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曹殿霞
本文通过说明财政资金定义的归类情况,明确了新会计准则下企业财政资金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规定,提出了基于新会计准则下财政资金的会计与税务处理策略,以便带给有關财政资金会计与税务处理工作人员一定的借鉴和启发。
财政资金包含了国家政策方面的性质,主要将有关国家财政款项拨付当成主要的资金来源。从企业的角度来说,获取财政资金主要依靠中央与地方财政政策,以便得到针对企业的资金性补给与帮助。当企业能够可持续发展,带给国家的影响是积极的,在此过程当中,财政性资金得以诞生。基于企业的视角下,处理财政性资金时,一方面,需要合理运用税务、会计处理方式,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则依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不断提升企业财政性资金处理的规范程度,确保财政资金处理的质量达到有关规定。
通常情况下,财政资金涵盖了下述几个不同的类别:其一为国家投资类别的财政资金。此类资金主要是把资金投入到有关企业资本、相关资产中。其二为返还类财政资金方面的利用,主要指的是国家相关财政部门在对应企业当中投入此类别的资金,不过,对于后续的有关债务项目来说,有关企业应该把此类财政资金纳入债务当中。一般而言,当企业处于常规的经营状态下,应该及时归还此类财政资金。对比其他信贷利息来说,返还类财政资金的利息更低。其三为会计进行处理的相应损益资金,通常情况下,此类财政资金可以看作针对之前项目资金的一种补偿,并且将其引入到企业运营资本当中,进而将其当成相应的常规运营收入。除此之外,有关企业得到相应财政性资金之后,应该科学加以利用。
工作根据规定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会计核算工作进行时,国家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机制,将其当作主要的参考与根据,由此实现针对企业有关资金的高效化管理,明确具体的要求,鉴于此,在企业当中的相关会计工作者应该参考管理机制加以落实。在这当中,相关会计工作实施税务处理的过程当中,应该结合当前国家税收法律规定,对企业的资金数量加以科学核算。除此之外,企业的会计工作者还应该注重借鉴相关政策法规,进而编制出适合企业自身状况的财务管理策略。由此可见,经过上文的阐述和分析之后,从中不难看出,明确工作根据规定可谓十分关键。
核算标准规定
通常情况之下,对于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而言,二者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在这当中,税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以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精确性作为前提,方能够获得良好的效果。根据当前有关会计法律中明确的核算标准要求可知,构建具体的权责形成机制、收付实现机制十分必要,所以,有关会计工作者应该参考最新的相关规定完成税务处理的任务。
会计处理分析
现阶段,企业开展资金管理工作时,通常包含了众多的财政资金,所以,企业有关财务工作者进行相关资金的处理过程中,应该结合资金的种类、相关处理规定加以实施。在这当中,企业能够运用下述几类财政资金会计处理的方法。
第一类资金,指的为企业所接收到的国家所投资的财政资金。上述类别的资金为我国为企业所投入的资本,所以,需要增加国家资本,针对那些已经超出注册资本的投资而言,则需要增加相应的资本溢价。在这当中,针对那些已经增加的实收资本,需要依靠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验资报告,并非依靠企业进行出具。与此同时,企业实施运营的时候,应该根据我国有关标准规定,主动参与到不同类型的活动当中,以便落实我国的相关政策,并且得到来自国家提供给企业的有关政策性资金,上述资金能够被融入企业正常的资本当中。一般来说,企业得到财政资金的形式具体如下:1.政策方面的投资;2.国债项目方面的投资;3.国家援建工程方面的投资,以上的财政投资均借助了间接的形式被投入到企业当中。并且,在国家资本的投入超出企业项目资产的情况下,需要把所有超出的资本以直接的形式,及时纳入到实收的资本内。
第二类资金,指的为由国家投资补助方面的财政资金,通常情况下,依靠的是针对投资方资本的一种补助。此种投资和第一种资金间的差异性是很大的,以获得某个项目作为目标,提供给企业一种带有指导下作用的资金。并且,当企业接受了此种指导性资金的过程中,应该参考有关政府部门的文件规定,合理增加部分实收资本,为企业当中所有投资者所共有。
第三类资金,指的为当企业在接收到很多财政资金之后,依靠国家为企业提供不同类型的补助资金,通常因为企业进行运营的时候,出现了某类资金的消耗超标情况,此时,由政府部门为其提供相应的补偿,通过结合政府部门的补助情况,科学处理相关财政资金。在此过程中,有关政府部门可以合理运用补偿给企业的相关费用,要求企业进行领取费用的过程当中,做好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等工作。假如企业把相关政府的补助运用到购买长期资产的过程中,则建立相应的长期资产时,应该依靠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于企业资产的折旧情况,应该参考长期性资产的预计状况,让最终的收益达到平均分摊的效果。除此之外,假如企业有关资产在应用期限结束之前,能够利用出售、转让以及报废等形式加以处理的情况下,针对那些没有实施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则需要将其都转入进资产处置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当中。
第四类资金,指企业在收到相关财政资金之后,在此类资金得到利用后,要求企业及时归还本金。并且,在企业收到之后,需要借记成银行存款。
第五类资金,指的为企业在接收到相关资金之后,可以将其当成某类特定用途的款项,需要借记银行存款,并且贷记为专项应付款。
第六类资金,指企业在接收到先征后退与即征即退的税收返还款之后,要求企业借记为银行存款,贷记成营业外收入。
第七类资金,指企业在接收到增值税出口退税的过程当中,需要借记成银行存款,并且贷记成出口退税。
税务处理分析
结合国家现有的企业所得税法律,从中不难获悉,参考第7条当中的要求,可以明确三类收入应该融入不征税的收入内。依次为相关财政拨款、由国务院制定出来的不征收税收入、部分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基金。在这当中,存在关于财政拨款的详细说明,其针对的为财政类别的拨款,主要依靠有关政府部门针对纳入预算管理单位中的财政性资金加以管理。当企业进行税务征收的过程中,应该做到下述几点:其一,财政资金依靠有关政府部门加以拨付,其二,企业针对相关财政资金的科学利用,应该体现出明显的导向性,使得到的经济利润纳入企业税收当中。不过,针对那些无须实施征税收入的财政性拨款而言,也应该达到有关规定,依靠相关政府部门完成拨款的任务,经过国务院的批准。
参考目前税法的有关要求可知,假如企业在收到政府的拨款之后,不需要把此费用转入进企业所得税中。同时,针对增值出口退税而言,针对的为国家以部分出口货物作为对象,实现了增值税进项税额返还的目的,所以,并非企业所得税应税的部分。假如其他财政性资金并非不征税收入的情况下,需要把此项费用转进企业所得税中。
综上所述,一般而言,财政资金和其他相关资金相同,如何使用关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为此,有关企业财务工作者在熟悉相关会计管理要求的基础上,参考新会计准则中的规定,强化对财政资金的会计与税务处理管控,进而达到既定的管理工作目标。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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