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扶贫脱贫也是如此。及时探讨未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是当前巩固脱贫成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针对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以后,我们面对相对贫困问题应该做什么以及怎样做的问题,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探讨扶贫脱贫战略的“后2020升级版”。
首先,保持政策稳定和可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在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最后阶段,所做的工作无疑具有全力冲刺的特点。达到目标之后,要巩固取得的结果,防止出现大幅度返贫,仍然有艰巨的工作要做。对于收入水平接近贫困线的农户来说,其具有较大的返贫概率。无论是长期因素,如农村人口变化导致外出劳动力增速减慢,还是周期性因素,如农产品价格波动,都会导致这个收入组农户返贫。因此,政策关键是要把握好脱贫与返贫的动态平衡,让脱贫率始终大于返贫率。
其次,密切关注和积极应对农村新的致贫因素。两类与人口变动相关的情况容易成为农村新的致贫因素,值得高度警惕。其一,农村16岁至19岁年龄组人口已经从2014年开始进入负增长,意味着每年外出务工的人数减少,对农户获得的工资性收入产生不利影响。其二,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老年人口和残疾人口规模的扩大,将导致失能人群增加,形成新的贫困人口来源。这些人口因素将是长期趋势,始终构成对巩固脱贫成果的严峻挑战,既需要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中予以考虑,也要求我们已有的扶贫经验和工作机制能够与时俱进,积极适应和应对。
再次,防范和应对风险冲击型贫困现象。一般来说,诸如金融危机等周期性冲击是躲不开的,由此造成的贫困现象仍会反复出现,并且会波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因此农村脱贫工作也需要密切关注,不容有丝毫的懈怠。此外,除了宏观经济周期现象相关的因素,如农产品市场相关的风险、劳动力外出环境以及劳动力供求关系变化等之外,相对贫困的农户还容易受到来自农业的自然风险和家庭意外事件的影响。
最后,适时制定相对贫困帮扶标准,探索长期可持续减贫战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中的“相对贫困”,并不是指每一个收入组与更高收入组相比较而言的“相对贫困”,而是指随着发展阶段变化,按照与时俱进的扶贫脱贫标准确定的生活困难现象。从这方面理解,未来相对贫困现象将会长期存在,而其应对机制与消除绝对贫困的机制不尽相同,需要通过创新实现脱贫战略体制机制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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