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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之手”与企业效率——基于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的实证分析

时间:2024-04-24

徐志伟

(天津财经大学 商学院, 天津 300222)

一、问题提出

政府“有形之手”在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的同时,也会出于鼓励创新、控制盈余、扩大出口等多重考虑,借助产业政策等方式对微观企业行为施加影响。但在决策过程中,政府面临多种政策工具可供选择,因而如何对不同政策工具进行权衡取舍显得尤为重要(Tan et al.,2007)。近年来,中国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通过“有形之手”扶持环保产业发展。如2016年12月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十三五”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再次明确,继续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产业发展,通过修订环保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进一步落实环保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各级政府也不断加大环境治理投入,借助政府购买方式扩大环保产业的市场规模。相关资料显示,2015年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支出中用于环保支出的投资金额超过48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按照可比价格计算达到18.4%,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长率高出4.5个百分点。

政府改革目标之一就是提升企业效率(钱宁宇 等,2015),而判断产业政策优劣的“试金石”是政策对行业或企业效率影响的方向和力度(黄先海 等,2015)。长期来看,无论政策如何选择,政府对微观企业施之“有形之手”的最终结果都不应与提升企业效率的初衷相违背。虽然部分学者认为适度补贴有利于企业生产效率的提升(Harris et al.,2004;Etro,2008;范黎波 等,2012),但更多学者对政府“有形之手”颇有微词,认为直接干预市场和以政策部门选择代替市场资源配置机制是选择性产业政策的根本缺陷(江飞涛 等,2010)。大量的实证研究也表明,政府补贴虽然可能有助于实现产出的增长和市场进入率的提高(Criscuolo et al.,2012),却不能显著改进企业的生产效率(Rada et al.,2011),甚至还会造成企业生产效率低下(Lachaal,1994;Obeng et al.,2000;任优生 等,2017),以致资源误配(蒋为 等,2015)。即使政府通过补贴政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平滑企业效率(任曙明 等,2014),但其影响也往往受制于政策强度(邵敏 等,2012)、作用周期(Bernini et al.,2017)、产业特征(Cameron,2005;宋凌云 等,2013)、政府治理水平(徐保昌 等,2015)、地区市场化进程(孙早 等,2015)等多重因素。

经常被采用的另一只“有形之手”是政府选择性地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一些研究发现,所得税优惠对于企业的影响更多体现在创新投入方面,其对效率本身的影响并不显著(陈明艺 等,2012;张俊瑞 等,2016)。但也有学者认为,所得税优惠对于企业效率的影响并非呈简单的线性关系,最终结果可能与成本结构(Sansing,1998)和企业性质(余明桂 等,2016)等因素密切相关。

除了政府补贴和所得税优惠政策之外,中国企业效率的提升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于市场需求的拉动(刘小玄 等,2009),市场需求逐步成为包括环保产业在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率增长的重要来源(任保全 等,2016)。这也就意味着政府“有形之手”的另一发力点是通过政府购买等刺激政策扩大相关领域的市场需求。但迄今为止,现有研究或聚焦于政府补贴的效果评价,或关注于政府补贴与所得税优惠的效果比较,鲜有实证研究考察选择不同“有形之手”可能给企业效率带来的差异化影响。尽管有学者从供给型、需求型、环境型三方面对产业政策进行了划分,并比较分析了其与企业效率的关系(韩超 等,2017),但受数据限制,对于相关政策的刻画主观因素较多,结果很容易存在偏误。

鉴于上述分析,本文以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业为对象,将政府补贴、所得税优惠、政府购买政策纳入统一分析框架,对比考察政府“有形之手”与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生产效率之间的关系,并从多个维度解释不同政策工具对于企业效率的作用路径。较之已有研究,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其一,在统一的框架中探求政府“有形之手”可能对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效率造成的影响,为相关领域的政策效果评价提供更为全面的经验证据;其二,通过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财政支出刻画政府购买政策强度,排除文本分析可能存在的主观性干扰;其三,比较判断不同政策工具的作用路径,为政策改进提供决策依据。

