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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来沪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与预防犯罪研究

时间:2024-04-24

摘 要 近年来,随着上海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来沪青少年的数量快速增长,并大大超越上海户籍的青少年人数,成为上海新生代青少年的主力军。他们在为上海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关注他们的生存发展状况,积极探寻做好来沪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有效途径,已成为当今社会形态下,党和政府交给共青团组织的一个重要的新课题。

关键词 社区 来沪重点青少年 服务管理 预防犯罪

来沪青少年是上海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对于上海的正常运转是不可缺少的力量。他们在为上海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因而来沪青少年的生存、发展状况以及日益增长的违法犯罪率引起社会的关注。来沪青少年问题影响着城市的建设和稳定,所以,关注他们的生存发展状况,积极探寻做好来沪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有效途径,是当今社会形态下,党和政府交给共青团组织的一个新的课题。

本课题将运用公共管理课程方面的有关知识,以我区来沪社区青少年群体作为研究主体,深入剖析我区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机制。

一、现状分析

社区青少年是指16~25周岁的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三失”青少年,是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机制研究中最为重要的一类群体。黄浦区作为上海的中心,越来越多的来沪青少年选择在黄浦区工作、学习、生活。

(一)来沪社区青少年群体的主要特点

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我区登记在册的来沪青少年共47021人,占全区实有人口的6.9%,小学、初中、职校来沪学生占比高达30.33%。通过对目前常住黄浦区的14~16周岁的134名来沪社区青少年问卷调查发现,他们主要来自于外省农村,总体文化水平较低,其监护人的文化水平也较低,主要为小学和初中文化水平。只有一半左右的被调查者是同自己的父母一同居住。目前,他们大部分处于临时就业状况,少部分人有罪错前科,大多数被调查者的社会表现都称得上良好。

(二)来沪社区青少年群体的违法犯罪情况

据统计显示,黄浦区的来沪青少年比例与全市基本持平,近三年来,16~25周岁青少年占全区违法犯罪的比例为26.4%,而来沪青少年占全区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则高达90.8%,可见,来沪青少年已成为违法犯罪的主体。同时,随着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加快,我区已进入到一个各类社会矛盾集聚凸显的时期,复杂的经济社会环境客观上也为青少年违法犯罪提供了更多的诱因。2010年至2012年,来沪青少年在我区被刑拘共1345人,占全区被刑拘青少年的95.12%;接受起诉共969人,占全区被起诉青少年的81.70%;被判刑共27人,占全区被判刑青少年的79.41%。由此可见,做好来沪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是新形势下我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面临的突出课题。

二、工作实践

来沪青少年成为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的重点人群,不仅对其本身的健康成长不利,更是对整个城区的和谐稳定不利。因此,关注来沪重点青少年群体,进一步加强探索创新,扩大面向来沪青少年的工作联系和服务覆盖意义重大。

(一)近年工作开展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黄浦区着力构建辐射广泛的协同工作机制,分别建立了涵盖预防犯罪在内的青少年事务各个职能领域的66家成员单位的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由区综治办、团区委牵头协调,区公、检、法、司、人口、教育等职能部门共同支持的预防犯罪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了由团区委与区检察院、公安分局等协同合作的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探索了校社衔接联动工作模式,从社区、家庭等多角度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项目品牌和实践成果。同时,我们还坚持创新项目,注重培育和开发品牌工作项目,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同时,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先后开展了“牵手联校”、“阳光励业”、“护雏行动”、“守候花季”等活动项目,为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顺利就业、融入社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2014年,黄浦区召开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确立在该项工作框架下,新增社工进驻拘留所、看守所项目:计划在区拘留所、看守所设立联合社工点,由禁毒、矫正及青少年事务社工站各派2名社工,定期前往开展驻点服务。新增社工进驻流动人员聚集区(市场)项目:计划选择较具代表性且基础条件较好的豫园福民街小商品市场作为试点,拟在市场内设立社工点,由青少年事务社工站派出2名社工,每周一次前往开展驻点服务。继续做好社工联校项目和社工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再犯预防项目,对工读学校学生、职校生和部分中学生开展预防犯罪关口前移工作,对错罪家庭子女进行观护帮教,继续做好合适成年人工作等等。

(二)目前工作推进遇到的主要困难

在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在实际推进中遇到了一些困难,主要包括:

(1)对于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犯罪预防这一新形势下具有探索性、开创性的工作,一些党政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认识还不够统一,思想还不够重视,导致共识较难凝聚,合力较难形成。

(2)在目前初步形成犯罪预防信息共享平台的基础上,全区青少年服务管理部门联动、资源统筹的机制总体还不够完善,跨系统、跨行业沟通协作的渠道也不够畅通。

(3)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的稳步推进,需要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工队伍作为根本保证,目前我区青少年事务社工在人员配备方面有所不足,工作力量需要补强。

三、对策建议

为了进一步做好黄浦区来沪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区综治办、团区委牵头30家成员单位成立黄浦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同时启动并推进实施黄浦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领会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

黄浦区青少年违法犯罪高位运行的特征明显,需要进一步研究预防犯罪工作规律,完善预防犯罪工作网络,整合预防犯罪工作资源,以创新精神和务实举措推动我区预防工作取得新进展、形成新突破。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既是新形势下全面加强综治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打造世界最具影响力国际化大都市面临的重要课题。

(二)加强协调,提升合力,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职能作用

成立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是本区进一步推进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明晰预防工作职责、形成预防工作合力的需要,体现了预防工作体系的重要变化和工作机制的重要创新,可以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中央作用:

(1)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下大力气做好本系统预防工作。成员单位在专项组领导下,把预防工作纳入党政工作全局,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职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工作政策措施,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落实。

(2)成员单位密切沟通合作,着力完善预防工作联动机制。成员单位从预防工作大局出发,明确目标定位,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整体合力。依托信息共享平台,确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各类信息和资源及时流转。

(3)牵头部门注重协调保障,不断加强预防工作能力建设。区综治办、团区委等牵头部门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基础和保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预防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方案和措施。

(三)结合实际,创新探索,努力推动我区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机制建设

(1)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区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明确了由区综治办、团区委牵头协调,区公、检、法、司、人口、教育等职能部门共同支持的预防犯罪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明确综治、团委、公、检、法、司、人口、教育等部门的主体责任,完善定期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制度,确保各类青少年数据来源畅通,信息及时准确,为逐步扩大工作覆盖和服务范围奠定基础。

(2)健全来沪青少年发现机制。由区公安、人口等部门牵头,各街道具体负责,依靠社区综合协管员等力量,做好来沪青少年,特别是未就学、未就业青少年的数据采集和核实工作,并将动态信息及时转交属地青少年事务社工,由社工负责将其纳入服务范围。

(3)探索属地化项目运作机制。加强各街道和其他面上社工服务点建设,以相对固定的工作阵地覆盖流动性较强的来沪青少年,同时依托各类媒体,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理念、方法、项目的宣传,提升现有品牌工作对来沪青少年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作者单位为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作者简介:张连涛(1984—),男,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2014级MPA研究生双证3班。]

参考文献

[1] 陈卫东.流动青少年权益保护与违法犯罪预防研究报告[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

[2] 关月玲.预防及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M].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出版社,2013.

[3] 姚东.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综述[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4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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