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赵士强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 300222)
浅议“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分析
赵士强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300222)
“营改增”实施后,企业税收负担、产业结构、税收体制都发生了变化,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配置作用。“营改增”后给建筑行业带来的影响是:进项税抵扣不充分,可能增加税负;收入下降、规模缩水;毛利率下降,形式严峻;推高资产负债率;汇总纳税,增加管理难度;会计核算更加复杂,增加税务风险;资质共享与增值税抵扣办法的冲突。建筑行业应正确认识“营改增”对自身的影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将不利影响减少到最小化,争取行业利益最大化。
“营改增”;建筑行业;影响
增值税,从计税原理上说,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我国也采用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可见,增值税实行的是环环抵扣政策,其计税依据是每个环节的增值额;营业税,除特别规定外,其计税依据是每个流转环节的营业额。因而,从理论上讲,全面实施“营改增”后,营业税重复征税的弊端将成为历史。
“营改增”实施后,首先,企业税收负担发生了变化。原增值税纳税人向“营改增”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税负得以下降。其次,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原增值税主要适用于第二产业,而营业税主要适用于第三产业。“营改增”统一了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税收制度,平衡了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税收负担,特别是解决了第三产业重叠征税问题,将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进而对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水平产生间接的影响。第三,税收体制发生了变化。税收征收管理体制的变化。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营业税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营改增”后,需要重新整合税收征收管理体系,推进税收征收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第四,发挥市场机制配置作用。因为对提供货物和劳务的经营主体统一征收增值税,有利于公平市场机制调节下的各类经营主体的税收负担,以利于消除资源配置过程中外部造成的扭曲因素,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营改增”从税收系统总体来说,有利于国家避免重复增税,减轻税负。但是,对于建筑行业来说,之前缴纳3%的营业税,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将面临缴纳11%的增值税,税务的重大改革将给建筑行业带来哪些影响,尤其是带来的不利影响,是我们在正式改革来临之前亟待思考的问题,以便“营改增”在建筑行业正式实行以后,能够从容应对,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一)进项税抵扣不充分,可能增加税负
由于建筑行业本身的复杂环境,给企业在取得增值税发票并进行抵扣中造成了困难。例如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税率是3%,而为该行业提供服务的上游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居多,而他们很难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外,建筑行业对于二三类地材的需求,比如砖、瓦、灰、沙、石等材料,很多都是由个人经营的,别说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普通发票都提供不了。并且,这类材料的特点是地域性、季节性强,主要是卖方市场,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更别说要求对方按照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了。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工费,占总成本的比例也比较大,但是,无论是工费发票,还是工资表形式,都无法抵扣进项税。可见,由于建筑行业自身的复杂性,施工企业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十分有限,严重地阻碍了建筑施工企业的进项税抵扣。在这样的情形下,理论上可以转嫁给下游企业和最终消费者的增值税与我国现行的建筑产品定价、计价方式以及严酷的低价中标竞争形势之间,存在着政策和实际操作上的矛盾,从而改革后可能比改革前税负加大。
(二)收入下降、规模缩水
对于建筑行业来讲,假如营改增前一年营业收入(包含营业税)为1100元,营改增后剔除11%的增值税影响,收入为1000元。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收入的突然大幅度下降,势必引起各方面的猜测与怀疑,尤其是上市公司,
(三)毛利率下降,形式严峻
营业成本中,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很多项难以取得相应的抵扣发票,比如劳务工工资、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费、工地临时设施、融资利息支出、工程保险支出、甲方供材料等等。此外,由于营业成本的不同方面税率不同,因而即使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抵扣的增值税额也是有限的。营业收入下降的基础上,而营业成本下降的程度有限,从而导致毛利率下降。
