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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保障性住房三点一线审计之我见

时间:2024-04-24

彭昌述

审计部门在开展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审计时,要重点把握住 “三点一线”,即:以程序性文件审核为切入点,以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财务管理和核算审计为重点,以项目工程资料审核为突破点,以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流向为主线,确保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合规高效使用。

一、以程序性文件审核为切入点,检查审批程序的合法性

(一)检查项目的可研报告、项目设计和工程概预算是否经有关部门审批、设计文件是否规范、建设项目是否列入了有关部门的项目规划,避免隐患。

(二)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审计应深入工程现场,与区域图对照核实,检查批复项目是否真实、有无空报项目或将已经完工的项目上报以骗取城镇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

(三)认真核对各级项目和财务计划,看在下达预算资金指标时,是否存在不按照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自留部分机动资金或切块分割使用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等问题。

(四)检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开工报告等工程相关文件是否完整、合规、真实。检查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不履行招投标程序或招投标走过场,人为指定施工单位等情况。

二、以保障性住房资金财务核算审计为重点,检查资金管理的规范性

(一)检查保障住房专项资金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做到了“设专户、建专账、专人管、专款专用”,检查业主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合理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是否按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列支管理费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各项投资支出,是否按时准确编制会计报表,竣工项目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编报和审批竣工财务决算,是否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

(二)检查大额工程款支付凭证及其签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无利用制作假合同、假凭证、假账表骗取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等严重违纪问题。

(三)检查实物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检查材料设备采购领用、存货及各项实物资产的原始记录是否完整合规,大宗材料是否采取政府采购方式购入,材料的购、存、领、耗是否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有无以购代耗、损失浪费、采购质低价高工程材料等问题。

三、以项目工程资料审核为突破点,检查资金使用的效果性

(一)重点检查工程变更有无必要、变更的工程量是否真实、计量支付是否准确、报批手续是否齐全,并逐项与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核实,看有无通过工程变更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问题,有无未经批准,随意改变设计、降低标准以减少配套资金问题。

(二)对已竣工项目应检查有无交工和竣工验收手续、交竣工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核对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批复、设计文件是否相符,有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扩大工程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问题,有无人为减少工程量和建设里程,套取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等违纪问题。

(三)检查交工验收报告,看交竣工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验收报告中提及的应弥补完善的工程是否进行了修补、完善,验收建议是否得以落实。

四、以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流向为主线,检查资金拨付的完整性

(一)对专项资金下达指标进行层层核对,掌握资金流向。检查资金是否全部用于批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有无将保障性住房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外的事项,如利用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搞形象工程、挪用保障性住房资金乱发奖金等。

(二)依据保障性住房资金银行专户的收支,详查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往来的财务资料。看是否进行了专户管理,有无将保障住房资金和其他资金混存或串户调拨使用问题,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将保障住房专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的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有关合同文件规定将工程款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有无截留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的问题。

(三)检查地方配套资金是否真正及时到位。检查是否达到了计划安排的资金额度、资金来源是否合理、有无虚配或非法置换配套资金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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