二、理论逻辑与研究假设

政府实施“有形之手”的初衷是为了弥补市场缺陷,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政府“有形之手”也存在局限,其在弥补市场缺陷的同时可能会导致政府失灵。因此,决定政府“有形之手”实施效果的核心问题在于能否最大限度地规避政府失灵导致的低效率。

政府“有形之手”失效的原因之一在于政府决策过程本身的信息不对称。有限理性的政府在施之以“有形之手”的过程中实际上与企业之间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作为代理方的企业可能会利用信息优势刻意隐瞒自身行为,在利益最大化目标的驱动下,很可能将享有的政策资源用于服务自身利益而非实现激励政策的具体目标(柳光强,2016)。由此形成的道德风险将导致企业行为偏离效率目标,如采取扩张产能等手段通过做大自己以获取更多的扶持等(Chen,2015;程俊杰,2015;余东华 等,2015;Zhang et al.,2017)。

政府“有形之手”失效的另一原因在于相关企业可能向政府支付寻租“价格”以俘获政府(Liebman et al.,2006;肖兴志 等,2014;Du et al.,2016)。与公共选择学派认为政府通过强制选择权能够使要素资源在不同市场主体间进行分配和转移的观点不同,图卢兹学派也将规制俘获归因于信息不对称。在一个由“上级部门—规制机构—企业”形成的双层委托代理关系结构中,规制机构如果具有相机选择权,就会出于自利动机通过向上级部门隐瞒信息以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相关企业从自身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自然也会提供寻租用以俘获规制机构(Laffont et al.,1991)。在这个过程中,越是高强度的激励合约越能够促使企业获得丰厚的信息租金,也就越能够诱使其通过寻租俘获政府机构。因此,政府“有形之手”的实施强度、相机选择的权利空间往往与企业寻租动机呈同向变化。而现有研究已表明,寻租是导致中国企业效率水平低下的重要原因之一(董晓庆 等,2014;杨继生 等,2015)。

政府补贴和所得税优惠是被经常采用的政府扶持政策。政府补贴是政府根据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方针和政策,按照特定目的,直接或间接向微观经济主体提供的无偿资金转移(孔东民 等,2013)。所得税优惠属于税收优惠范畴,其是国家采取与现行税制基本结构相背离的税收制度给予纳税人的各种优惠性税收待遇,通过减轻税负,进而达到补贴特定纳税人及其活动目的的一种特殊支出。企业往往在进行研发、投资等符合政策导向的生产经营活动之初就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可获得相应的政府补贴。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补贴更多是属于事前激励,相对位于企业经营链条的前端。而所得税优惠政策一般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进行的事后激励,企业盈利水平越高,其可能获得的税收优惠空间也就越大。基于上述分析可知,政府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信息不对称程度相对较低,由此造成的道德风险也相对较弱。此外,相比政府补贴,所得税优惠往往需要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在优惠对象和优惠幅度的选择上随意性相对较低,相机选择的政策空间要远远小于政府补贴,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就降低了企业通过寻租对政府进行规制俘获的可能性。综上分析,本文提出:

H1:相较于政府补贴政策,所得税优惠政策更能促进企业效率的提升。

与政府补贴、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对应,需求刺激政策更多表现为政府通过价格补贴引导消费,甚至是采取政府直接购买等方式扩大相关产业的市场规模,最终通过增加扶持对象的产品销量和销售收入提升其盈利水平。一般意义而言,市场自身具有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相对能够更加有效地促进企业效率的提升。但在刺激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出于“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地方政府可能更多地将政策资源优先给予本地区的生产企业或国有企业(简泽,2011),而并非效率更高的企业,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扭曲(Bhattacharyya et al.,1996)。并且,市场化程度越低的地区,其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越弱,相关地方政府也就越偏好运用“有形之手”对本地区企业实施优先保护,因市场扭曲所造成的企业效率损失也就越大(吕冰洋,2014;王芃 等,2014)。此外,由于有限理性的存在,相关企业很难对有发展前景的行业形成共识,而往往需依赖政府行为做出取舍判断。但政府所掌握和理解的信息也是相对有限的,需求的过度刺激可能会传递出错误的市场信号,形成“潮涌现象”(林毅夫 等,2010),造成企业的投入冗余和产能非理性扩张。中国的情况可能还要更加特殊一些。在地方锦标赛的作用下中国的地方政府为追求GDP增长,经常盲目扩大政府购买规模,特别是向政府支持的重点项目予以政策倾斜,使得在企业产量增加的同时出现投资过度,最终引致非周期性产能过剩(王文甫 等,2014)。而相关研究也已证明,资产冗余和产能过度扩张是导致中国企业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孙晓华 等,2016)。最后,政府购买政策依然不能排除寻租行为的发生。寻租的存在将在相当大程度上左右政府的购买决策(Taylor,2003),这也是造成很多发展中国家政府投资行为低效的重要原因(Van de Sijpe et al.,2005)。综上分析,本文提出:

