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李 洋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前进的时代背景下,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创新深入推进,迎来了新的市场化潮流,各地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然而一些地方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运用方面出现了不少的问题,尤其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估价和监督管理不够完善,运行机制不够规范以及交易竞价机制不够完善等等。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已经成为地方行政服务管理改进完善的重要内容,这对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快速稳定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要是由政府主导所建立的,立足于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需要,通过建立统一的制度规则,完善的信息系统以及规范的运行机制,为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公众以及行政监管部门等提供综合性的服务。建设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要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对公共资源进行配置,并将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引入公共资源交易的环节。通过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能够有效预防解决在公共资源交易方面存在的公共资源交易寻租空间、违规设置交易壁垒或者是公共资源交易暗箱操作等一系列的问题。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能够将各类的公共资源投入到市场中,进一步打破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垄断和分割问题,对于提高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和质量,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需要。
现阶段,在不少地方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在公共资源的交易整合方面,主要是对于公共资源交易的一些规则不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尤其是对于某些领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在规则方面主要是相对较为概括相对较为笼统的规定,在程序和操作方面的规定不够细致具体,有的甚至与地方性法规还出现了不兼容的问题。
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规则体系方面,主要是有些地方还没有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一些地方从部分利益出发制定的交易规则,利益关系根深蒂固,破坏了公共资源交易秩序的建立维护,影响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规范。
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方式方面,主要是有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技术手段不够先进,有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公开建设还不够及安全规范,交易方式仍然较为落后,而且由于不同地区交易平台技术手段的不兼容,有的甚至出现了交易环节杂乱的问题,影响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常职能的发挥。
在交易平台的监督管理方面,主要是一些地方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还没有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之,特别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监管工作主要是由各个行政监管部门委派,很容易出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越位和缺位的问题发生。此外,对于一些代理机构违规操作等,也难以及时的进行监督发现。
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管理方面,应该重点围绕建立起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系统全面的改进优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水平的提升。重点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水平,应该明确平台建设的基本原则要求。具体来说应该遵循以下几项原则:坚持系统整合的原则,统筹推进国有产权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等招投标交易,构建更加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该坚持管办分离原则,也就是各类主管部门与招投标交易机构之间,应该实现,职能、人员、财务上的分离,特别是职能部门不能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活动,重点履行市场服务职能。应该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公共资源交易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正。应该坚持透明高效的原则,对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该建立统一的制度规则和共享的信息系统以及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确保实现资源共享和交易活动规范运作。
首先,应该注重强化平台信息系统的整合,按照有关的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建立区域统一、终端覆盖广泛的交易服务系统,尤其是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政务服务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产权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等平台系统的数据互联互通,并建立完善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数据交换中心以及大数据分析系统,及时进行行业前景的分析预测。其次,应该注重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全过程电子化,依托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对各类交易信息进行全面的记录和归集分析,并加快推进交易的全过程公开与全过程留痕。
首先,应该针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规则体系,完善交易平台的管理规则,按照国家相关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完善相关的实施细则,尤其是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不同的交易特点,完善服务流程和标准,规范平台运行、管理和监督。同时,还应该积极推进各类交易平台的运行规则清理,尤其是对于各类违法设置审批事项、变相实施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等应该严格进行清理。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机制方面,应该注重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完善有关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共享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于各类的交易公告、审查结果、成交履约信息,变更信息等依法公开。同时,应该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机制,按照国家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方面的系列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功能,简化公共资源交易环节,公开服务流程、工作规范和监督渠道,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和第三方参与的评价机制,促进全面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水平。
为了促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管理水平,还应该注重全面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监管力度。一方面,应该注重改进加强监管机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重点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完善监管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同时应该充分发挥行政监督、财政部门、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等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执法,坚决制止和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应该注重积极地转变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大数据等电子化行政监督手段,针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强化对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督和预警。此外,还应该重视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平台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应该注重建立完备的管理体制,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流程,创建更加高效完善的审批管理流程,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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