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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的互联网金融现状及标准化建设途径

时间:2024-04-24

曾步望

摘 要 自我国实行对外开放以来,无论是经济、文化还是技术,均取得了突出成就。与此同时,互联网技术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占据了不可替代的地位。随着时代的发展,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业务的融合性发展呈现出必然的趋势。然而,受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征信调查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在标准化建设期间仍存在些许不足。基于此,本文首先概括了互联网金融,其次分析了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最后重点研究了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金融标准化的建设途径。

关键词 大数据 互联网 标准化

一、前言

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在新的发展时代下,互联网技术融入了各行各业中,促进了各行业的进步。目前,互联网技术已经被广泛应用到传统金融发展中。譬如,包括支付宝、余额宝和微信支付等在内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兴起,充分证明了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业务的融合。互联网金融技术在传统金融业务中的应用,为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从某种角度而言,互联网技术能够有效扩大金融业务的服务范围,从根本上提高金融业务效率。可见,本次研究对于日后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有实践价值的。

二、互联网金融概述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兴起,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互联网金融属于新兴领域,以互联网技术和金融业务为主。[1]换句话来说,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业务相结合,具有开放性和平等性特征。从理论的角度来说,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传统金融业务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凸显出了更多的优势。第一,借助互联网技术,传统金融业务范围更广;第二,借助互联网技术,传统金融业务的中间成本更低;第三,借助互联网技术,传统金融业务的透明度更高。在当前信息化时代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必然趋势。

三、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一)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

根据对大数据环境下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的分析,笔者发现在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目前,我国关于金融的法律法规较多,但多数的法律法规均针对传统金融行业,并未出台太多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法规。分析其原因,主要是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起步时间与外国相比较晚。我国现有的部分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是在支付宝、余额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兴起后,中国人民银行针对此类支付方式制定的非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关于支付业务和支付服务的相关管理办法。但是在此背景下,有关P2P网络借贷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

(二)缺乏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在互联网金融兴起和繁荣发展进程中,虽然取得了突出性的成绩,但是其也面临信息与安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从现实角度来说,互联网具有虚拟性特征,且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所以互联网金融在发展中才并未成立正规的互联网金融准入标准,门槛较低,此种现象也导致了互联网金融各种平台的经营水平不高。受虚拟性影响,金融消费者的网络资源也可能会受病毒或黑客的攻击,[2]网络环境不稳定导致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在投资后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在此背景下,相关部门尚未出台相应政策,缺乏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影响了互联网金融的标准化建设。

(三)征信调查不充分且不到位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中,互联网金融参与者的征信情况对于其参与资格有很大影响。通常情况下,需要对参与者的信用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在确保对方有偿还能力的前提下,再给予其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资格。但是,就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而言,对参与者的征信调查明显存在不充分且不到位的现象。[3]在调查互联网金融参与者的征信情况时,仅参考参与者填写的信息情况,并未通过实地考察验证参与者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此外,互联网金融机构在征信调查过程中,依靠的不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其审查方法不规范,给互联网金融投资方带来投资风险,从而致使互联网金融标准化建设水平不足。

四、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金融标准化建设途径研究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金融标准化建设的现状,建立健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是极为必要的。第一,根据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制定全新的法规。结合以往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从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制定互联网金融相关管理办法,并且在管理办法中,所有内容都应以互联网金融为主。第二,在现有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完善。现有的金融法律多以传统金融业务为主,所以,可以将过时的、与传统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剔除,增加与互联网金融准入标准、原則等相关内容,为互联网金融的标准化建设提供保障。第三,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系。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有针对性的监管委员会,明确委员会各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将责任规划到个人,增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性与团队协作性。

(二)优化网络环境以降低风险

在互联网金融标准化建设过程中,需要根据网络的虚拟性,实现对网络环境的优化。从理论角度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计算机技术,而计算机技术的软件与硬件在计算机运行中都可能出现问题、产生风险。因此,在通过优化网络环境降低风险,促进互联网金融标准化建设时,可以从计算机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入手。在计算机软件方面,可以成立网络安全部门,在资金的保障下,及时与技术提供方沟通,时刻掌握计算机技术的运行情况,对互联网门户展开全面防护,利用防火墙修补电脑漏洞。由此,防止病毒或黑客入侵,提高互联网消费者的使用安全性。在计算机硬件方面,定期对互联网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全面提高计算机系统的防护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的建设

针对当前互联网金融标准化建设存在的信用体系问题,可以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的建设。从某种角度来说,信用体系的健全性、科学性是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前提。现阶段,我国的信用系统分为正式和非正式,正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体系,非正式的是互联网金融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建立的征信体系。因此,在建设信用体系的过程中,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机构可以与中国人民银行协商合作,在未来互联网金融信息收集过程中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体系,展开对互联网金融参与者征信情况的调查,加强真实性;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机构需从自身角度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参与者所提交的信息的实际考察。由此,实现互联网金融的标准化建设。

五、结语

在当前信息化时代下,互联网技术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中。在此基础上,金融行业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了创新性发展。在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金融通过标准化建设提高互联网金融在人们生产生活中的应用水平是极为重要的。针对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文章主要从法律法规、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征信调查情况等方面,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同时,从完善法规、优化网络环境、建设信用体系等方面,提出互联网金融标准化建设的途径。希望本次研究可以为互联网金融的标准化建设与发展奠定基础。

(作者单位为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 蔡少珠.浅谈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政策建议[J].新经济,2016,21(6):55-56.

[2] 李瑞雪.我国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及问题对策[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7,28(12):93-94.

[3] 路亚男.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政策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7,22(30): 6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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