H2:政府购买政策未必能比政府补贴、所得税优惠政策更有效地促进企业效率的提升。

H3:企业寻租、资产冗余和市场扭曲是造成政府“有形之手”损害企业效率的关键因素。

三、研究对象、模型与数据

(一)研究对象

本文选择2007—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中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为研究对象。原因在于:其一,相对于其他产业,由于技术研发过程的正外部性和产业自身所具有的公益性,政府会给予环保产业更多的政策扶持,选择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作为研究对象更具代表性;其二,由于具有相似的技术集和生产前沿,选择同一产业中的相关企业进行分析能够对企业效率进行更为准确的刻画;其三,中国统计部门自2007年开始公布各地区公共财政的环境保护支出,用于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过程中的资金投入,此为刻画政府购买政策强度提供了数据支持。

《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包含全部国有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全国工业企业经营信息。然而,直接使用2007—2013年数据库信息存在以下问题:其一,2010年中国进行了第二次经济普查,导致当年数据库中企业数量明显高于其他年份;其二,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由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调整至2000万元及以上;其三,由于统计误差,个别年份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经营数据差异较大,部分统计数据失真;其四,企业名称在样本期间内可能出现变更。本文主要通过如下处理得到研究样本:首先,按照四位数行业代码标准筛选出样本期间内“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企业,其中2007—2012年行业的四位数代码为“3691”,2013年变更为“3591”;其次,对于剩余通用设备制造和专业设备制造两位数代码行业按照主营业务进行人工筛选,保留主营业务涉及脱硫脱硝设备、除尘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与环保产业相关的装备制造企业;再次,按照法人代码对上述企业进行匹配,法人代表缺失的按照“地区(县)+法人代表姓名+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进行匹配,筛选得到样本期间内持续经营的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最后,依照通常做法,剔除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为负或0以及固定资产原值小于净值等统计数据异常的企业。经筛选,共获得227家样本企业,分布在除海南、重庆、云南、青海、宁夏、新疆、西藏、港澳台地区之外的中国24个省市区。

(二)模型与数据

根据理论逻辑和研究假设,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TFP受到来自于政府补贴、所得税优惠和政府购买政策三方面因素的影响。基于上述思路,构建如下模型:

TFPijt=F(Subsidyijt,T_benefitsijt,F_purchasejt)

(1)

其中,TFP为样本企业全要素生产率,Subsidy为企业获得的政府补贴,T_benefits为企业获得的所得税优惠,F_purchase为政府用于环境保护的财政支出强度。i、j、t分别代表样本企业、企业所处地区和观测时间。

微观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具有不可观测的特征(Brandt et al.,2012),一直以来学界对于如何刻画企业TFP存在较大争议。相关研究最早试图通过参数化估计方法对其进行测度,但参数化估计不仅需要对生产函数进行设定,其观测和识别还受制于内生性和联立性等一系列问题的困扰。另外,每家企业面临的约束条件及其采用的生产技术都有差异,很难用统一的生产函数长期刻画企业的生产行为(杨汝岱,2016)。有鉴于此,学者拓展了OP、LP等半参数估计方法,但这些方法一方面需要较为详尽的中间品投入和企业进入退出信息,另一方面还严格假定投入与企业效率之间须具有单调关系,这在某种程度上会高估TFP的水平(张志强,2015)。解决问题的另一思路是采用DEA为代表的非参数估计方法,其最大优势在于无需对生产函数进行设定。当然,DEA使用过程中也面临着是否具有相似技术集、是否存在样本异常值等一系列问题的干扰。但本文将研究对象限定于单一行业,并对异常值样本进行了必要的剔除,因此选择DEA模型可以在相当程度上保证数据质量。

