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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纺织品和服装标准的几点看法

时间:2024-04-24

卢玉福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和环保成为人类共同关注的话题,在世界崇尚自然、绿色消费的浪潮下,纺织品和服装行业的安全性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更成为纺织服装业的重要研究课题。近年来,发达国家纷纷把争夺和主导制定国际标准作为国际经济竞争的重要手段,欧盟要建立更强大的欧洲标准体系,牢牢控制国际标准的制高点,美国要承担更多的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技术委员会,确保在信息技术,健康安全和环保等重要领域获得国际竞争的优势。

那么我国纺织品和服装标准的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应怎样快速推进纺织品和服装标准的建设?

我国纺织品和服装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纺织业是我国的民族工业和支柱产业,我国的纺织标准化工作从建国初期即已开展,迄今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到2008年全行业归口管理的标准共1316个,国标:407个(占31%),行标:909个(占69%)。按领域分,纺织品服装标准:853个(占65%),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463项(占35%)。基本形成了以产品标准为主,以基础标准相配套的纺织标准体系,包括术语符号标准、试验方法标准、物质标准和产品标准,涉及纤维、纱线、长丝,织物、纺织制品和服装等多个类别,基本满足了纺织品和服装的生产和贸易需要。其中,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强制标准GB 18401—2003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在国内纺织品贸易中,基本保护了消费者利益,保护了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有效控制了不良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和进口,对规范市场和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有着显著的作用,对加入WTO后应对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奠定了基础。

随着纺织业的发展,国际市场越来越从舒适、多功能、环保来要求纺织品和服装,尤其是我国加入WTO,配额的取消,纺织品服装面临TBT协议的挑战,生态纺织品越来越成为国际市场的主流,面对发达国家设置越来越多技术壁垒,如何应对?只有发展纺织标准提高产品质量。虽然我国的纺织品与服装标准工作已取得长足的进步,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

1.观念上无法与国际接轨,技术内容上相去甚远。我国现有的纺织产品标准主要源于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生产型标准。根据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原料结构、产品种类等因素制定的标准,满足生产企业的要求,最终不是从消费要求出发,有的过高、有的过低,或过死,且修订速度严重滞后,无法满足新产品开发的需求。另一类随着我国纺织品国际贸易的逐渐扩大而发展起来的贸易型产品标准,以产品的最终用途而制定的标准,这类标准的建立主要从最终产品的消费要求出发,以满足用户的需求为前提,采用协商为主的办法,确立供需双方对产品的考核和验收指标。产品标准是衡量一个产品质量水平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砝码。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只有通过制定高水平的产品标准,来指导企业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把高质量的产品推向市场,参与竞争,所以说,制定标准的指导思想应该是:从实际出发、立足于超,尽最大努力满足用户要求并与国际接轨,以提高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以GB/T  14272—2002《羽绒服装》为例,羽绒服的含绒量、防钻绒性、充绒量在标准中就存在不合理性,羽绒服装的含绒量是指绒子和绒丝在羽毛羽绒中的含量,与国际上对“绒子含量”的定义存在差异,有些厂家按照“绒子含量”作为技术指标,也有一些企业沿用“含绒量”,绒子含量和含绒量是两个不同的指标,容易使双方在贸易上产生矛盾;防钻绒性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可标准中并没有给出防钻绒性的具体检测方法,在判定上也没有量化指标,给检测机构的判定上带来一定的困难;充绒量的检测也不够科学,按照标准规定羽绒服充绒量的检测需将整件羽绒服的绗缝拆除,取出羽绒进行称量,按照标准规定对羽绒服外观检测方法进行检测是不可取的。

2.现行标准发展过慢,修订比较滞后。人们对于纺织品的要求已经不仅仅限于遮盖身体,挡风避寒,服装正由大众化向个性化发展,许多具备特殊功能性的纺织品开始上市,如:纳米抗菌纺织品、远红外内衣、抗静电、抗电磁辐射、保温功能纺织品、记忆纺织品、变色纺织品、防水透湿纺织品等一些赋予了新的使用性能的纺织品,但这些新功能的纺织品没有相应的产品标准来考核,只能任凭企业的广告宣传,能不能达到此类神奇功能,检测机构对其并不能进行检测、判定。

各行业标准的审查,修订工作也不同步。按照标准制订原则,三到五年应对标准进行复审,而我国的纺织标准修订周期却很长,如2005年1月1日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纺织品基本安全作了新的规定,首次将有关纺织品安全性的生态环保基本要求纳入国家强制性标准,打破了纺织服装行业多年来质量标准一直停留在外观和一般物理性指标方面的现状。但随着WTO的加入,根据ATC协议,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为了限制我国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采取了一些强制性的提高产品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GB 18401—2003已不能满足国际市场的需求,应建立一个既符合我国国情又满足国际市场需要的强制性生态纺织标准,研究一套技能和生态纺织品标准0eko-Tex标准100接轨,又能指导我国生产企业制造出高质量的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3.标准多头管理,缺乏沟通。国标与行标分属不同部门,多头管理导致国标与行业之间界限不清,甚至一些技术指标发生矛盾或者同一个检验项目,标准术语却不同。如:产品标准GB/T 2664—2001《男西服 大衣》中一项考核的内容为成品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采用的测试方法为FZ/T 80007. 1—2006,按照方法标准FZ/T 80007.1—2006测试项目表述为粘合衬服装剥离强力,强力和强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也就是说:各行业根据自己的生产工艺,制定自己的行业标准,并不充分考虑行业间存在着标准的某些共性及前后工序间标准的关联性,行业间的标准缺乏沟通。按国际惯例,ISO和国家层面上的纺织标准,其主要的注意力放在基础类标准上,通过同一术语,统一试验方法和同一评价手段,使各方所提供的数据具有可比性和通用性。同时,通过公开标准,指导贸易双方从用户的角度和要求来制定贸易型标准,使技术标准发挥重要的作用。

