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余敏
摘 要 绩效工资的实质作用是对现行薪酬标准不到位的有效补充,是对超额劳动的一种报酬给付方式。血站实行绩效工资管理的重要现实意义是对血液安全与充足的有效保障,是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的采供血薪酬管理的补充与完善。
关键词 绩效 采供血 影响
一、血站系统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背景
1998实行无偿献血法之前,血站系统多实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管理办法,绩效工资也就是奖金发放有很大的自主权,发放的奖金额度远远高于同一地区的医疗单位,奖金额度是基本工资的几倍,单位员工积极性高、主动性强,基本没有血荒的情况发生。1998年实行无偿献血法之后也没有问题。直到2006年左右,各省血站陆续开始实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改制以后,问题就出现了。实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后,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参照公务员水平实行总量控制,而这时候医院开始实行弹性较大的绩效分配机制,医院的绩效工资增长速度飞快。血站和医院同为卫生系统,除了医生以外,其他如检验、护士工作量差不多,但收入差别巨大,严重影响了血站职工的积极性,对采供血造成严重的影响。其中,血荒事件最出名的是昆明市,政府主管部门后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善血站系统的运行模式,其中起重要作用的就是大幅提高员工的绩效工资,效果立竿见影,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了大幅提高,采血量稳步提升,再也没有闹过血荒。
二、当前血站系统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模式
通过对全国各省血站进行调研,发现采供血工作做得好的血站,基本上职工的绩效工资执行的政策都是开放式模式或半开放式模式;而采供血工作做得不够好的血站,职工的绩效工资执行的政策基本上都是封闭式模式。
所谓开放式模式,就是不管单位是差额还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是上不封顶,只要扣除各种应计提的基金以后有收支结余就可以用结余资金按一定的比例来发放绩效工资。半开放式模式,就是所谓的“一类保障,二类管理”模式,由财政托底,保证血站的基本支出费用,包括原先由财政发放的绩效工资总量,如果血站年底有结余,只要扣除各种应计提的基金以后有收支结余,就可以用结余资金按一定的比例来发放年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或者只要扣除各种应计提的基金以后有收支结余就可以按当地三甲医院的平均绩效工资水平进行核定,并逐年按一定的比例增加来发放年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而封闭式模式:就是参照公务员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来发放绩效工资的全额拨款的血站。不管做多做少,做好做坏,绩效工资一分不少。
三、血站系统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的十几个血站单位来看,经济发达地区、中等地区、不发达地区各占1/3,但不管哪个地区的血站,只要执行了开放式模式或半开放式模式的绩效管理办法,实行多劳多得,改善工作人员待遇,就可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血液供应基本能够得到保障,而且部分省市还有血液富余,以供外调。相反不管在哪个地区的血站,只要执行了封闭式模式的绩效管理办法,并实施公益一类管理的省市血站,则基本上血液供应不足,或需要外地调血支援,形成所谓的血荒问题,并出现专业技术人员流失等一系列问题。
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按上级有关部门核定总量由财政部门全额拨款,整体工资待遇偏低。现有的财政管理方式和绩效机制与采供血工作性质不相适应。一方面,现有的财政管理方式和绩效机制使血站绩效工资总量过低,导致血站人员待遇普遍过低,专业技术人员流失严重,“招不来、留不住”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另一方面,血站采供血的生产性工作性质有别于其他仅开展行政办公性质的事业单位,但目前大多数血站的绩效政策和发放仍和单纯行政办公性质的事业单位一样,与开展的业务工作量不挂钩,单位缺乏调动职工积极性的手段和办法。
四、完善當前血站系统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的措施
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已经认识到血站系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2019年11月7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1号),在通知中提到完善血站运行机制问题:财政部门应按相关规定安排经费,保障血站正常运行和发展。地方各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持续推进血站服务体系机制创新,深化基层运行机制改革,逐步建立保障和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在国卫办医发〔2019〕21号文的精神指导下,一些地方政府相应出台了配套的文件,如某省政府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在创新机制、激发血站工作活力中提出:要积极推进血站服务体系机制创新,允许有条件的血站既实行财政全额保障政策,又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用于人员奖励)要求,逐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合理提高血站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充分调动血站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五、结语
要想彻底改变当下血站系统在采供血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完善现有的献血制度,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根据血站的生产性工作性质,改革血站现有的财政管理方式和绩效分配机制,使之与血站采供血工作性质相适应,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在绩效分配上给予血站更多的自主权,大力推行“一类保障,二类管理”模式,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参照上述做得好的地区的绩效工资管理制度,就可以提高广大血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解决人才队伍流失的问题,彻底解决血站采血难的问题。
(作者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
参考文献
[1] 蔡园艺.浅谈绩效工资在采供血机构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影响[J].人力资源管理,2014(10):90.
[2] 王毅斌.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激励存在问题及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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