为了克服传统方向性距离函数在径向和角度选择上可能给效率估算带来的影响,Tone(2001)首先提出了松弛变量测度模型(Slacks-Based Measure,SBM)。在此基础上,Tone(2002)在规模报酬可变条件下通过对有限单元的排序对SBM模型进行了修订,提出超效率松弛变量测度模型,即Super-SBM。综合各方考虑,最终采用非角度、非径向的Super-SBM模型对企业效率进行估计。在具体估计过程中参照通常做法,以样本企业年末从业人数和平减后的固定资产净值为投入变量,平减后的工业总产值为产出变量。

考虑到大多数情况下政府补贴和所得税优惠都具有离散分布特征,往往在特定年份中的特定企业才会出现,因此二者均用哑变量表示,以避免异常值可能对模型平稳性造成影响。如果样本企业在某一年获得了政府补贴则Subsidy=1,其他情况Subsidy=0。对于2010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中缺失的政府补贴数据,利用邻近年份插值法进行补齐。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现大多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实缴所得税金额低于该数值,则可近似认为其在原有优惠税率基础上又通过其他途径享受了附加的所得税优惠。对于这类企业,所得税优惠变量T_benefits=1,其他企业T_benefits=0。地方政府对于环境治理的投资力度主要在地方公共财政中的环境保护支出项目下列示,利用各地区一般财政预算支出中环境保护支出占比作为代理变量,近似反映政府购买政策施行力度。

参考相关研究(Sheng et al.,2013;闫志俊 等,2017),设定资本劳动比(Assets_laber)、资产负债率(Assets_liability)、总资产周转率(Assets_turnover)、企业规模(Scale)、出口状况(Export)为控制变量。其中,资本劳动比Assets_laber用“固定资产净值/年末从业人数”对数形式表示,主要反映样本企业核心生产要素的配置关系。资产负债率Assets_liability用“总负债/总资产”表示,主要反映样本企业的资本结构和杠杆率。总资产周转率Assets_turnover用“主营业务收入/年末总资产”表示,主要反映样本企业总体的运营能力。考虑到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业大多为资本密集型企业,因此用样本企业“总资产的对数值”表示企业规模Scale,反映相关企业的规模收益水平。出口状况Export用虚拟变量表示,当出口交货值为正时Export=1,当出口交货值为0时Export=0,该指标主要反映国外市场需求对国内产业升级的作用。变量的具体描述性统计特征如表1所示。

由此形成基准回归方程:

(2)

其中,α0为截距项。α1至α3分别反映核心解释变量政府补贴、所得税优惠和政府购买政策对样本企业TFP的影响,本文将主要通过观察α1至α3回归系数的显著性水平和数值大小,判断政府“有形之手”与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效率之间的关系。Zijth为模型的控制变量,φh(h=1…6)为控制变量的回归系数,λj和υt分别反映模型的地区固定效应和时间固定效应,εijt为随机扰动项。

表1 描述性统计分析

四、实证结果

(一)基准模型的回归结果

内生性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回归结果的有偏和不一致,因此成为实证研究过程中需特别关注的重点问题。本文怀疑政府购买和所得税优惠政策与样本企业TFP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联立偏差。因为政府补贴和所得税优惠在影响微观企业TFP的同时,政府也可能会通过对TFP的判断决定是否给予相关企业必要的政策扶持。本文分别以Subsidy和T_benefits的滞后一期项为工具变量进行Hausman检验,结果显示pSubsidy=0.8695,pT_benefits=0.641。检验结果初步排除了政府补贴、所得税优惠与样本企业TFP之间的内生性关系。究其原因,可能与样本企业TFP难以直接观测或政策效果发挥具有滞后性等有关。同时,对面板模型进行异方差和自相关性检验。其中,White检验结果显示p=0,强烈拒绝同方差的原假设,继续利用OLS回归可能导致估计结果不再有效。利用Wooldridge检验面板模型的自相关性,结果显示p=0.1589,可以接受模型不存在自相关性的原假设。综上考虑,最终选择MLE估计以消除异方差可能对实证结果造成的影响。具体的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

