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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嵌入性对农民合作社绩效的影响研究——基于多案例的实证分析

时间:2024-04-24

张 琛 孔祥智

(中国人民大学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100872)

一、引言与相关文献综述

从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数量呈现出快速发展趋势。截止到2017年7月底,全国已有合作社193.4万家,入社农户超过1亿户。合作社已成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生力军(孔祥智,2016),是脱贫攻坚的组织载体(张琛 等,2017)。充分发挥合作社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前提条件是合作社具备较高的绩效水平,这是因为合作社绩效是反映合作社综合发展能力的重要衡量依据。

已有研究中有关合作社绩效的分析得到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一部分学者关注盈余分配方式对合作社绩效的影响。孙亚范等(2012)运用结构方程模型研究表明,依据交易量(额)分配的合作社的绩效显著高于没有采用这一分配方式的合作社。一部分学者从内部治理角度探究其对合作社绩效的影响。Cook(1995)的研究认为不清晰产权、过高代理成本不利于合作社的组织效率。徐旭初等(2010)基于浙江省526家合作社的调研数据,研究发现合作社股权结构、牵头人情况和理事会结构是影响合作绩效的重要因素。刘同山等(2015)通过对195个样本的结构方程分析,发现合作社内部监督制衡是影响合作社绩效的重要因素。也有一部分学者关注了合作社外部环境对合作社绩效的影响。Dyer et al.(1998)认为合作社外部社会网络是影响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发挥合作社竞争优势的重要基础性资源。梁巧等(2014)基于147家合作社的调研数据,发现合作社外部社会关系网络对合作社绩效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张琛等(2018a)的研究也发现,合作社绩效的提升离不开自身的成长演化。

作为新经济社会学的重要研究领域,组织嵌入性得到了许多学者的研究并逐步应用于经济学分析之中。现有研究中已有学者认为经济行为与经济制度和非经济制度密不可分,经济行为嵌入经济制度和非经济制度之中(Polanyi,1944)。作为研究组织嵌入性的领军者,Granovetter(1985)指出经济行动嵌入在社会关系之中,并提出了组织和社会领域嵌入性的分析框架。合作社作为一个开放的经济组织,植根于农村、经济活动之中,与外部环境发生紧密联系,逐步形成网络化的嵌入格局。因此,研究合作社组织嵌入性对其绩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现有文献中有关合作社组织嵌入性的研究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探讨。如李婵娟等(2013)以宁夏盐池农民种养殖合作社为案例,研究表明外部力量嵌入是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Stuart(2007)以印度农村金融合作社为例,研究发现嵌入性与制度变迁是一个互动的过程。Tregear et al.(2016)通过对苏格兰一家贝类生产合作社的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嵌入性有助于合作社内部的知识流动。然而,现有研究中对合作社组织嵌入性的研究忽视了其对合作社经营绩效的作用效果,鲜有研究分析组织嵌入性对合作社绩效的作用机制,同时也缺乏对合作社组织嵌入性的度量指标。基于此,本文通过多案例分析的方法,探究组织嵌入性对合作社绩效的作用机制及作用效果,以期为提升合作社绩效提供一个新的研究视角。

二、理论分析

(一)合作社的组织嵌入性

组织嵌入性是指组织所处的社会网络对组织经济行为的影响(Hagedoorn,2006)。依据Granovetter(1985)的研究,本文将合作社的组织嵌入性划分为结构嵌入性和关系嵌入性两个维度。已有学者将结构嵌入性定义为组织所嵌入的社会网络给组织带来的超额价值(Gulati,1998)。本文认为,合作社结构嵌入性主要是指合作社各种经济联系所形成的社会网络结构,且常常可以从合作社辐射范围、纵向协作程度和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来考察。这是因为,合作社植根于农村,与社员、产业链上下游以及村庄的相互联系形成了社会网络结构。具体来说,合作社辐射范围反映合作社与农户的嵌入程度,合作社纵向协作程度反映合作社在产业链中的嵌入程度,合作社公共服务参与程度反映合作社与村庄的嵌入程度。已有学者将关系嵌入性定义为组织依托网络关系给组织带来的获取信息和资源的作用机制(Gulati,1998)。Nahapiet et al.(1998)认为信任、规范、责任和认同是构成关系嵌入性的四个维度。关系嵌入性的理论基础是社会学中的社会资本理论。基于此,本文将合作社的关系嵌入性定义为合作社与其自身发生各种经济联系所形成的社会网络密集程度。本文在Nahapiet et al.(1998)研究的基础上,从合作社信任程度、规范程度和认知程度三个方面来考察合作社的关系嵌入性。

