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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市场的交易方式研究

时间:2024-04-24

张玉蓉 张旭梅 张慧涛

摘要:文章分析了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市场的主体构成,探讨了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市场的多种知识交易方式,指出按知识基本类型可分为显性知识交易和隐性知识交易,按管理方可分为核心企业作为管理方的交易和第三方作为管理方的交易,按知识外部获取途径可分为市场采购、正式战略联盟和非正式合作,最后提出了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市场有效运行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供应链;知识市场;知识管理:交易方式

一、引言

1998年,达文波特在《Working Knowledge》一书中首次提出企业内部知识市场概念,认为在企业内部存在一个与有形商品市场和服务市场相类似的“知识市场”,市场机制像作用于有形商品一样推动着知识市场的运行,之后有部分文献开始对企业内部的知识市场进行研究。Matson等(2003)运用企业内部知识市场概念分析了企业知识管理问题;Dai和sheng(2004)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建立了企业内部知识市场交易模型;Desouzau和Awazu等(2005)用数学模型证明了价格机制在知识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随着对企业内部知识市场研究的开展,学者们开始关注企业间的知识市场。Eschenfelder等(1998)研究了文化因素对于减少组织问知识流动障碍,保障知识市场顺利运行的作用:Bell等(2002)从实证角度研究了知识市场与知识社群在实现企业间知识共享中的关系;Kafentzis等(2004)构建了便于组织间进行知识交易的平台电子知识市场,并对这个交易平台的战略问题、商业模式及收入模式等进行了分析:张旭梅等(2006)初步分析了供应链中的知识市场,但目前尚未见到关于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市场交易方式的研究报道。本文在分析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市场主体构成的基础上,对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市场的交易方式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

二、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市场的主体构成

供应链企业间的知识流动很大程度上是在市场推动下进行的,供应链企业间也存在一个无形的“知识市场”,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动知识在各成员企业间流动,从而促进知识共享的实现。供应链企业间的知识市场主要由知识需求方、知识供给方、知识市场管理方及知识交易环境四大部分构成。

知识需求方通常是为了解决问题或进行知识创新而寻找知识的企业,所寻找的知识对他们具有独特的价值,能提高他们的技巧与判断力,帮助它们解决生产或销售中的瓶颈,充实为知识创新而缺乏的关键内容,协助其更高效地完成工作。他们付出一定代价学习和吸收所需要的知识,并且要求获得一定的回报,如提高敏捷性、扩大生产量、增强竞争力等。知识供给方通常是在自己擅长的领域有所发现和创新且该知识不涉及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他们与其他企业分享自己所拥有的知识,以此换取经济报酬、行业声望或提高供应链的协作能力等。知识市场管理方作为知识交易的中介,主要职责包括搜集知识信息、建立知识地图、约束和规范企业的知识交易行为、遏制知识交易过程中的“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等,从而引导知识市场良性发展。知识市场管理方一般由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或第三方知识服务公司担任,究竟由谁担当取决于核心企业的实力和意愿、第三方知识服务公司的资信及运营状况、总体的运行成本以及知识市场的运行效率等诸多因素。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市场的交易环境相对于企业内部知识市场更为复杂,主要包括知识市场交易规则、交易场域、支付媒介以及信息基础设施等。

三、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市场的交易方式

1按知识特性分:显性知识交易和隐性知识交易。

(1)显性知识交易。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市场的显性知识主要指专利、科学发明、产品图纸、工艺规程、工作记录、研究报告、软件代码等。供应链企业间的显性知识交易包括知识编码、知识搜寻、知识定价、货币支付、知识转移及知识评估等过程。由于显性知识是可以表达的、有物质载体的、可确知的,因此显性知识易于编码、储存和搜寻,也易于定价和转移。供应链企业间显性知识的交易重在找到知识产品,可通过知识交易平台等进行搜寻。显性知识定价可通过多种途径完成,如:可以由供应链企业买卖双方私下谈判,也可以采用明码标价的形式,还可以采用拍卖的方式定价等。显性知识的货币支付既可以是一般意义上的金钱货币,也可以是信任、声誉、互惠等特殊“货币”,此外,由于显性知识通常是可编码的知识,因此易于进行知识转移。知识需求方购买知识后,还可对使用显性知识的效果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进一步与知识供给方进行协商与沟通。