表2中的模型(1)至模型(5)分别反映了“仅保留核心解释变量”、“单一核心解释变量+控制变量”和“全部核心解释变量+控制变量”三种情况下的回归结果,实证结果为前文提出的假设1和假设2提供了很好的证明。所有的回归结果均显示,仅有所得税优惠政策能够显著提升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的TFP水平,而政府补贴对于企业TFP没有显著影响。这也就意味着,政府相机选择空间相对更小,信息不对称程度相对较低的所得税优惠可能较政府补贴政策更能实现扶持产业发展,提升企业效率的政策初衷。该结论与假设1的推断完全吻合。同时,回归结果还显示,政府购买规模的扩大会损害相关企业的效率水平。该结论验证了假设2中提出的“政府购买政策未必能比政府补贴、所得税优惠政策更有效地促进企业效率提升”的观点。这也就表明肯定存在某种因素阻碍了政府投资主导下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模型(6)分别选择三个核心解释变量的滞后一期项对样本企业的TFP进行再次回归。结果显示,政府购买政策的滞后一期项依然显著为负,说明其对企业TFP的负面影响不仅在当期有所表现,而且在下一期依然显著。由此说明,更有必要深入挖掘影响政府购买政策实施的根源,对影响市场机制发挥的障碍性因素予以纠偏。

对于控制变量,资本劳动比对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TFP的影响显著为负,出口对相关企业TFP没有显著的积极影响,这从侧面反映中国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并未从出口的“干中学”中改进自身效率,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仍有待提升。降低杠杆水平,提高资产运营能力,充分发挥规模效益都可以对相关企业的TFP产生积极影响,这也表明提升企业效率的关键还应在内部挖潜上多做文章。

表2 基本模型回归结果

注:表中***、**和*分别表示估计结果能够在1%、5%和10%的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下同。

(二)比较分析

以基本模型的回归结果为参照,基于政策工具和企业所有制差异,对政府“有形之手”与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TFP的关系进行比较分析。为简化研究,此处仅对核心解释变量进行MLE回归,具体结果如表3所示。

1.政府补贴强度的比较

通过“政府补贴/主营业务收入”计算样本企业补贴强度,然后求得补贴强度的中位数,将中位数以上的企业视为强补贴组,Subsidy虚拟变量设为1。补贴强度位于中位数以下和没有获得政府补贴的样本企业一样,Subsidy虚拟变量设为0。在此基础上,利用MLE重新回归,具体结果见表3中“强补贴组”一栏。从中可见,Subsidy的估计结果由不显著变成显著为负,说明高强度的政府补贴不仅没有改善相关企业TFP,还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产生了负面影响,导致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的生产效率降低。

2.所得税优惠强度的比较

通过“所得税优惠金额/利润总额”计算得到所得税优惠政策强度,并依此对样本企业进行排序,将中位数以上的企业视为强优惠组,T_benefits虚拟变量设为1,其他企业T_benefits虚拟变量设为0。继续利用MLE估计进行回归,结果如表3中“强优惠组”一栏所示。不难发现,T_benefits的估计结果虽然依旧为正,但对样本企业TFP的影响无论是在程度上还是在显著性水平上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结果意味着虽然高强度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依然可以促进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效率的提升,但其作用效果并不会随着优惠强度的增加而相应增加,即所得税优惠并非越多越好。

3.需求刺激方式的比较

《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公布了中国各地区环境治理投资占当年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本文利用该指标替代一般财政预算支出中环境保护支出占比作为需求刺激强度的代理变量对模型进行再次回归,具体结果如表3中“治理投资组”一栏所示。从中可见,需求刺激对于相关企业TFP的负向影响变得不再显著。由于各地区环境治理投资中包含了政府和私人两种投资来源,其结果暗示,相对于完全的政府购买政策而言,包含私人投入的环境治理投资虽然仍旧未能有效提升企业的TFP,但至少也不会与市场通过其自身竞争机制提升企业效率的初衷相违背。或者说,相较于政府投资而言,私人投资更有效率。