(二)结构嵌入性对合作社绩效的影响

合作社结构嵌入性通过规模收益、价值增值和村社协同三个方面影响合作社的经营绩效(见图1)。

首先是规模收益。合作社结构嵌入性的一个重要衡量指标是合作社的辐射范围。合作社辐射范围越广,越有利于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已有学者的研究表明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当前合作社的一项重要收入来源(孔祥智,2009;Yang et al.,2013)。因此,合作社辐射范围可反映出合作社实现规模收益和范围经济的程度,与合作社结构嵌入性所形成的社会网络结构特征紧密相连,是影响经营绩效的重要因素。

其次是价值增值。合作社纵向协作程度是衡量合作社结构嵌入性的另一个指标。合作社纵向协作指的是合作社与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协作程度,反映合作社在产业链中的嵌入程度。已有研究表明,纵向协作一方面是节约产业链条上交易费用的重要形式(Williamson,1993),另一方面也直接关系到产业链的长短,影响产业链的总附加值(钟真 等,2017)。实践层面上,钟真等(2017)对四个合作社的案例分析表明,合作社纵向协作程度与合作社的总收益呈现出线性关系。因此,合作社在产业链中的嵌入性也是影响经营绩效的重要因素。

最后是村社协同。合作社植根于农村,与村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合作社与村庄的嵌入程度也是反映合作社自身与外界形成的社会网络结构特征的一项重要衡量指标。已有学者的研究表明合作社对村庄治理产生积极影响(贾大猛 等,2006)。高强等(2014)以武乡县三里湾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例,发现村庄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资源支撑与发展动力,合作社为村庄提供公共服务。国际合作社联盟于1995年发布的《关于合作社界定的声明》提及了关注社区是合作社的一个原则,是合作社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因此,合作社与社区二者之间有机结合、相互影响,是在动态中协同演进的关系。

图1理论分析框架

(三)关系嵌入性对合作社绩效的影响

一是内部信任。信任作为关系嵌入性的重要维度,是合作社社员与社员之间、合作社与外部建立社会网络形成合作关系的必要条件。赵泉民等(2007)认为中国农民走向合作的行动逻辑是以亲缘和拟亲缘关系为基础的带有“圈子主义精神”的“熟人信任”。已有学者采用菲律宾的农户数据研究表明合作社能够使得社员产生更高层次的信任(Becchetti et al.,2013)。Hakelius et al.(2016)采用1993—2013年瑞典农户的数据,也证实了信任和承诺是提高农户对合作社满意程度的重要因素。钟真等(2016)将内部信任定义为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并以三家合作社为例发现内部信任有助于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合作社的内部信任一方面能够反映出合作社社员与社员之间的关系程度,另一方面也能反映出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关系程度,从而充分反映出合作社对内的关系嵌入性程度。因合作社内部信任而产生的凝聚力与约束规范,有助于提升合作社经营绩效水平。

