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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成为西藏经济支柱产业的可行性分析

时间:2024-04-24

摘要:文章综述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特征和选择标准,在分析当前西藏金融产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从产业增加值比重、收入弹性和产业关联等方面分析金融业作为西藏和拉萨经济支柱产业发展的可行性,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金融;支柱产业;西藏经济;可行性

一、 引言

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呈加速推进的趋势,尤其是2016年对于我国金融事业的发展注定是载入史册的一年。当年9月在杭州举办G20会议,中国政府首次将绿色金融理念写入到公告中;同年10月,人民币正式加入SDR。这充分表明我国金融业改革有了重大突破。不仅是中央层面,地方政府也更加重视金融业的发展。目前国内已有不少的省份提出要将金融业发展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并且设定未来几年内地区金融业增加值占当地地区生产总值要达到具体指标。西藏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金融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占比,近些年迅速提升,金融产业对地区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高,其影响力已不容忽视。在产业发展水平总体偏低的情况下,分析研究金融产业作为西藏支柱产业发展的可行性,大力发展金融产业,对促进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 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特征和选择标准

1. 支柱产业的特征。支柱产业不同于一般产业,最突出的特点是发展速度快,引导推动作用强,先导示范性明显。促进形成支柱产业的目的是,将有限的资源集中配置在一国或地区的优势产业上,以利于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学术界对于支柱产业的特征达成了三个方面的共识:一是所谓“支柱”,顾名思义,一定是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有相当的比重;所谓“相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量经验研究得出的可参考的结论是占比大于5%。二是什么因素导致成为“支柱”。首先规模扩张快,易于形成规模经济,生产成本不断下降。其次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需求呈加速增长的态势,发展速度远远快于一般产业。三是成为“支柱”效应,主要体现在扩大就业、加强产业关联度和节约能源和资源上。

2. 支柱产业的选择标准。学术界对于支柱产业的选择标准,一般包括罗斯托标准、筱原标准、动态比较优势标准、过密环境标准、拓宽瓶颈产业供给标准、丰富劳动力内容标准、扩大就业标准、保护环境标准以及改善生产力布局标准等等。对于支柱产业的原则,一般包括区域优势与特色原则、有所不为与突出重点原则、技术开放原则、规模带动原则以及扶持培育原则等等。但是如何将一系列标准和原则转化为可以量化的评价指标,是判断什么产业可以成为支柱产业的关键。

一般来说,选择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支柱产业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标准:生产率上升标准、收入弹性标准、产业关联度标准。一言以蔽之,备选作为支柱产业的产业代表科技创新的方向,代表消费升级的方向,代表产业协作的方向。此外,完整的支柱产业指标体系还应当考察社会状况、人口素质、基础产业条件、资金保障体系和现有产业优势等因素。

综合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和支柱产业的选择标准,选择支柱产业主要还应该重点达到以下标准:一是产业规模大。二是符合国家政策和市场导向,发展前景好,市场扩张能力强,并有助于环境保护。三是对有助于本地区比较优势发挥的特色产业应单独考虑,不用完全对应上述标准。

三、 西藏金融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十二五”期间,西藏金融業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金融机构体系不断丰富,金融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金融业服务水平现状提升,为促进西藏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十三五”期间金融业更好地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金融机构体系不断丰富。2015年末,西藏各类金融机构总数742家,较2010年末增加128家,增长20.8%。其中,西藏银行业省级机构和法人银行机构13家,各级机构网点数667个;西藏法人证券机构2家,证券营业部10家;西藏保险业省级机构和法人保险机构共计7家,各级保险分支机构达到48家。西藏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分别达到15家、42家和5家。

二是金融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快速增长。2015年末,西藏银行、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达到4 216.51亿元,较2010年末增长2.4倍。其中西藏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4 051.71亿元,较2010年末增长2.37倍;2015年实现利润总额87.95亿元,较2010年增长7.32倍,年均增长49.62%;整体实力显著增强。其中西藏证券机构资产总额154.31亿元,较2010年末增长3.31倍;2015年西藏证券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03亿元,抗风性能力明显提升。其中西藏保险机构资产总额10.49亿元,较2010年末增长2.95倍;2015年西藏保险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02亿元。