4.所有制性质的比较

一般情况下,政府的“有形之手”往往会优先扶持国有企业。因此,按企业性质筛选出国有企业单独进行回归,具体结果如表3中“国有企业组”一栏所示。从中可知,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企业TFP的促进作用变得不再显著,同时政府购买政策依然会对企业效率形成损害。由此可以判断,政府滥用“有形之手”给予国有企业更多的政策扶持会在更大程度上损害企业效率,这也是国有企业往往“扶而不强”的原因所在。

表3 回归结果的分类比较

(三)稳健性检验

通过改变估计方法、替换代理变量、删除插值年份、细分行业比较等对基本模型的回归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具体结果如表4所示。

1.估计方法的稳健性

虽然Hausman检验在实证层面排除了政府补贴、所得税优惠与企业TFP之间存在内生性的可能,但本文仍尝试利用2SLS检验回归结果是否具有稳健性,结果如表4第一列所示。从中可见,如果将政府补贴和所得税优惠政策各自的滞后一期项作为工具变量进行回归,除出口哑变量Export会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对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TFP产生负面影响之外,其他参数估计结果均保持较好的稳健性。进一步,表4第二列和第三列显示的OLS固定效应与随机效应回归结果,也同样支持MLE估计得到的核心结论。

2.企业效率代理变量的稳健性

通过替换被解释变量对结论的稳健性进行再次检验。选择CCR模型代替Super-SBM模型对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的TFP进行重新估计,并将结果作为被解释变量再次考察政府“有形之手”与企业效率的关系。由于CCR模型得到的最优技术边界值为1,属于受限模型,因此选用Tobit模型进行回归,具体结果如表3第四列所示。不难发现,除个别控制变量的显著性水平发生变化之外,模型核心变量之间的关系依然稳健。

3.所得税优惠代理变量的稳健性

仅将有效企业所得税率低于法定企业税率视为所得税优惠可能存在一定偏误。例如,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因产品多样化或经营国际化等因素的影响,其税务筹划能力一般较强,可能倾向于更低的有效企业所得税率。因此,我们用样本企业实际税负替换原有所得税优惠政策哑变量。参考既有研究,利用“企业实际税负=所得税费用/息税前利润”指标作为代理变量对模型进行再次回归,具体结果见表4第五列。结果显示,降低企业实际税负至少会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对企业效率产生积极影响。由此从侧面证明,“所得税优惠政策能够显著提升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TFP水平”的结论具有稳健性。

4.删除插值年份的稳健性

由于2010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政府补贴一项缺失,本文采用临近年份插值法对相关数据进行补齐,但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使模型估计结果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为避免由此造成的估计误差,本文将2010年数据删除,继续利用MLE方法对模型进行重新估计,结果如表4第六列所示。从中可知,模型的核心解释变量对于样本企业TFP的影响仍旧没有发生改变,相关结论依然具有稳健性。

5.细分行业的稳健性

本文得到的227家样本企业是将《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中“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3691,3591)”四位数代码行业和两位数代码行业中主营业务与环保产业相关的装备制造企业合并而成的。但后者经营情况相对复杂,样本企业可能同时生产和销售多种类型产品,而并非简单限于环保专用设备本身,由此可能造成估计结果存在样本偏差。为进一步检验实证结果在细分行业中是否稳健,仅保留“3691”(2013年之后为“3591”)四位数代码行业企业,对模型进行再次回归,具体结果如表3中第七列所示。从中可知,政府补贴依然没有对相关企业TFP产生显著影响,政府购买政策仍旧会对相关企业效率产生负面作用。虽然显著性水平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但所得税优惠同样可以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对细分行业内的企业效率产生积极影响。模型估计结果总体上保持了较高的稳健性。

五、进一步分析

(一)作用路径与中介效应模型的设定

正如前文理论逻辑部分所分析的,政府“有形之手”的实际效果之所以可能与提升企业效率的政策初衷相违背,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政府干预易引致寻租行为的发生;其二,政府干预与产能过剩紧密联系;其三,市场扭曲条件下的政府干预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下文,基于企业寻租、资产冗余和市场扭曲三个维度,对政府“有形之手”作用于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TFP的路径进行分析,以验证假设3是否成立。