(2)隐性知识交易。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市场的隐性知识主要指某种专长,诀窍,设计、制造、管理经验等。与显性知识交易一样,隐性知识交易同样包括知识编码、知识搜寻、知识定价、知识转移、货币支付及知识评估等过程,但由于隐性知识不易被他人理解和掌握、不易衡量其价值,因而隐性知识难以编码、储存和搜寻,也难以定价、转移和评估,比显性知识交易更困难。供应链企业间隐性知识的交易不但要找到知识产品本身,还必须找到知识的提供者。隐性知识的转移可能需要知识提供者面对面、手把手、长时间的传授才能让知识需求方得到所购买的知识。此外,隐性知识的定价有时需要经过买卖双方多次博弈才能达成共识,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交易成本的增加。

2按管理方分:核心企业作为管理方的交易、第三方作为管理方的交易。

(1)核心企业作为管理方的交易。核心企业可以作为知识市场的管理方参与知识交易。因为核心企业是供应链中的领导者,各成员企业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核心企业。同时,知识市场建立后,最直接的受益者也是核心企业。核心企业作为知识市场管理方参与交易,主要是发起并组建供应链企业间的知识交易平台。通过该平台,知识需求方可以发布所需知识的信息,知识供给方也可以发布可出售知识的信息,具有知识差异的企业形成了潜在的供求关系。在核心企业中介职能的作用下,知识供需双方进行博弈(主要是价格博弈),如能达到一致则进行知识交易。由核心企业作为知识市场管理方参与知识交易有利于知识买卖双方更便捷地搜寻到相关信息,可以适当降低知识的交易成本,同时由于核心企业一般不会因外部竞争条件和自身收益的变化而脱离供应链,知识市场的运行也更为稳定。但由核心企业作为管理方构建知识交易平台难度较大,因为核心企业需要花费大量资金购买软硬件,同时还要从事自己并不擅长的业务,可能导致企业资源的浪费以及知识交易的低效率。

(2)第三方作为管理方的交易。供应链企业间的知识市场也可以委托第三方知识服务公司作为知识市场的管理方参与知识交易。根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理论,企业应将资源集中在核心竞争力上,以获取最大的投资回报,而将那些不属于核心的或企业不擅长的业务外包出去,充分利用他人的技术、知识、时间和资金等资源为自己服务。由

于第三方知识服务公司的核心业务就是提供信息和知识服务,因此其作为知识市场管理方参与知识交易可以使服务更加专业化。通过业务外包,核心企业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专注于核心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但这种方式的知识交易成本较高,第三方自身的运营状况也会对供应链中知识市场运行的稳定性产生影响。同时还可能面临知识泄露等风险。

3按知识外部获取途径分:市场采购、正式战略联盟和非正式合作。

(1)市场采购。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市场的交易可通过市场采购方式进行,其前提是要求供应链知识市场必须支持基本的知识搜寻、知识定价、知识转移、货币支付及知识评估等知识交易活动。供应链企业间的知识市场通过市场采购进行知识交易的主要形式如下:①购买相关知识产品。这种方式可以快速弥补知识缺口,得到有效的知识产品:⑦进行知识外包。供应链各成员企业可通过知识外包的途径在知识市场进行知识交易,主要通过签订合约由承包单位负责研发所需知识,其途径包括产学研合作,顾问咨询等:③招聘知识专家。供应链知识市场中的知识需求方通过知识市场公开招聘拥有所需知识的专家,从而不需要浪费大量的资源和时间培训人才及自行研发企业外部已存在的知识,使知识获取速度更快,知识交易更有效率。