4.生态安全标准的水平有待提高。整体来说,我国的纺织品标准还是偏低,缺乏足够的敏锐性,符合WTO/TBT协议中关于标准制定原则的很少,安全和环保的标准也少,标准的考核也不够人性化,没有围绕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及生态环保去考核,还是侧重于服装的物理指标去考核,理化性能指标虽有增加,但还不够全面,如:服装的透湿透气性能的考核指标考虑的很少,服装的舒适感就体现不出来。面对已经到来的绿色浪潮,对于生态标准和生态纺织品的概念还处于被动接受状态,对于环保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认识得还不到位,按照现行国标生产出来的大部分产品基本不能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主要是涉及安全、卫生的项目未列入强制性检验,如羽绒服中填充的羽绒中可能存在有嗜温性需氧菌、亚硫酸还原的梭状芽孢杆菌、粪链球菌、沙门氏菌等菌,这些菌类易传染给人体产生病毒危害人体健康。我国对纺织品毒理性检测,即有关安全、卫生的检测技术和限量标准覆盖率还不是很高,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检测服装的各项技术指标远远不能满足WTO/TBT协议的要求。

发达国家对纺织品和服装标准的技术要求

1.欧盟标准。欧盟国家对纺织品实施了严格的保护措施,发布了各种禁止在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使用可裂解并释放出某些致癌芳香胺偶氮染料的法令,公布了判定纺织品生态标准的新标准。提出越来越严格的生态要求和社会责任问题,新标准对禁用和限制使用的纺织化学品,即纺织染料和纺织助剂做出了明确的新规定,扩大了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范围,使用含有致癌芳香胺的118种偶氮染料的成衣、皮革、服装、床上用品、家居布料等不可在欧盟市场上销售,要求比0eko-Tex standard1 100标准更严。

2. 美国标准。美国对纺织品的品质测试标准主要有AATCC标准、ASTM标准、CPSC和FTC强制性标准,另外,还对纺织品服装制定了许多技术法规,纺织纤维产品鉴定法令、毛产品标签法令,毛皮产品标签法令,公平包装和标签法,织物可燃性法规,儿童睡衣燃烧性法规,羽绒产品加工法规等等,从2009年2月开始,所有出口到美国市场的纺织品和服装,不符合安全条例的产品CPSC将直接彻底销毁,企业被发现违规,还将被重罚,新规定还特别加强了婴幼儿服装的安全管理,监督包括面料、绳带质量,以及其他装饰品的质量。

3.日本标准。日本对纺织品服装的品质非常“挑剔”,对进入日本的纺织品服装有一套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作为审核的依据,不仅要符合国际标准还要与日本的标准相吻合,日本的《产品责任法》规定:只要进入日本市场的纺织品和服装对皮肤有伤害,异物混入,燃烧事故,染色不良造成的特殊事故,证明缺陷与事故有因果关系,不论制造商是否有过失,受害者都可申请赔偿。由此不难分析,纺织品和服装中的技术壁垒,一类是从产品设计、生产到报废、回收的全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设置的壁垒,另一类是对产品本身的安全要求,产品不能对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加快纺织品服装标准发展的措施

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是实现技术壁垒的重要工具,我们的产品必须提高自身质量,加快技术标准的发展,才能有效预防以不同的方式、来自不同方面的制约。

1.转变观念,快速发展标准。标准对企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拥有更高的国内标准,将促进产品的出口创汇;企业要想在高标准的环境中生存下去,就必须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产品研发。因此,新标准的实施将促进企业,乃至整个行业的发展。 国际上的标准多是从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去考虑,从指导用户购买产品的角度和需要来制定,技术内容比较简明、笼统和灵活,是作为交货、验收的技术依据。而我国的标准已逐渐从重生产开始向贸易型转变,但整体状况未得到根本的改观,要改变这种状况,发展生态纺织品,须将标准化对象置于整个产业链,上下联动,以满足用户需求为目的,建设贸易型标准体系,增强对市场经济的适应性。

2.积极开展标准的制定工作。积极开展标准的制定工作,可以在纺织品和服装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从本国实际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力争在标准中体现我国的技术水平,对当前的国际标准也有一个认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及时打破发达国家制定的各种技术壁垒,从而提高产品质量技术要求。更主要的也是维护国家的安全,保护我国消费者的利益;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并加快和国际标准接轨的步伐。

3.搭建标准公共服务平台。搭建纺织标准与检测机构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与国外多家标准化机构建立畅通的联系,使平台成为资源最全面、实时有效的标准资源网络,给社会提供权威、全面、快捷的纺织标准、检测、咨询等一体的服务。根据WTO/TBT协议中有关标准制定的原则,合理利用这个系统,加强纺织品生态、环保的研究,使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标准尽快接近国际先进标准,为纺织行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中国作为一个纺织大国,应密切关注纺织服装标准的进展,把生态纺织品的研究置于相当的高度。既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消费者人身安全、健康,又能适应国际市场的新需求。

(作者单位:北京市纺织纤维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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