由于业务招待费数据在很多年份都存在缺失,本文参考Anderson et al.(2007)、任曙明等(2013)、毛其淋等(2015)的研究,将样本企业的“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收入”作为代理变量衡量企业寻租强度(Management_income)。较高的资本劳动比既可能通过要素禀赋结构反映企业生产技术的复杂程度(Klump et al.,2000;林毅夫,2002;Irmen,2011),同时也可能意味着企业购置了过多的固定资产设备进行规模扩张,间接反映企业的产能过剩水平(Ma,2005;Alexeev et al.,2013),因此利用资本劳动比(Assets_laber)测度样本企业的资产冗余。最后,根据王小鲁等(2017)《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16)》公布的2008—2013年各地区市场化评分,并以2008年为基期对2007年数据进行相应折算,在此基础上利用市场化程度的倒数作为代理变量,以检验市场扭曲程度(Distortion)对政府“有形之手”实施效果的中介效应。

本文利用中介效应模型对假设3进行检验。参考温忠麟等(2014),模型设定如下:

(3)

(4)

(5)

(二)作用路径的结果分析

1.企业寻租效应的结果分析

表5报告了将企业寻租Management_income设定为中介变量得到的估计结果。首先,结果(1.1)至(1.3)反映了企业寻租在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中介效应。结果(1.1)等同于表2中模型(3)的回归结果,T_benefits的估计参数显著为正,说明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会促进相关企业效率的提升。结果(1.2)中T_benefits和(1.3)中Management_income的参数估计结果显著,说明企业寻租对于基本模型估计结果的间接效应成立。但结果(1.2)中T_benefits和(1.3)中Management_income、T_benefits三者估计参数的方向不一致,意味着对于所得税优惠政策与企业效率的关系而言,企业寻租存在遮掩效应,即企业寻租行为部分消耗了所得税优惠对于企业效率的正面影响。结果(2.1)至(2.3)反映了在通过扩大政府购买规模进行市场需求刺激过程中,企业寻租行为是否产生了中介效应。其中,结果(2.2)中F_purchase以及结果(2.3)中F_purchase、Management_income的参数估计结果均显著为负,说明政府购买政策对于样本企业TFP的抑制作用有相当部分是由企业寻租活动引起的。经计算,企业寻租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比重大约为12.3%。

表5 寻租中介效应的估计结果

2.资产冗余效应的结果分析

继续利用式(3)至式(5)分析资产冗余的中介效应,具体估计结果如表6所示。

表6 资产冗余效应的估计结果

表6中,对于所得税优惠政策而言,结果(3.2)中T_benefits的系数并不显著,而结果(3.3)中的中介变量Assest_laber系数估计结果显著,因此尚不能对资产冗余是否构成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中介效应进行直接判断,需要利用Bootstrap方法进一步检验。令Bootstrap的次数等于500,估计得到T_benefits×Assts_laber的结果p=0.389,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资产冗余并不构成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中介效应。与之对应,根据结果(4.1)至(4.3)的参数估计值可以判定,资产冗余对于政府购买政策具有显著的中介效应。也就是说,政府加大环境保护财政支出比重诱发了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盲目扩张自身产能,并由此对相关企业的效率产生了负面影响。经估算,资产冗余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比重大约为13%。

3.市场扭曲效应的结果分析

通过中国各地区市场化指数的倒数反映市场扭曲程度,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其对于政府“有形之手”实施效果的影响,具体估计结果如表7所示。由于结果(5.2)中T_benefits和结果(5.3)中Distortion的参数估计结果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因此可以判断市场扭曲程度对于所得税优惠没有构成中介效应。同时,虽然在结果(6.2)中F_purchase的回归结果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对中介变量Distortion具有负向作用,但结果(6.3)中Distortion的估计值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因此仍需利用Bootstrap方法开展进一步检验。仍令Bootstrap的次数等于500,回归结果显示F_purchase×Distortion的结果p=0.003,且在1%的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这依然能够说明,市场化程度不足及其引致的资源错配是造成政府购买政策损害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效率的重要因素。经估算,市场扭曲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比重相对较低,在2.5%左右。