(2)正式战略联盟。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市场的交易双方为了达成双赢的战略目标,可以通过协议结成正式战略联盟,彼此贡献并共享双方的资源,促进知识交易目标的实现。战略联盟根据其正式化与密切程度的不同,主要分为三种类型:①长期合约关系。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市场的交易双方为了使知识共享与交流的行为更规范,更持久,可以签订正式的长期合同,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约束和规范,降低合作风险:②虚拟组织。供应链各成员企业可以签定正式的协议,整合成一个虚拟式的组织,为某种特定产品的销售或服务进行分工合作;③人股和合资。这种方式一般要建立在彼此高度信任的基础上。通过资本的整合促使供应链各成员企业的关系更为密切。从而更有利于知识交易的达成。

(3)非正式合作。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市场的交易还可通过非正式合作的途径进行。通过非正式合作进行知识交易的主要形式如下:①供应商参与实践。供应链一般是围绕某个核心企业而建立的,因此应注重核心企业与供应商的知识交流,鼓励供应商积极参与实践并进行相应的知识交易活动。例如:日本丰田汽车公司成立了供应商协会,丰田汽车公司的顾问被派驻到各供应商处,合作发展最佳实践,并通过轮岗共享和扩散最佳实践。这种知识交易的实践活动促使丰田汽车公司把供应商当作创新的伙伴,与之形成了相互信任和依赖的生命共同体,并通过增加订单、延长合作期限等对供应商予以鼓励;②协同商务。供应链企业间的知识交易伴随商务活动进行,即供应链的上下游伙伴在协同设计、协同制造、协同销售、协同服务等商务活动的协同中,共享、交流、转移信息和知识,从而达到提高供应链快速响应市场和协同创新能力的目的。

四、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市场有效运行的对策和建议

1优化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组织结构。供应链企业间的知识交易存在诸多障碍,如:供应链企业间信息化水平和地理位置的差异造成知识在传递过程中的损耗和失真,企业间不同的组织结构和知识本身所具有的隐性特征又会阻碍知识的转换和传播。上述障碍的产生与供应链各成员企业的组织结构密切相关,因此必须优化成员企业的组织结构。成员企业组织结构应向扁平化、柔性化方向发展,从而有利于知识跨越组织边界在各个企业间流动,使知识交易有序高效达成,进而促进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市场的有效运行。

2培育供应链中知识共享的文化氛围。如果供应链中流行知识独占和垄断的文化,那么知识的潜在购买者将无从购买知识,知识交易将无法进行。因此,知识市场管理方应培育供应链中知识共享的文化氛围,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统一和沟通各成员企业的思想,使其对供应链的目标、观念及行为规范产生“认同感”,增进供应链各成员企业的相互沟通和理解,激发他们参与知识交易的热情,促进知识市场的良性循环。

3建立供应链企业间的信任机制。由于知识交易具有信息不对称性、外部性和产权转移的不完全性等特点,供应链各成员企业无法达到完全的信任程度,给知识市场的交易带来一定影响。因此,知识市场管理方应注重供应链企业间信任机制的建立,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减少知识市场的交易风险,使供应链各成员企业一方面能保持自己的核心知识和竞争优势,另一方面也能积极参与知识市场的知识交易活动,从而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以及供应链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4加强供应链企业间知识交易的风险防范机制,由于供应链是由很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所组成的合作联盟,因此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市场的交易活动面临诸多风险(如“道德风险”、“逆向选择”、“敲竹杠”等),能否认识和防范这些风险是构建高效率知识市场的重要方面。为了使知识市场的交易各方都能积极进行知识交易,必须采取一定措施规避供应链知识市场的风险,如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共享性、优化合同模式、建立监督机制等,从而使知识市场的运行更有效率。

5完善供应链企业间知识交易的激励机制。知识市场管理方应当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调动供应链各成员企业进行知识交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市场的激励可以采取商誉激励、订单激励、价格激励、信息激励、淘汰激励等物质激励、精神激励与感情激励相结合的模式。对积极参与知识交易与知识共享的行为应予以鼓励,对有损知识交易与知识共享的行为应予以惩罚,从而维护知识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发展,确保知识交易的顺利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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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0871128)。

作者简介:张玉蓉,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生,重庆交通大学副教授;张旭梅,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慧涛,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

收稿日期:20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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