二是外部声誉。声誉是合作社无形的资产,是合作社对外关系嵌入性程度的重要表现形式。具有良好的外部声誉也意味着合作社具有较高的合法性。合法性是组织生态学分析的重要框架。依据组织生态学的理论,较高的合法性意味着提高利益相关者对组织的认可度、可信性和可靠性程度(Shepherd et al.,2003),也有助于组织获得有利资源(Zyglidopoulos,2003;张琛 等,2018b)。孟召将(2011)认为合作社的声誉具有降低交易成本的交易效应、吸引资源的磁吸效应和实现成长发展的成长效应。胡平波(2013)认为合作社的声誉制度是对正式制度的有效弥补,与正式制度共同成为实现合作社绩效的制度保障,通过避免农民出现机会主义行为实现对农民合作的激励。因此,合作社的外部声誉一方面能够反映出利益相关者对合作社的认可程度,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合作社充分利用外部有利资源实现合作社经营绩效水平的提升。

三、研究设计与案例介绍

(一)资料来源

本文所选取的案例资料均来源于中国人民大学课题组对山东、黑龙江、辽宁、河北、陕西、新疆、内蒙古等省(区)的实地调研,调查共访问了15家奶农合作社。课题组在实地调研中采用半结构访谈的方式。具体来说:课题组成员逐一与每个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普通农户进行了详细访谈,因研究需要将访谈地点安排在半封闭会议室或封闭的工作间,这有利于被访谈者畅所欲言。最终,课题组形成了对每个合作社接近20000字的访谈笔记。此外,课题组通过对每个合作社的实地考察增强了对合作社的感性认识,也借助当地农业部门、新闻报刊材料等辅助信息进一步详细了解所调研的案例。本文研究最终选择四家奶农合作社作为案例分析对象,合作社的基本情况见表1。

表1 案例合作社的基本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作者调查情况整理得到。

选择这四家奶农合作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多案例的研究方法可视为多个相关实验,每一个案例的选取都需要满足研究目的,较适合于研究“怎么样”和“为什么”的问题(Yin,2009);当多个案例同时指向同一结论的时候,案例研究的结论将更为有效(Eisenhardt,1991)。第二,本文所选取的案例合作社均是奶农合作社,排除了合作社经营类型的差异对经营绩效的干扰。第三,四家奶农合作社成立的时间基本上不存在明显的差异,这有利于排除合作社组织嵌入性对经营绩效的时间干扰因素。第四,所选取的四家合作社在结构嵌入性和关系嵌入性中存在着显著差异,可以构成“实验组”和“对照组”,符合本文对合作社组织嵌入性的划分。

(二)变量测定

依据理论分析,本文从指标适用性的角度对合作社辐射范围、纵向协作程度和公共服务能力进行指标设定,以反映合作社的结构嵌入性;同时也对合作社信任程度、规范程度和认知程度的衡量指标进行具体设定以考察合作社的关系嵌入性(见表2)。

表2 合作社组织嵌入性及绩效的指标设定

表2阐述了合作社组织嵌入性和经营绩效的指标设定。由于所选取的奶农合作社存在着自身的特殊性,结合案例情景本文将对本案例中合作社的结构嵌入性和关系嵌入性进行详细说明。

结构嵌入性中的辐射范围具体指的是合作社社员所涉及的村庄数、合作社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区域范围。这是因为,合作社社员所属的区域范围越广,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的范围越广,说明合作社与农户的嵌入程度较高。纵向协作程度具体指的是合作社与产业链上游(奶农)以及下游(乳品企业)的紧密程度。合作社纵向协作程度越紧密,合作社的总收益水平越高(钟真 等,2017),与产业链的嵌入程度也更为紧密。公共服务能力指的是合作社为村集体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具体表现在合作社为村集体公共服务提供的资金数。合作社为村集体公共服务提供资金,依托村社协同演进,实现合作社的深度发展。