表7 市场扭曲效应的估计结果

综上可知,企业寻租、资产冗余和市场扭曲各自在不同程度上具有中介效应,共同构成政府购买政策损害企业效率的影响因素,由此假设3得证。

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研究结论

本文比较研究了政府补贴、所得税优惠和政府购买三种政策工具对于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TFP的影响,进而对政府“有形之手”与企业效率之间的关系进行判断。在此基础上,从企业寻租、资产冗余和市场扭曲三个维度对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路径逐一进行了检验。研究主要得到以下结论:

首先,在政府“有形之手”的政策工具组合中,所得税优惠政策能够显著提升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的生产效率,而政府补贴对于企业效率没有显著影响。需要关注的是,政府从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需求端增加政府购买支出显著损害了相关企业的TFP,这一方面可能由于政府购买政策本身执行过程的低效或目标选择的非市场化,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政府购买挤出了部分私人投资需求所致。

其次,通过对政策扶持工具和企业所有制的比较可以发现,政府补贴力度的增加不会对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TFP产生显著的积极影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会损害企业效率的提升。继续加大所得税优惠强度也不会进一步改善企业效率。包含私人投资在内的环境治理投资力度的加大虽然不会显著提升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的生产效率,但至少也不会对效率产生负面作用。这从侧面说明,相对于政府投资而言,私人投资可能更偏向于追求效率目标。同时,即使是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国有企业生产效率的提升也没有表现出显著的积极作用。

最后,将企业寻租、资产冗余和市场扭曲作为中介变量,分析政府“有形之手”对于环保专用设备制造企业TFP的作用路径。结果表明,企业寻租行为具有遮掩效应,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损耗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企业效率的积极影响,但其力度相对有限。企业寻租、资产冗余和市场扭曲共同构成了政府购买政策的中介效应,对相关企业效率造成了损害,其效应合计占政府购买政策总效应的28%左右。

(二)政策启示

1.审慎运用“有形之手”,合理选择政策工具

政府“有形之手”的初衷在于通过倾斜资源配置弥补市场缺陷,增强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最终通过效率提高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提升企业效率应该被设定为政府“有形之手”的长期目标之一。由于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相对较低,优惠对象和优惠幅度的相机决策空间也相对有限,因而较之政府补贴,所得税优惠应当成为首选的政策工具。依据一般规律,市场是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机制。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政府购买政策并未真正实现提升企业效率的目标。因此,在该政策工具使用过程中应坚持相对审慎的态度。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并不能因此对政府扩大市场需求的刺激政策一概否定,而应着重关注各种体制性及机制性障碍的清理。

2.变直接刺激为间接刺激,激发私人投资的市场参与度

包含私人投资的需求刺激较完全的政府购买行为更有利于提升企业效率。因此,政府“有形之手”运用过程中应转变刺激方式,进一步激发私人投资的市场参与度。具体思路包括:其一,政府应更加关注规制政策的合理运用,而并非以政府选择代替市场资源配置功能。仍以环保产业为例,政府应该更多地通过提升环保市场准入标准、严格排污行为查处追责、加大排污税费征缴、扩大排污权交易范围等方式,促使相关企业加大污染治理投入,从而激发整个环保产业的市场活力,这样可能较政府直接购买环保产品或对环保企业实施政府补贴更为有效。其二,对于确需政府投资的公共基础设施,可考虑通过PPP、BOT等模式引入私人资金,在扩大融资渠道、分担经营风险的同时,通过私人投资参与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的运作效率。

3.清理体制机制障碍,使“有形之手”作用得以有效发挥

企业寻租、资产冗余、市场扭曲等因素会在相当程度上影响政府“有形之手”作用的发挥,严重的情形下,还会造成“有形之手”偏离政策初衷,损害企业效率。因此,应当控制政府扶持政策力度,通过依法行政限制相机决策空间,减少企业寻租动力。应当调整政策目标,转变政策刺激目标和方式,使企业由追求产能扩张转变为追求效率提升,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应当摒弃“种好自留地”“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地方保护主义思维惯性,通过加大对地方行政垄断查处和执法力度,打破国有企业垄断,加快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特别是重点解除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地区市场封锁,建立公平、高效的全国性统一市场。最大限度地清理阻碍“有形之手”作用有效发挥的体制性及机制性障碍,提高政策执行效力,确保政府各项微观经济政策成为企业效率提升的助推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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