(四)推高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是资产负债表中最常见的分析指标,它既可以反映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的能力,即负债经营能力,也能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如果资产负债率高于50%,说明企业资产结构总负债已经大于所有者权益;如果资产负债率高于100%,表明企业已经资不抵债,应经达到了破产的警戒线。对于建筑企业来说,由于大多数工程项目资金大、周期长,业主拨付工程款不及时等特点,资产负债率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已经比较高了。实施营改增以后,对于负债影响微乎其微,但是对于资产来说,由于所购的各项资产都剥离了进项税,因而资产的总量变小,而负债保持不变,从而推高了资产负债率。这也意味着行业的偿债风险加大,如果不能有效管理资产负债率,企业可能面临进一步融资的压力,增加企业的资金压力。
(五)汇总纳税,增加管理难度
建筑行业的特点之一就是,项目工程分散广,因而,实行营改增后,纳税模式将发生改变,项目单位需进行增值税预缴,增值税票传递至法人单位,法人单位进行增值税汇算清缴。
首先,项目单位和法人单位由于处于不同区域,因而要分别预缴增值税,无形中加大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其次,项目单位要将增值税票全部交回法人单位,由法人单位最后汇算清缴,可是,项目单位多、分布地域广,交通不便利,因而增值税票的收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造成丢失毁损,不利于增值税票的认证和抵扣;最后,合同签订的不规范,各个项目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但是分别独立核算,因而,在与下游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时,很多是以项目自己的名称签订的,这样可能造成取得发票与法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情况,造成无法抵扣的现象出现。
(六)会计核算更加复杂,增加税务风险
营业税实行的是统一税率,而增值税不同产品税率不一致,这种情况下,如果建筑行业经营不同税率的产品,对于企业会计来说,如果不能够分开核算,税务机关将从高征收增值税,加大企业的税收负担。营改增后,进项税额发票需要在180天内抵扣认证,财务人员需要及时做好购进的增值税发票的认证工作,避免由于管理不善和超过认证期限所带来的损失。财务人员需要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和风险防控,避免在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是提供应税劳务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的增值税发票也要仔细核对业务,避免所收发票与实际业务有出入,或者收到的是虚假发票,从而因无法抵扣或是被罚款而带来税务风险。同时,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财务人员需要进行专职的财务培训工作,以便于熟悉增值税法各项条例,做到在合理范围内避税。
(七)资质共享与增值税抵扣办法的冲突
对于建筑行业来说,尤其是大型企业集团,由于其所投标项目合同金额预期比较大,资质要求比较高,因而,子公司需要借用集团公司的资质进行投标,或者由集团公司投标,中标后分包给子公司承建。未改革前,建筑企业缴纳营业税,一般情况下,根据甲方单位出具的计价单据,统一确认收入,然后由集团公司统一缴纳营业税等相关税费。然后,集团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的计价单据,将所缴纳的税款分配给相应的子公司,由子公司自行承担相关税费。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实行层层抵扣政策。集团公司与子公司,都必须独立履行纳税义务,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应与集团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取得的收入应在成员企业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并将增值税发票提供给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从建设单位取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包括成员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应在企业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集团公司不能再代扣代缴税费。
通过上述的详细分析,“营改增”虽然是大势所趋,也有其积极的现实意义。但是,对于建筑行业来说,仍有许多消极影响。我们目前能做的就是全面分析了解“营改增”将会对建筑行业的影响,使企业人员对该改革提前认识,避免改革突来造成的各种不适,以便在国家出台正式的政策时,能够未雨绸缪,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将不利影响减少到最小化,争取行业利益最大化。
[1]方斌国.建筑业“营改增”可选择的过渡措施[J].时代经济,2012(5)
[2]戴国华.营改增对建筑行业和企业影响几何[J].施工企业管理,2013(3)
[3]胡曙红.施工企业如何降低资产负债率[J].企业财务管理,2001(6)
[4]平云龙.“营改增”对建筑行业负税的影响分析[J].中国商界,2013(9)
[5]吴丽华.建筑业推迟“营改增”改革后税负增加超预期[J].华夏时报,2013(5)
[6]冼彬璋,唐文倩.建筑业“营改增”的难点及改革设想[J].财经界,2012(4)
[7]程双华.浅谈营改增对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财务与管理,2013(6)
[责任编辑:王凤娟]
F293.342
B
1009-6043(2015)02-0126-02
2015-02-09收入的变化直接影响企业的股市价值,最终影响建筑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尤其是世界500强财富排名上,本来各个企业之间的差别就不大,建筑行业的收入的骤然下降,直接影响排名。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