关系嵌入性中信任程度是指合作社利益相关者对合作社的信任程度,具体指的是合作社是否存在社员更换过奶站的情况、合作社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合作社是否与下游企业签订合同。这是因为,合作社社员更换过奶站,则说明合作社对社员的信任程度不高;合作社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能够增强合作社内部成员对合作社的信任;合作社是否被乳品企业拒收这一指标反映出合作社外部经济联系主体对合作社的信任。规范程度是指合作社组织结构的规范程度,具体表现为合作社是否具有明晰的奖惩条例、合作社是否对产品检测并按质计价、合作社是否按照交易量(额)进行盈余分配。合作社明晰的奖惩条例能够有效地避免社员的“搭便车”行为;合作社对产品检测并依据品质计价能够通过公平实现规范;按照交易量(额)进行盈余分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的要求,更能反映合作社的规范程度。认知程度是指利益相关者对合作社的认可程度,具体表现在合作社是否被评为示范社、是否被新闻媒体报刊进行报道、内部成员对合作社的满意程度。合作社被评为示范社说明合作社得到了政府部门的认可;合作社被新闻媒体报刊报道说明合作社得到了宣传机构的认可;内部成员对合作社的满意程度则反映出合作社内部对合作社的认可程度,是内部组织合法性的表现(张琛 等,2018b)。

(三)案例介绍

(1)四合合作社。四合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简称“四合合作社”)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县,成立于2008年10月,23户社员来自一个乡镇7个村庄。四合合作社与产业链上下游的联系程度较为松散,仅仅对产业链上游的农户提供生产资料和技术培训两项服务,与下游乳品企业伊利合作仅限于普通的买卖合同。四合合作社并没有为所在村庄提供公共服务,因产品品质问题曾经被伊利拒收。合作社的财务信息很少对社员公开,检查产品质量但并没有采用依据生鲜乳品质计价。此外,四合合作社没有制定明晰的奖惩制度,采用按股分红的方式对盈余进行分配,没有获得示范社的荣誉,也没有得到新闻报刊的宣传报道。社员对合作社的满意程度较低,这一点从对社员的访谈中可以看出:“合作社找我收奶,感觉就像雇主与雇员的关系,没啥人情味,娱乐活动啥也没有……”。经计算,四合合作社的成本利润率为22.10%,属于较低的水平。

(2)秀梅合作社。秀梅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简称“秀梅合作社”)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瓦窑村,成立于2008年1月,81户社员位于察素齐镇四个村庄。秀梅合作社为产业链上游的农户统一提供种子、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统一提供奶牛养殖技术、饲料配方、防疫接种、配种等技术(每年提供不少于五次)、统一销售生鲜乳、统一提供金融贷款服务。秀梅合作社与伊利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合作社自身谈判实力较弱,30天结算一次奶款,并没有出现企业拒收生鲜乳的情况,二者之间的合作关系一般,属于简单的买卖关系。秀梅合作社积极参与当地的乡村道路建设,共捐助5万元支持村庄的建设。社员对秀梅合作社的满意度较高,没有出现在其他奶站挤奶的情况。秀梅合作社没有对全部社员公开财务信息,同时合作社对社员生鲜乳生产没有制定明晰的奖惩制度,仍依据养殖方式定价。虽然秀梅合作社于2010年被农业部评为奶牛标准化养殖示范社,但新闻媒体报刊对秀梅合作社报道次数较少。经计算,秀梅合作社的成本利润率为42.51%,属于中等水平。

(3)兴盛合作社。兴盛乳业专业合作社(简称“兴盛合作社”)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北台村,成立于2007年7月,138户社员位于千阳县两个乡镇三个村庄。兴盛合作社为奶农提供集中养殖的园区和技术培训服务、统一提供饲料和奶农防疫,严把奶农生产环节,并依托与和氏企业的合作,为奶农提供统一销售的服务。兴盛合作社与和氏企业合作关系较为融洽,没有出现拒收合作社生鲜乳的事件。和氏企业以每公斤0.35元向合作社支付奶款,同时也向合作社支付管理费。兴盛合作社盈余分配依据交易量(额)分配,同时为北台村村集体股份分红4万元,支持北台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兴盛合作社没有出现过社员退社的现象,也没有社员在其他奶站挤奶,社员对合作社的满意程度较高,这一点从对社员的访谈中可以看出:“我们都在兴盛提供的园区内养殖,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好着呢,既省钱又省心……”。兴盛合作社并没有对全部社员公开财务、会议等方面的信息,对社员生鲜乳生产没有制定明晰的奖惩制度,仍是依据养殖方式定价。兴盛合作社先后获得“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百强示范社”、“宝鸡市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荣誉称号。新闻媒体报刊资料对兴盛合作社进行了广泛地报道:陕西日报2008年4月29日以“一个合作社兴旺了一个产业”为标题,重点介绍了兴盛合作社对促进当地奶业发展的实践经验,《中国农民合作社》也对兴盛合作社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经计算,兴盛合作社的成本利润率为79.37%,属于较高水平。

