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张卓 尧炜杰 刘旺 王乔
摘 要 2017年是我国全面启动碳交易市场的第一年,尽管在此之前已经有7个地区的试点工作,但是该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仍然是机会与挑战并存。一方面,全面推进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对全球环境、我国碳交易市场在全球的地位等方面有明显作用。另一方面,如何顺利度过过渡期令人深思。本文对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利弊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 碳排放权 碳排放权交易 碳交易市场
中国是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为了切实履行好大国责任,提出了《“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方案指出要建立和运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动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顺利过渡。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力争部分重化工业2020年左右实现率先达峰,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1]2017年是全国碳市场启动之年,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碳排放权交易内涵
碳排放权交易,是指交易主体按照本办法开展的排放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交易活动。[2]我国碳交易试点省市的地方性规章中也有对碳排放权交易作出的规定,如《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碳排放权交易是指由市人民政府设定碳排放单位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及其减排义务,碳排放单位通过市场机制履行义务的碳排放控制机制,包括碳排放量化、报告、核查,碳排放配额的分配和交易以及履约。[3]
二、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优势
(一)有利于减少重复投入,发展规模经济
从我国实行碳交易试点以来,建立了多家碳交易机构,但都是各地自营,造成了各个市场在价格、交易规则等方面的不统一,因此也使碳交易市场难以实现资源配置和价格发现等功能,难以实现规模经济。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有利于碳交易市场的求同存异,减少各地在设备、运营等方面的重复投入,建立统一的交易规则、交易流程、检测方法、制度规范等,形成统一的推动力促进我国碳交易市场更好地发展。
(二)有利于提高我国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的议价能力
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交易价格主要由国外大型碳市场、金融机构、减排主体等需求方来决定,而我国的碳交易市场起步较晚,交易体系尚未完善,没有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在国际市场上也毫无定价和议价能力。建立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后,我国碳交易市场将覆盖40亿吨二氧化碳,是欧洲碳市场的两倍以上,成为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提高我国在全球碳交易市场中的地位,提高我国的议价权。
(三)有利于促进清洁能源发展
碳交易市场建立的初衷就是为了应对全球气候问题,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在碳市场全国化后,全国政府企业甚至公众也会更加关注碳排放,这也促使更多低碳清洁能源如天然氣的发展,同时也会促使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快速发展。
三、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挑战
(一)实现顺利过渡的难度大
尽管中国拥有了几年的试点经验,但是碳交易市场在面向全国推广时仍会面临很多问题。全国碳交易市场的成功构建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等多方的协调合作,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的保证以及过硬的技术条件的支撑。中国选择用市场的手段来解决碳排放问题,就必须妥善处理宏观调控和市场的关系问题。中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地方差异性大,要想顺利实现过渡,需要统筹考虑,兼顾公平与效率,这将会是一项大工程。
(二)高能耗企业将面临巨大压力
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后,我国碳市场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碳交易价格也会不断上涨。能耗大的企业不得不花更多的资金购买配额,企业成本大大提高,盈利减少甚至会出现亏损现象,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对风险抵御能力差,极有可能面临破产。而大型企业可能向国外转移,从而削减我国的竞争力。
四、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议
(一)加大科研力度,加强人才培养
我国的碳会计相对于国外起步晚,理论研究薄弱,没有形成规范的碳会计体系。全国碳交易市场建立后,面临的挑战也会大大增加。企业对碳会计人才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大,不管是国家企业还是学校,都应该鼓励碳会计的发展,多与国内外的专业机构交流沟通,培养专业人才,从而建立起系统的碳会计体系。
(二)政府市场齐发力,共同协作促转型
首先,政府应该规范相关立法政策,建立起科学的法律体系,对碳交易具体规则、交易方式进行规范,明确碳交易中介和服务机构授权,界定清楚市场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更好地发挥政府与市场的作用,两者共同协作力促低碳转型。碳市场实质上是政府为低成本实现控排目标而设计的市场,是一种“政府创造,市场运作”的制度,更需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要做好碳市场的目标和规则的顶层设计,及时修订和不断严格大气环境质量和碳排放标准,同时遵循“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规律,推动能源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和效率最优。
(三)借鉴成功经验,加快全国化进程
在全国7个试点中,每个试点都有自身的优势,在建立全国碳市场的过程中,应该积极主动吸取经验。如广东试点在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审查的工作中,设置独立的技术评议机构,使得履约核查工作更加公正公平。上海试点增加措施来加强碳交易体系的约束效力:第一,将企业违法行为记入其信用信息记录,向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媒体向社会公布;第二,取消企业享受当年度及下一年度上海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政策的资格,以及三年内参与上海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的资格;第三,对企业下一年度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或者节能评估报告书不予受理。
(作者单位为南华大学)
[作者简介:张卓(1995—),女,湖南长沙人,南华大学学生。]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令第61号《“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S]. 2016.
[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S]. 2014.
[3]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政令第262号《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第二条[S]. 2014.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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