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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对企业的影响及企业的应对策略研究

时间:2024-04-24

杨伟鸽

[摘 要] 在我国多年的税收政策改革历程中,政府为提高国内需求,激发经济提升潜能,多次制定有关降低赋税的政策,但是这类政策所针对的目标多偏向于需求方。而针对供给方降税政策的制定是中国税收政策升级和转型的关键点。近几年,尽管国内减税措施的实施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发挥不少正面作用,如很大程度的促进我国实体业发展,有效减缓经济下行压力等。但因为缺少正确的理论依据和经验,同时受各类主客观原因的影响,政策改革仍存在各种不足和困难。基于此背景,考虑到减税降费政策在实践中的应用现状,建议通过选择纳税人身份、完善税收法定和体系设计、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提升财会人员素质加以应对。以此为后续的合理设计提供参考。

[关键词] 企业;减税降费;获得感

[中图分类号] F27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6043(2019)07-0128-04

Abstract: In the course of tax policy reform for many years in China, the government has formulated many policies to reduce taxes in order to improve domestic demand, stimulate economic potential, but the objectives of such policies are mostly oriented towards the demand side. The formulation of tax reduction policy for the supplier is the key point for the upgrading and transformation of China's tax policy. In recent years, although the implementation of domestic tax reduction measures has played a lot of positive roles in the process of economic growth, such as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entity industry to a large extent, effectively alleviating the downward pressure of the economy and so on. However, due to the lack of correct theoretical basis and experience, and influenced by various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reasons, there are still various shortcomings and difficulties in the policy reform. Based on this background, considering the application status of tax reduction and fee reduction policy in practice, it is suggested that we should choose taxpayer status, improve tax statutory and system design, make full use of tax preferential policies, and improve the quality of financial personnel. It is for providing a reference for the follow-up reasonable design.

Key words: enterprise, tax and fee reduction, sense of acquirement

一、研究背景和意義

(一)背景

2018年1月9日,李克强等国家领导人在国务院召开关于制定新型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的会议。之前他在一次座谈会上提出实行“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如今前者有了明确的实施范围和办法。2018年末,国家针对经济政策的会议中表示,正面的财政政策需加大实施力度和提高成效,提高减税降费政策覆盖面和降费幅度,积极扩大各级政府专项债券规模。

2017年是供给测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继2016年营改增后,国务院在本年度初制定并实施各类针对减税降费的政策,具体表现有简化合并税率、出台新的所得税降费政策、继续推广已存在的减税政策等多达六个层面的措施,这6项措施从第一到第三产业,从大企业到中小企业都有涉及。此次减税政策是支持“双创”、为实体经济减负增效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扩大有效供给、增强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

2018年12月27日至28日,我国召开的全面财经会议中主要研讨对象即为减税降费。会议主要内容有,本年度将推出优惠性和结构性减税相融合的策略,主要受益对象为制造厂商以及小微型企业,目的在于大力推动实体业发展。针对小微型企业以及位于初级阶段的科技型企业,依照普惠性税收政策进行征税。全国各地均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案,确保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全面实施,切实减少人民税收负担。

减税降费政策的内容主要体现在税收减免以及消除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针对减少税收,2017年比2016年税收额下降约3500亿,其中具体改进措施有,优化营改增政策的应用;针对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起点由之前的30万元改为50万元;针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份额从之前的二分之一改为四分之三。

相比于2016年,2017年实现降费两千余亿元。国家财政机关的两大工作重心为:从整体出发,简化并规范政府性基金,至本次改革工作结束时,我国政府性基金项目数量将精炼为21个;依法对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免征,免征项目数量为35个;央企收费名目精炼为33个。

(二)意义

减税政策的实施可以很大程度的促进我国实体业发展,提高减税降费的幅度,可以有效减缓经济下行压力。为此,基于国家近几年颁布的各类减税政策,社会整体经济、地方性经济以及企业个体在成本、消费、创新等方面所发生的变化,对该类政策所发挥的经济成效做出评价。

(三)减税降费的理论概述

减税降费策略的具体实施方法通常有减少征税覆盖面、降低征收起点或比例等标准、出台优惠政策以及混合式减税方式。

1.减少征税覆盖面。即保持原有征税主体的状况下精简一定的征收项目,或者对个别征税项目实施阶段性征收与停收。以上两项均为减税措施中缩小税基手段。前项减税政策代表基础税收政策在局部层面上的改进,所产生的真实成果与长期性征收项目减免表现一致,具体实例有,2006年起,针对护肤护发品的销售,无需在交纳消费税。从减税的广义层面出发,针对非税收入,免征个别税收项目,也同样有相似属性。后项减税政策属于在权宜层面某个阶段内在原有税收制度实施基础上的整改,与指定时间区间内对应收项目实施免收政策效果相一致。

