家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是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关键一环。经济学家鲍莫尔(Baumol,1990)指出,尽管企业家是创新发展的根本动力,但并非所有具备企业家才能的人都必然从事生产性、创造性活动。在特定的制度环境下,他们也可以从事非生产性的、甚至破坏性的活动。这是因为,制度环境决定报酬结构,报酬结构决定企业家才能配置方向,企业家才能配置方向决定经济发展绩效。制度环境好比“水”,而企业家就像“鱼”,水质水温决定着鱼的行进方向。

激励企业家投身创新创业创造活动,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至关重要的是始终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市场主体活动提供公正、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真正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企业家精神为根本动力的创新体制,打牢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微观基础。特别是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强化市场机制,形成良性竞争,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构建起有利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金融服务效能提升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以弘扬企业家精神为战略基点,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就能够激活各类主体、各个方面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复杂的市场化探索和试错过程中把握发展主动权,以供给体系水平和质量的提升冲破卡点、堵点和脆弱点,以自主可控、优质有效的供给满足和创造需求。这不仅是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根本前提,也是形成经济发展不竭动力的基础性条件。

在以目标为导向确定了战略基点和施策取向之后,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还需要坚持问题导向,从政策操作层面探索科学的战略实施路径。做一个未必十分恰当的类比,就如同“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战略一样,在明确了“过河”这一战略目标之后,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摸索出“过河”的具体路径,才能使一整套战略真正落地、切实管用。

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科技、产业、金融之间尚未完全实现高水平循环,在相当大程度上与科技、产业、金融三大政策体系分别出自不同的决策部门,彼此之间的协调配合程度不高有关。

党的二十大之后,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更趋完善。要按照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总体要求,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运用中央财经委员会、中央科技委员会和中央金融委员会等党中央决策议事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金融服务相互支撑的一体化政策框架和政策体系。

政策体系建设的关键是加强科技、产业、货币金融决策部门的沟通协调,打通各类政策链,形成政策合力。要遵循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金融发展的基本规律,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探索实现“科技-产业-金融”高水平循环的体制机制保障。

在政策协调配合力度得到有效强化的基础之上,各级政府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还有以下许多方面的事情要做。

一是宏观政策方面,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和持续增长,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的长期均衡,为创新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对外开放方面,要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发挥好开放对拓展循环空间的作用,努力吸引全球资金、技术、人才等优质要素,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获取更多回旋余地和战略资源。

三是科技政策方面,要以科技创新作为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四是产业政策方面,要发展和安全并举,补齐从科技到产业转化过程当中的短板,为企业和企业家提升自主知识产权和替代接续能力提供政策支持,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构建一批新的增长引擎,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五是金融改革方面,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使之成为推动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枢纽。

六是金融科技发展方面,要以稳妥发展金融科技,推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为主线,更好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重塑金融服务供给体系,为金融资源配置提供准确有效的参数,使新技术成为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根本动力。

参考文献

[1]董昀:《创新发展视角下的“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理论逻辑、核心要义与政策启示》,《农村金融研究》2023年第6期。

[2][英]弗里曼、苏特:《工业创新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华宏勋、华宏慈等译。

[3]Baumol, William J, 1990,“Entrepreneurship: Productive, Unproductive and Destructiv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Vol.98, N0.5.

[4]Hanusch, H., &Pyka, A. ed (2007), “Elgar companion to neo-Schumpeterian economics”,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5]Schumpeter, Joseph A, The Theo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34.

(作者為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副主任、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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