(4)海奥合作社。海奥奶牛专业合作社(简称“海奥合作社”)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三工镇新户村,成立于2008年4月,75户社员位于三工镇四个村庄。海奥合作社采用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模式,同时为奶农的奶牛建立详细的档案(如奶牛产地、体重、有无疾病、奶牛产奶等)并录入电脑统一管理,为奶农提供统一防疫灭病、统一供应饲料、统一品种改良、统一销售服务和统一规划建设的“五统一”服务。奶农只需要负责喂养奶牛、清理粪便等基本养殖工作。海奥合作社与下游企业形成了相对密切的利益联结关系,与蒙牛集团签订了年供奶量3000吨的合同,此外还与天润、康利来、明旺等乳品企业签订了合同。兴盛合作社盈余分配依据交易量(额)分配,并组织合作社社员赴内地及新疆部分地区旅游,社员对合作社的满意度较高。海奥合作社的社员均在合作社养殖小区内挤奶,未出现过社员退社的案例。海奥合作社对全部社员公开部分财务、会议等方面的信息,制定了社员生鲜乳生产的奖惩制度,按质定价,未出现蒙牛企业拒收生鲜乳的事件。海奥合作社制定了“五禁止”:一是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运、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二是禁止收购经检验不合格的生鲜乳;三是禁止收购奶畜产犊七日内的初乳;四是禁止收购在规定用药期内和休药期内的奶畜产的生鲜乳;五是禁止收购其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生鲜乳。因优异成绩,海奥合作社被评为国家、自治区奶业重大专项高产奶牛良种繁育体系建立与示范点,获得国家级合作社示范社等荣誉称号。人民网对海奥理事长进行了采访报道,新疆天山网以“昌吉市海奥奶牛合作社‘变废为宝’发展循环经济”为题对海奥合作社进行了报道。

表3 合作社组织嵌入性及经营绩效的基本情况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调查资料整理得到。

比较四家奶农合作社组织嵌入性和经营绩效的基本情况(见表3),可以发现,组织嵌入性的高低与合作社经营绩效的高低有着密切的关系。四合合作社的结构嵌入性程度和关系嵌入性程度在四家奶农合作社中最低,其成本利润率也最低;秀梅合作社的结构嵌入性和关系嵌入性均处于中等水平,其成本利润率也处于中等水平;兴盛合作社的结构嵌入性程度较高,关系嵌入性也处于较高水平,其成本利润率处于较高水平;海奥合作社的结构嵌入性和关系嵌入性在四家奶农合作社中最高,其成本利润率也处于最高水平。

四、机制分析

由前文对四家合作社的分析可以看出,组织嵌入性较高的合作社,其经营绩效也较高。基于此,本文对组织嵌入性影响合作社经营绩效的机制进行深入分析。

(一)结构嵌入性对合作社经营绩效的作用机制

根据上述理论分析,结构嵌入性通过规模收益、价值增值和村社协同三个方面影响合作社的经营绩效。

规模收益。规模收益具体表现为合作社生鲜乳销售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程度。海奥合作社社员数量75户,养殖规模为650头,生鲜乳销售价格为每公斤3.00元,平均每公斤高出同区域内普通农户0.4~0.5元。兴盛合作社社员数量138户,养殖规模940头,生鲜乳的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公斤2.70元,比市场价高出0.2~0.4元。秀梅合作社社员数量81户,养殖规模为480头,生鲜乳销售价格为每公斤2.95元,比散户生产的生鲜乳高0.2元。四合合作社社员数量23户,养殖规模280头,生鲜乳销售价格为每公斤2.54元,与市场价持平。由此可以得出,海奥合作社的规模收益最高,兴盛合作社次之,秀梅合作社第三,四合合作社最低。