2.征税标准。通常指征收的比例。而对于降低该标准,是指降低征收比例或在法律范畴下调整税率级别。期中国家实施的具体措施有,2008年起,企业上缴所得税的比例由33%调整为25%;2017年,根据相关税率政策,13%的税率级别将被取缔,对于该级别的税收项目调整为11%档次,之后再减少1%。另外,提高个别具有通常性减征特征的起征点、拓宽免征或减征税费覆盖面、提升扣费标准等行为均为降低征税标准的具体措施。降低征税标准在效果上与减缩征税项目一致,同样表现出局部税制改革特性。

3.增强税收优惠。指基于现有优惠政策,制定新型优惠政策、增设优惠项目或者提高优惠幅度,从本质上未对基础税制做出改变。优惠政策表现为多种多样,通常有三大项,即额度优惠、基础优惠、税率优惠。其中第一项是指降低原税制基础上的征缴额度,具体形式有抵免、退税、免征等;第二项是指以税基减损为主的优惠方式,具体形式有折旧、扣除税费、亏盈抵消、资本折现化等;第三项是指降低税收比例,以激发纳税企业发掘经济潜力,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从激励层面出发,税基式优惠相比于其他两项优惠形式所产生的激励效果更佳。

4.混合式减税。指针对扶持对象的个性化特征和所要达到的激励效果而对以上减税形式的综合性应用。

二、减税降费实施现状分析

营改增已成为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壮大新动能的“触媒”。营改增后,建筑业积极探索装配式、工厂化模式,房地产业剥离施工、园林、物业等实行专业化、产业化,金融行业向资产管理、金融产品等现代金融服务延伸,餐饮业等服务业专业外包迅速发展、创新意愿强烈。

营改增成为撬动财税改革的典型杠杆。全面推进营改增优化了税制结构,促进了专业化分工,培育壮大了新动能,于是引起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OECD)等国际组织给予的专业认可: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实施被全球范围内多数国家认可,是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最为光辉的一步。

增值税制度规定,从2016年5月起,各行各业所上缴的增值税为中央政府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共同拥有,其中增值税总额的一半为中央政府所有,另一半为各级地方政府所有。过渡策略保障各级地方政府经济实力不变,中央政府所汇集的各项收入以力求平衡为准则拨付给地方,目的在于提高我国中西部城镇和乡村的扶持力度和经济水平。

2016年8月,国务院就财政事权以及支出责任的落实制定意见书,本次意见书是国务院首次从财政事权以及支出责任落实层面为优化和升级税制而制定的关键性文件。本次改革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中央的财政事权,同时维护了地方政府的财政事权,简化并统一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事权的相同部分。

2018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规模达1.1万亿元的减税降费目标,之后有关推动实业发展、扶持科技更新的各类措施、策略相继而出,最终该年度实现超过1.3万亿的减税降费额。

2018年9月11日,中央针对减税降费政策的调整再次召开重要研究会议,明确了改进后的个人所得税制附加措施的開展,并通过优化政策以保证创业投资基金总赋税额趋于稳定,探讨科学有效的社保降费政策。

2018年政府相关报告中明确了针对万亿以上规模企业的减税降费制度,并制定了延伸项目制度。各种政策的陆续出台和实施,尤其是提升增值税制度改革程度和优化个税法,被企业和社会各界认为是税改的关键点,大幅度减轻了纳税主体的税负压力。

2018年9月18日,国家相关会议强调已制定的减税制度务必落到实处,保障目前税收政策顺利实施。

2018年9月20日,国税总局下发的有关提高减税政策执行力度以确保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性保障的通知中指出,要及时且完整而全面的推进减税降负政策的实施,从而创造出更加透明化、公正化、可预测的税收运营市场,以提高市场活跃性,造福人民大众。

2018年9月21日,国家多个机构共同发起通知,表示将研发费用加计删减份额提升至四分之三制度的适用对象从单独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拓展为全部企业。

2018年10月8日,国务院会议中明确表示,要升级和改进出口退税制度,加快退税步伐。减税降费政策获得明显成效的根本在于,从企业的“痛处”入手,实施有目的性、有深度的手段,真实有效地降低企业税负,真正让企业轻装上阵。

2018年12月13日,我国政府下达了有关印制和发放个税专项附加消减暂行办法的指令。

2018年12月18日,我国政府再次改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并于次年元旦执行。

三、减税降费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受不稳定且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状况影响,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可以深层次挖掘国内市场潜能,2019年起,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推动工作不断得到开展,企业在税费方面的压力有了大幅度减少,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要巩固并加强减税降费幅度