三是金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十二五”期间,在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政策支持下,在藏金融机构不断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支持实体经济快速发展。2015年西藏社会融资规模为793.89亿元,较2010年增加674.90亿元,增长了5.67倍,年均增长46.17%;社会融资规模与GDP之比为77.35%,较同期全国平均水平高54.58%。其中,信贷投向重点突出,主要支持涉农、中小微企业、重点建设项目、民生、扶贫等领域的发展。截止2016年9月末,西藏金融机构贷款总量2 908.59亿元,较2010年末增长了8.8倍。在银行信贷的有利支撑下,西藏金融业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能力大幅提高。

四是金融业产出水平不断提升。2015年西藏金融业增加值69.79亿元,较2010年增加42.7亿元、增长1.5倍,年均增长20.85%,增速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排名第19位,分别较西藏同期现价GDP、第三产业增加值平均增速高出5.72%和5.83%,较同期全国现价金融业增加值平均增速高出3.35%;西藏金融业增加值在同期西藏GDP的比重为6.8%,较2010年提高1.47%,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12.88%,较2010年提高3.03%。2015年西藏金融产业对西藏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3.74%、贡献度 为1.5个百分点,分别较2010年提高9.33%和0.9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西藏金融业不仅完全具备成为引领其它产业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条件,而且逐步为实现西藏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关键驱动力。因此,順应经济和产业发展趋势,研究分析金融产业成为西藏支柱产业发展的可行性,是进一步做大做强金融业,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四、 金融业作为西藏经济支柱产业的可行性分析

1. 产业增加值比重分析。从表1显示的数据看,西藏金融业呈现跨越式发展,增加值比重呈持续稳步上升趋势,并基本保持在5%以上,且2014年、2015年上升幅度较大。2015年西藏金融业增加值69.79亿元,与工业增加值基本持平,是全国唯一的一个金融业与工业增加值接近的省份。近十年,西藏金融业现价增加值年均增长24.87%,增速分别较同期工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分别高出10个、13.5个和10.7个百分点,是西藏发展最快的产业。2016年前三季度西藏金融业增加值已经达到83.85亿元,同比增长37%,在同期GDP的比重达到10.1%,金融产业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

西藏和拉萨金融业增加值比重远远高出了一般支柱性产业所要求的5%以上的标准。从产业强弱系数来看,西藏和拉萨市金融业增加值比重在西藏同等级产业中处于上游水平,产业强弱系数大于1。相对于西藏和拉萨市的其他同级产业,金融产业是一个高增加值产业,在GDP中增加值比重相对较高,满足了选择一般支柱产业基准所要求的增加比重条件。

2. 收入弹性分析。考虑的数据可得性,本文使用辖区银行业机构的产出来近似代替金融业产出。由于银行业体系是辖区金融体系的主体,其产出占金融总产出的比重在三分之二以上,其分析结果能够反映西藏金融业产出的变化规律。

根据收入弹性的支柱产业选择基准,应选取在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过程中需求增长率最快的产业作为支柱产业。2010年~2015年西藏金融业的收入弹性起伏比较大,但总体上呈较快增长趋势,从2000年的1.55增长到2014年的3.9,2015年略有下滑。

总体上看,金融产业的收入弹性还是比较高的。尽管我们缺少其他产业的比较数据,但金融产业本身具有人力资本密集性的特点,同时劳动生产率高,结合“十二五”期间金融资产总规模年均27.7%的增速,可以认为金融业的收入弹性高于多数同级行业。

3. 产业关联度分析。金融业的产业链条较长,几乎同所有的产业都有相关,历来是公认的关联度最高的产业之一。金融业与其它产业既互相依存,又相互促进。根据姚战琪(2005)《金融服务业产业关联度的比较研究》中测算的结果,我国金融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前向关联度较高,并且对国民经济其他产业的前向推动能力随经济发展能够持续增强;后向平均关联度与发达国家差别不大。西藏产业发展水平低,工业基础十分薄弱,传统服务业比重虽高,但现代服务业仍处在初级阶段。不可避免造成金融业与各产业的前向关联度较大程度比我国的平均水平更明显。因此,可以认为,西藏金融产业与其他产业关联度较强,满足一般支柱产业基准。