价值增值。通过合作社占据价值链的环节个数反映出合作社价值增值的程度。根据Porter(1985)的价值链分析方法,占据价值链的环节个数越高价值增值越高,且不同环节的价值贡献程度呈现差异,具体表现为品牌营销环节的价值贡献度最高、生产环节的价值贡献度最低(钟真 等,2017)。四合合作社只占据了价值链的生产环节,价值增值最低。秀梅合作社占据了价值链的生产环节和技术研发两个环节,具体表现为合作社统一提供生产资料、奶牛养殖、饲料配方等,聘请兽医负责奶牛防疫和配种工作,因此价值增值程度属于中等水平。兴盛合作社除统一养殖奶牛外,还投资建成了饲料加工厂,聘请专家担任奶牛技术顾问。因此,兴盛合作社占据了价值链中的生产、加工和技术研发三个环节,价值增值程度较高。海奥合作社占据了价值链中的生产、加工、物流、技术研发、战略规划五个环节,价值增值程度最高。加工环节表现为海奥合作社投资建成了沼气工程,变废为宝,实现奶牛粪便的加工。物流服务表现为合作社通过运输车运输生鲜乳。技术研发服务表现在海奥合作社定期安排畜牧局技术人员为奶牛养殖防疫提供技术服务。战略规划环节主要表现为合作社每年召开成员代表大会,讨论解决遇到的难题和发展计划,逐步建立乳品加工企业和拥有合作社品牌等。

村社协同。通过合作社与村庄互惠共赢反映出合作社村社协同的程度。合作社所处的地域催生了合作社,合作社为村庄公共支持提供支持反哺村庄。这是因为不同地域的生产特征、农业结构以及自然条件等存在差别,进而影响合作社的成长路径。四家奶农合作社均处于奶业有利发展的环境,一方面自然条件优越适合畜牧业发展,另一方面大型乳品企业在村庄内设有收购站点。海奥合作社虽没有为村庄公共服务提供资金,但是其带动奶农每头奶牛净赚3000元以上,极大改善了村庄内社员的福利。兴盛合作社采取股份分红的方式极大地支持了村庄的公益事业发展。秀梅合作社捐助资金支持瓦窑村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四合合作社带动奶农增收效应弱,没有为村庄公共服务提供支持,村社协同最弱。

(二)关系嵌入性对合作社经营绩效的作用机制

根据上述理论分析,关系嵌入性通过内部信任和外部声誉两个方面影响合作社的经营绩效。

内部信任。合作社社员与社员之间、合作社与外部建立社会网络能够促进合作社内部信任。合作社因内部信任而产生的凝聚力与约束规范,有助于提升合作社经营绩效水平。内部成员对海奥合作社的评价程度较高,没有社员更换过奶站。合作社有明晰的奖惩条例并按质计价、按照交易量(额)分配盈余,部分信息对社员公开。利益相关者对海奥合作社内部信任程度最高。兴盛合作社没有社员更换过奶站,没有明晰的奖惩条例,也没有按质计价,按照交易量(额)分配盈余,信息对部分社员公开,内部成员对合作社的满意程度较高。因此,利益相关者对兴盛合作社内部信任程度较高。秀梅合作社内部成员对合作社的满意程度较高,没有社员更换过奶站,但信息公开透明程度较低,存在着被乳品企业拒收的现象。此外,秀梅合作社没有按照交易量(额)分配,也没有明晰的奖惩条例,没有依据质量对生鲜乳定价。因此,利益相关者对秀梅合作社内部信任程度处于中等水平。利益相关者对四合合作社内部信任程度最低,具体表现为部分奶农更换过奶站,合作社信息公开透明程度较低且被乳品企业拒收多次、没有按质计价且缺乏明晰的奖惩条例,采用按股分红的方式没有遵循按交易量(额)分配的要求。

