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张馨心
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是确保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科学理论。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优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提升国有企业监督成效,增强企业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逐步建立起包括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监事会和业务监督等在内的较为完备的内部监督体系。但监督体系在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影响着监督工作的整体效能。
(一)政治意识不足,党内监督职能未充分发挥。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贯穿深化改革全过程,是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核心,是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实际运行中,党内监督仍以纪检监察为主,其他类型的监督形式则以公司治理监督为核心,较少涉及、体现党内监督的内容,对于发现的问题也未能从政治高度进行深入分析。党内监督与公司治理监督脱节,未能有效融合,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党内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协作配合不足,监督台力未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各监督主体根据对应的管理要求配置监督人员、履行监督职责,各监督主体相互独立运作,普遍缺乏协作配合机制,导致监督合力无法有效发挥。一是监督力量分散。由于内部监督主体较多,一般的国有企业仅能根据要求进行最低的人员配置,即便是比较重视监督工作的企业,受限于经营成本、整体组织架构等方面的考虑,也不会针对各类监督形式,配置较多监督人员。监督人员分散在各类监督主体中,监督力量整体被分摊削弱。二是监督成本浪费。监督主体虽然有比较明确的监督职责,各负其责,但在实际工作执行中仍存在较多交叉重复的方面,监督主体间缺乏协作,造成监督主体和被监督主体大量重复工作。三是监督效果不佳。各监督主体具有不同的专业优势,纪检监察具有较强的政治属性,内部审计和监事会侧重内控合规和风险防范,业务监督可以提供专业领域职业判断,监督主体间缺乏协作,导致各监督主体无法形成优势互补,监督成效大打折扣。
(三)独立性不足,同级监督职能未充分发挥。目前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普遍存在同级监督独立性不足问题。一方面,内部监督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在行政设置上一般属于同一级别,接受公司黨委(党组)或治理层领导,缺少开展同级监督相关的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导致同级监督作用的发挥受到很多现实制约。另一方面,在国有企业大力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背景下,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高管持股、各类监督主体负责人(如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等)由合作方股东派出等因素也对同级监督产生制约,部分企业的监督主体负责人长期未更换轮岗,且越向基层延伸,这种现象越突出。
基于新发展理念的内部监督体系优化路径分析
近年来,Y公司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积极落实“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对内部监督机制进行重塑,构建综合监管、协调统一、成本节约、运行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实现了监督项目的统筹协调、监督资源的高效配合、监督成果的科学利用,极大提升了监督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一)优化思路。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融人监督体系,对标、补齐监督体系的短板弱项,实现监督体系优化。
1.创新监督机制,破除监督屏障。优化监督体系首先要完善顶层设计,明确方向目标,为监督体系高效运行打好基础。创新监督机制就是理清理顺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能,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政治监督,对企业内部各类监督职能进行盘点梳理,对交叉重叠、关联性较高的职能进行合并;建立健全各类监督主体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将可以衔接的职能进行关联,在大型、复杂监督项目上实现合作,明确各环节的沟通、联动、报告机制,破除协作配合的瓶颈障碍。
2.协调监督力量,提升监督合力。协调监督力量,一是要协调不同专业类别的监督力量,根据项目内容和要求,配置合适的专业人员,形成跨部门合作,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专业优势和监督职能;另一方面是要协调所属单位的监督力量,形成监督人员台账,加强对所属单位监督人员的统筹调配,开展交叉监督,优化监督资源配置,提升监督权威性。
3.推进“绿色”监督,优化监督成本。“绿色”监督就是以最优的监督成本实现最大的监督成效。对监督资源进行统筹,构建高效的资源调配机制,可以有效减少资源分布不均、专业知识欠缺导致的效能浪费;对监督项目进行统筹,形成分工配合、各有侧重的监督模式,可以有效减少重复监督、覆盖面不足导致的效能浪费。
4.开放监督资源,加强交流互鉴。开放监督资源,就是要加强监督人员的交流,实现监督人员与企业的共同成长。建立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机制,让监督人员熟悉不同类型监督工作的重点和程序,培养能适应不同监督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建立监督人员轮岗交流机制,吸纳各类专业人员加入监督队伍,也通过监督工作的全面锻炼为企业各类工作岗位输送人才。
5.共享监督成果,深化监督效能。共享监督成果,意在深化监督成果的转化运用,扩展信息来源,丰富监督视角,形成监督闭环。要建立问题通报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推动整改;要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及早查处苗头倾向问题,完善监督问责;要建立问题公告机制,根植规范管理意识,深化震慑教育作用。
(二)主要举措
1.健全监督工作机制。Y公司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建立综合监督机制,制定印发配套制度。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党政监督融合,各监督主体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督格局。强化了监督工作的政治引领,明确了各级、各类监督主体监督职能、资源调配机制、协作监督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沟通报告机制。
2.延伸纪榆职能办案权。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Y公司将公司本部信件案件受理范围扩展到属地管理二级单位中层干部,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协助本部开展信访案件查办,强化执纪监督的权威性。
3.理顺内部审计和派出监事职能。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有重點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人审计署,相应对派出审计监督力量进行整合优化,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Y公司结合实际,对关联度较高的内部审计和派出监事职能进行理顺。由于Y公司所属单位基本为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构成比较复杂,通过派出监事履行监督职能,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因此Y公司保留派出监事职能,与内部审计合并设置,配置一套监督人员,兼具内部审计和派出监事职能,减少职能交叉重叠。
4.强化日常监督。为提升监督效能,Y公司将重大决策事项的监督关口前移,通过派出监事列席所属单位党委会,实时了解“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决策背景、决策依据和决策流程等,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公司党委、有关职能部门并通报被监督单位,及时纠正问题、改进管理,同时通过日常监督,扩大监督人员信息来源、抓准监督重点。
5.加强项目统筹。Y公司加强对内部审计(委派监事)项目进行统筹。每年年末,由所属单位上报下一年度工作设想及项目计划草案,公司本部向党委、领导班子、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单位广泛征求项目立项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下一年度审计监督重点,明确本部和所属单位项目分工,印发指导意见。
6.灵活调配监督人员。Y公司在保持原监督人员编制不变的情况下,打破企业层级和部门界限,根据项目需要,灵活调配监督人员。一是在内部审计(委派监事)项目中,邀请如法务合规部门、工程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加入,提供专业支持;二是在业务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中,邀请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强化风险识别;三是在纪检、内部审计(委派监事)工作中调配所属单位监督人员,开展跨单位交叉互检,提升监督人员独立性和权威性。Y公司将监督人员调配制度化,模式化,有效改善以往监督力量不足、专业欠缺的情况。
7.深化监督成果运用。Y公司积极拓展监督成果转化运用。一是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监督过程中发现所属单位中层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犯党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公司纪委处理;二是对于监督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在公司年度职代会上进行公开通报,形成警示教育;三是定期将监督问题通报对口业务部门,与对口业务部门联合督导跟踪问题整改,对于重点、复杂问题,组织对口业务部门和问题责任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剖析问题根源、确定整改措施,避免屡审屡犯;四是总结提炼监督案例,作为监督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资料,以问题为导向,深化对标整改。
8.精心培养监督人才。Y公司将各类监督岗位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才的孵化培养基地,精心培养业务骨干和岗位能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督干部队伍。一方面,通过“借调制”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参加政府机关和公司内部各层级的监督项目,积累经验,扩充视野,快速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另一方面,通过“派驻制”,选拔优秀监督人才充实到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重要管理岗位,拓展职业发展路径,实现监督人员自我成长。
(作者单位:广东粤逮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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