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刘昕玫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农村改革系列要求,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构建集体经济治理体系,通过“村集体经济引领、集体资产股份自营、资金配股推动、村集体+合作社+龙头企业”联动等模式,探索创新发展集体经济,并着力在激活“资源要素”、重塑“经营体系”、打造“股份农民”上下功夫,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但通过农业农村专项审计和调查研究发现,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审计调查情况来看,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现状并不乐观,普遍存在管理体系建设不足、资产财务管理质量不高、内部风险管控不力、扶贫资产管理运营不到位等问题。主要表现为“五不”:一是底子不清。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底情况不清楚,部分资源资产归属、方位、管理运营状况模糊,帮扶补助、捐助等非财政注入资金管理粗放,甚至体外循环。县级部门、镇人民政府对村集体经济的管理体系尚未形成。二是情况不明。县级部门、镇人民政府、各村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规章制度及措施没有全面清楚的认识,一些政策落实不到位不精准。三是监管不到位。由于基层人员紧缺,村集体财务基础工作薄弱,加之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人员管理素质不高,日常监管难以落实,导致政令不通。四是指导不及时。当前基层政府事务繁杂,工作重心放在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上,集体经济日常管理未纳入考核范围,仅能规范运行财政投入资金,培训指导检查则无暇顾及。五是管理不规范。农村青壮年外流、人才匮乏,管理层多为兼职且无工资报酬,从业积极性不高,依靠老办法搞经营管理,观念落后不能适应形势要求。
同时,农村集体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五个”薄弱环节。一是基础信息管理薄弱。县级农村产权管理综合平台建设缓慢,涉及农村产权交易、三资管理、银农直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农村土地融资抵押、数据整合等8个信息模块未填报管理,基层基础信息缺失导致无法系统管理监督。二是扶贫资产管理责任落实不力。绝大部分扶贫资产仅完成镇村移交,没有明确责任主体和管理主体,移交资产未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造成资产收益管理不善、账面价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三是村级财务核算极为粗放。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落实全口径资产管理,没有进行规范会计核算,村集体部分收入未全面记账甚至不记账,大量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导致财务混乱、票据零散、无法查证,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四是集体经济投资管理不善。一些村集体建设项目损毁闲置、资金损失浪费,部分村集体经济对外投资存在没有收益、拖欠分红、严重亏损、业主跑路,本金难以收回等问题。五是村级财务缺乏有效监管。一些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帮扶资金补助补偿、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收入未纳人大账核算管理,大额支出未经集体决定,资产处置和投资借款未经法定程序,存在以权谋私的廉政风险,埋下本金无法收回的投资隐患。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农村长期以来经济发展较慢,多数村集体都处于空壳和萎缩状态,集体经济管理处于低水平运行阶段,缺乏系统规范管理。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大量资金资产注入村集体,而基层政府在农村组织治理体系、管理运行机制和人员能力素质上没有跟上时代发展步伐和形势任务要求,村集体经济发展客观需求与现有基层组织管理、制度机制、治理能力不相适应,这就需要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攻坚克难的勇气和持续用力的韧劲去解决矛盾和问题。
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各级组织部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主管部门应制定出台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监督考核办法,狠抓资源、资产、资金三要素这个“牛鼻子”,以规范、安全、高效运行为目标,从组织管理、资金使用、政策引导、培训学习、清产核资、风险防控、股权设置、监督检查、任务完成等九个方面进行系统管理,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高集体经济管理水平。二是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管理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重点考核体系建设、三资清查、系统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移交、经营状况、风险防控等方面,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逐步完善评价机制和考核标准,有效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水平。三是充实乡镇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力量。立足县(市区)工作实际,充实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力量,配备相应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保证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二)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人才培育。目前农村人才匮乏,尤其缺乏懂经济、会管理、爱农村的经济管理人才。建议大胆探索建立集体经济职业经理人制度,出台集体经济职业经理人推荐选拔、培训培养、认定管理、人才服务和政策扶持等具体措施,明确相关补助及报酬,有力调动能人乡贤服务村集体经济积极性,推进集体经济规范运行和持续发展。
(三)加快推进农村“三资”系统规范管理。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应借助已有的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陕西省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管理平台,统筹推进资产和财务管理,充分发挥数据平台优势,指定专人负责填报相关数据,并指定具体措施落实监管和指导,加快修补集体经济监管盲区,有效提升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质量。
(四)持续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扶贫资产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对建成投用的扶贫资产做到应纳尽纳、分级分类,健全每项扶贫资产的身份信息,明确资产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收益权人、收益分配及资产处置等信息。定期组织对移交到村的扶贫资产运行情况进行清查,对上年度资产收益进行清算,并将结果予以公开。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交通水利部门需进一步细化关于扶贫资产的移交登记、管理使用、修缮维护、运行效益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结合各县实际,通过县、镇、村三级统筹协调、综合施策,有效利用好集体经济提留的公益公积金,确保资产价值能得到充分利用,发挥更大的效益。
(五)加强农村集体经济会计核算。财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门应尽快完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委托代理制度,修订相關规定,规范履行财务程序,提升会计核算质量。对委托代理财务从业人员,应规避相关利益人和公职人员,并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报酬,约定履行工作职责。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定期对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村报账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建立村集体经济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村级组织财务档案、经营档案规范管理,对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会议决定、公示公告、文书资料、投资合同、财务报表图表资料、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全部资料,明确保管年限和责任,并确定专人对财务档案进行管理,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设置专门的档案室。
(七)建立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监督机制。财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中省有关规定,结合市县实际,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和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财务检查和财务审计,建立审计查处问题移交、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持续强化项目管理和内部监督,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动态监测和风险管控,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监测、统计、调查和村级债权债务清理化解工作。
(八)加强部门协同探索破解改革难题。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等主管部门应结合基层实际,进一步细化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具体措施,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做好培训和宣传,对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应建立反馈渠道,及时掌握情况。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定期召开联系协调会议,破解管理中的难题,堵塞监管中的漏洞,总结推广基层先进经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安康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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