4. 其他因素分析。从就业系数看,2015年末西藏金融业从业人员总数为11 585人,较2009年末增长49.3%,年均增长6.91%,增速较同期国民经济各行业从业人员年均增速高出1.29个百分点。这表明西藏金融产业直接吸纳就业增长率已经高于西藏就业平均增长率。如果考虑带来机会就业、社会贡献就业方面的就业增长,金融产业就业系数达到支柱产业就业系数满足大于1的标准。

从优化产业结构看,金融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子产业,其本身发展就能壮大第三产业规模,带来产业结构的优化。金融产业的快速发展有利促进了西藏乃至全国的产业结构优化。2015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二三一”型产业结构有23个,在仅有的8个“三二一”型产业结构中,西藏位列其中之一。

从环境保护看,金融业作为一种清洁无污染的产业,在环境保护方面具有天然优势,较为适合自然环境条件较差、资源禀赋较弱、经济欠发达的西藏发展的产业。

上述分析显示,金融产业发展速度快,增加值在西藏GDP中的比重已经达到5%以上,产业关联度、需求弹性和就业系数高,发展前景良好,有利于环境保护,已经具备成为经济支柱产业的基础。

总的来说,西藏金融业规模、在GDP占比与西藏经济总体发展水平和阶段是一致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仍继续保持稳步提高。但从实践情况看,作为欠发达地区,西藏金融产业发展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金融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已经占有一个较大比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超过大部分同级产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但并未确立为支柱产业,在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尚不明确。二是发展水平还不高。西藏金融规模相对偏小,金融体系尚不健全,金融子行业门类不够多,不利于金融资源的充分控制和利用。三是金融信用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这些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

五、 将金融业作为西藏支柱产业的发展思路

金融资源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资源。推动金融先行,合理调配金融资源推动经济建设向深度、广度、高度发展是当前国内较为普遍的做法。现阶段,西藏金融业已经具有了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基础,西藏经济的高速发展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为金融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下一步,要做大做强金融业,取得更大的发展,为西藏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撑,必须调整思路,深化认识,科学合理的布局金融产业发展。

1. 尽快明确金融业的支柱产业地位。目前,西藏金融业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已经具有了成为经济支柱产业的基础。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业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加之居民收入的不断提升,将对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行业发展速度将不断加快,各类金融机构将迎来更多发展机会。应该顺应西藏经济发展变化趋势,合理把握金融业的功能定位,在相关经济发展规划中明确金融业的支柱产业地位,以推动金融产业做大做强,切实增加金融有效供给。

2. 适时推动拉萨市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目前,拉萨市已成为西藏金融資源聚集的高地,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等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拉萨市的交通、基础设施等硬件条件持续改善,具备金融资源快速流动、辐射辖区六地市的良好条件,西藏区域金融中心的轮廓基础已初步显现。长远来看,建设拉萨市区域金融中心将有助于充分挖掘金融业自身的潜力,做大做强金融业,构建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发挥金融撬动功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同时辐射南亚区域,对接成都、重庆等内地金融中心,做好外部资金的流入和配置。可考虑拉萨市规划建设金融功能区,提高金融业的发展活力,把拉萨市建设成为辐射南亚、服务全区的西部区域金融中心奠定良好基础,并探索一条适合拉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有利于西藏经济发展的金融业发展道路。

3. 完善金融信用体系。完善金融信用体系是金融产业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的关键要素。首先,以改善中小企业和农牧民信息服务为出发的,全面推进中小企业和农牧区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用信息归集与服务,发现增进中小微企业、农牧户等主体信用,增强其融资能力。其次,应致力于改善西藏金融执法环境,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债权,规范金融市场行为。最后,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以及地方保护行为要公开曝光,对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清收贷款等方面提供良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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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促进西藏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路径研究”(项目号:12XJY001)。

作者简介:洛桑扎西(1984-),男,藏族,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区域金融、金融发展、产业经济。

收稿日期:20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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