外部声誉。外部声誉是反映合作社对外关系嵌入性程度的重要表现形式。海奥合作社和兴盛合作社的外部声誉最高,一是乳品企业没有拒收过合作社的生鲜乳;二是合作社均获得过国家级和省部级荣誉称号,被新闻报刊媒体予以报道。秀梅合作社曾被下游乳品企业拒收,虽获得国家级示范社,但鲜有新闻报刊媒体对其报道。因此,秀梅合作社的外部声誉一般。四合合作社的外部声誉最低,因为合作社被乳品企业拒收过,既没有获得任何荣誉,新闻报刊也没有对其报道。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研究结论

第一,合作社组织嵌入性通过两条路径实现了合作社绩效水平的提升。第一条路径是组织嵌入性通过结构嵌入性影响合作社所形成的社会网络结构特征,而合作社形成的社会网络结构特征又影响着合作社的经营绩效水平;第二条路径是组织嵌入性通过关系嵌入性影响合作社所形成社会网络结构的密集程度,而合作社社会网络结构的密集程度也是影响合作社经营绩效水平的重要因素。

第二,结构嵌入性与合作社绩效二者呈现出线性关系,即结构嵌入性程度越高,合作社经营绩效水平越高。本文四个奶农合作社的案例分析表明,结构嵌入性程度的不断提升,反映在合作社的辐射范围变广、纵向协助程度越紧密以及公共服务能力的增强。结构嵌入性通过规模收益、价值增值和村社协同三条作用机制实现了合作社绩效水平的提升。

第三,关系嵌入性与合作社经营绩效二者也呈现出线性关系,即关系嵌入性程度越高,合作社经营绩效水平越高。案例分析表明,关系嵌入性程度的不断提升,反映在合作社的信任程度、规范程度和认知程度的加强。关系嵌入性通过内部信任和外部声誉两条作用机制对合作社绩效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政策启示

合作社绩效是当前中国合作社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的重点与热点,而合作社植根于农村,所形成的组织嵌入性是影响合作社绩效的重要因素。从政策角度看,本文的研究结论有如下启示:

第一,完善合作社内部制度体系。合作社内部制度体系的完善能够增强社员对合作社的信任程度,也有助于提升合作社的规范程度。在合作社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尤其要重视对合作社内部制度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根据情况制定适合合作社发展的规章制度,为合作社营造良好的内部制度环境。

第二,加强合作社与产业链的紧密程度。延伸产业链,拓宽价值链有助于合作社充分分享价值链的价值增值收益,实现合作社的纵向深度发展。因此,需要提升合作社的产业化程度与水平。合作社通过形成与产业链上下游较为紧密的联系程度,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形成稳定的市场关系,尽可能占据较高价值增值的环节,从而提升社员福利水平和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

第三,推进合作社与村庄协同发展。村庄为合作社提供便利服务,合作社植根于农村,应反哺于村庄,二者应协同演进发展。因此,合作社需要有效地借助村庄自身资源优势,发挥村庄对合作社的扶持,实现与村庄的有机衔接。此外,应大力加强树立合作社社会责任价值意识,使其积极参为村庄活动提供公共服务,践行国际合作社联盟对合作社的原则要求。合作社不能只聚焦于自身的经济价值,也需要体现出社会责任价值。

第四,提升合作社外部声誉。合作社外部声誉的获得与加强,既体现出合作社被利益相关者的接受程度,也有助于合作社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实现合作社的发展。因此,合作社的发展既需要充分增强利益相关者对合作社的认可程度,降低合作社的交易成本,又需要充分发挥外部声誉的经济价值,扩大合作社的社会影响力,为合作社的深度发展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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