进一步提高增值税革新深度,使制造企业赋税压力再次得到降低,研讨并制定多种减税策略,以提高企业创新积极性和提升小微企业发展空间;针对一些政府职能基金和行政事业项目的收费制度予以取缔,简练并统一化服务型营业费以及行商会费用。

(二)从多方面入手,减少各生产要素成本

制定合理的策略和政策以保证融资、劳务、技能、物资运输等各项成本只减不升,加大直接融资在各项融资中的比例;针对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合理调整工伤险费用比例;明确和减少电网方面税收,将电力买卖强力推向市场化;综合提高高速路区域化,精炼国家定价海港收费明细,确立市场主导定价的海港经营服务税收标准。

(三)侧重于制度性买卖成本的减少

简练商业制度,较大程度的减少企业创建成本;积极宣传和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和管理模式;推进网络与政府职能的融合进度,提倡和鼓励政务工作单网全覆盖。

四、企业应对减税降费提高自身获得感的措施建议

(一)选择纳税人身份

我国企业纳税人身份通常有两种,即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对两种身份所应用的税收核算方法不同,对于前项身份下的企业,应用的是购进扣税法,即可用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消,对于后项身份下的企业,不可以对进项税额抵消,而规定其增值税税率为3%。企业作为两种形式的纳税人在交税时各有优点和缺点,因此这就需要旅游企业的财务工作者综合考虑本身的运营特点和财务数据来选择一种更有利的身份。下表所示为两种身份下,不同税率所对应的无差别纳税平衡点:

两类纳税人无差别纳税平衡点表

针对增值率与无差别平衡点两项指标,若一致时,企业所需交纳的增值税不变,若前者低于后者,企业以一般纳税人的身份交纳的税额要低于以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时所交纳的税额,此时,企业充当一般纳税人较有利;若前者高于后者,企业以一般纳税人的身份交纳的税额要高于以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时所交纳的税额,此时,企业充当小规模纳税人较有利。

(二)完善税收法定和体系设计

实施新税收政策初期各方面问题不断被发现、被解决,就势必会下发大量的政策文件作为主文件的后续补充。当实现平稳过渡后,就需要整理零星散布的政策文件、增强税法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注重政策内在的法理统一性,以便更好的发挥税收中性的作用,促进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健全完善的税收法律保障体系,建议通过法律形式将其规范化,完善税收政策,形成一系列全面的减税配套措施。

国际上关于增值税的实践中,大多数采用适用税率与低税率的两档税率模式,这样的税率设计更加简单明了,减少了征纳双方的风险。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简易征收和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并行的多种征收方式增加了原本多档税率的增值税的复杂程度。根据增值税基本原理,结合发达国家相关实践经验,复杂的多档次的税率设计都无法充分体现增值税的中性特征,同时也增加了税收征管工作的困难。基于上述实践,建议继续推进增值税税率简并改革,进一步在确保税收收入和税负水平稳定的基础上简并税制、統一税率。

(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科学地运用优惠政策,若单月销售收入小于等于3万元,单季度销售收入小于等于9万元,以单季度为交税周期的小型增值税纳税主体,可以不用交纳增值税,此政策一直持续到2020年12月31日。针对目前开展的旅游业务进行改造升级,若将艺术类、历史文化、知识类相关的场馆作为本单位所提供的服务产品的第一项收费项目,那么旅游企业可以不用为该项目交付增值税。

(四)提升财会人员素质

自从减税降费机制的实施起,企业在税务计算、成本计算、利润计算等方面逐步产生改变,这就要求企业需要提高会计原则、计算过程的标准。财务工作者需要将各级政策法规熟记于心并熟练运用,提升业务技能水平,在短时间内适应税制改革所带来的改变,减少企业税额。

五、结论

提高供给方构架升级中财政方针的地位和所创造的成效,减税政策是我国政策体系中必须存在的一项,同时是供给方构架升级工作开展以来,我国政府极力推广的政策之一。近几年,我国政府制定了各种减税降费制度,有效降低了企业和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压力,优化了市场环境,促进了企业创新和发展的积极性,为整个社会经济的进步作出重要贡献。

通过研究减税降费对河南省云台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影响,深入分析了减税降费对云台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税负的影响,收集了该公司的旅行社板块、景区营销、酒店经营等交税数据,并对税制改革前后的税负情况作了对比研究,并得出相关结果:第一,影响减税降费实施后对企业税收压力的改变的要素是税率调整以及增值税抵扣明细的种类数量;第二,基于时间轴的延伸,以旅游项目为主业的公司的交税比例每年都在降低,其原因在于减税降费等政策的实施进度不断前进,同时税收体系不断优化。在减税降费政策推行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本文提出相应的建议:一是选择纳税人身份,二是完善税收法定和体系设计,三是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四是提升财会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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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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