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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现代经济下“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对企业成本的影响

时间:2024-04-25

商建英

摘 要:“营改增”作为一项重要的税制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作为建筑业的一部分,供水管道施工企业的“营改增”也势在必行。本文对供水施工企业“营改增”后在会计工作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影响进行分析研究,并且提出相映的措施。

关键词:影响;对策;营改增

2011年11月16日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一起颁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预示着“营改增”正式开始实施。其改革的目的是一步完善税制,且消除重复征税,增强企业发展能力, 降低企业税负成本,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建康发展。本文以某城市一供水管道施工企业为例,深入分析“营改增”对供水管道施工业在税收负担、财务数据、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影响,以便企业针对具体情况进行积极应对和调整。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概述

2011年,经过国务院的批准,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营改增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至此,拉开了货物劳务税收制度改革的序幕。从2012年8月1日起到年底,国务院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10省市。自2013年8月1日,已在全国推广试行“营改增”。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决定,2014年1月1日起,把邮政服务业和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试点,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也纳入了营改增试点范围。

二、“营改增”后对供水管道施工企业的影响

供水管道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为供水施工企业)作为自来水公司的下属企业,其主要负责城市的供水管网维护、施工及改扩建工程等项目的供水保障任务。在税收征管上,供水施工企业被划分为建筑业,原税种为营业税,税率3%,现改为增值税,税率为11%。按增值税用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的计税原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以取得当期的全部工程结算收入以及价外费用来计算确定销售额,据此计算当期销项税额;在当期购进并验收入库用于工程施工的材料物资,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用于当期抵扣;当期支付的结算工程款,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它的进项税额也必须在当期抵扣。增值税的核心特征是抵扣机制,优势在于能够有效避免重复征税。

(一)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营改增后,表面上供水施工企业的税率从3%增加到11%,但同时也增加了很多进项抵扣的渠道。与一般建筑行业相比,供水施工企业相对容易取得进项税票。各类管道阀门配件的材料供应商相对来说大多数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可以正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有利于企减少税负。但实际上供水施工企业日常运作中劳务成本占成本比重较大且无法抵扣,人工成本能否征收增值税、征收多少,就成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供水施工企业税负增减的决定性因素。

(二)企业财务数据上的影响

2.机械费按80%租赁,20%自有设备计算,租赁设备税率17%

1、对供水施工企业的收入影响,征收营业税时,将以全部的工程造价作为征税依据。税改后,增值税作为价外税,计算时应当以不含增值税的工程造价作为计税依据。从表上得出,“营改增”后供水施工企业的营业收入因价税分离而减少。

2、对供水施工企业成本的影响,营业税成本为价税合计数,成本也应当进行价税分离,一部分为进项税额,另一部分为真正的成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就要以取得的进项税发票抵扣销项税,但供水施工企业的人工成本都是不能抵扣,对“营改增”后有较多的不利影响。

3、对供水施工企业利润的影响,当期确认的工程收入为不含税收入,是由于受增值税为价外税的影响,而费用只剔除了材料设备等部分增值税进项税额,使利润表营业收入下降,劳务成本明显上升,工程成本也相应下降,“营改增”后企业利润降低。

4、对税负的影响,在营业税下,应交营业税税金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损益类科目,在计算利润时,从收入中扣除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作为价外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所得税的增减取决于税改前后利润的增减,实行“营改增”对于供水施工企业来说是否降低税负主要取决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多少。

(三)企业管理上的影响

1、对资金压力的影响,目前,工程款拖欠是建筑业的一大问题,供水施工企业也不例外,这无疑就形成了无形的资金压力。同时供应商专用发票开具的不及时,大大降低了资金的流动性,增加了资金压力。

2、对管理成本的影响,“营改增”之后,由于核算模式的较大改变,供水施工企业要对会计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再加上增值税的发票开具、认证、抵扣、缴税等环节都是需要财务人员去做,因此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

3、对工程核算的影响,“营改增”后,工程预决算的构成基础和相关结算办法都发生了改变,因此要求企业对内部定额重新进项改编。而且随着推行招投标制度,供水施工企业承接工程的程序越来越规范,对企业的资质升级,工程预决算方面都有更高的要求。

三、企业应对“营改增”的措施

(一)提前做好纳税筹划,“营改增”后,一定程度上供水施工企业的税收负担加重了,所以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营改增”的税收政策,重视纳税筹划。要尽可能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使进项税能更多的抵扣以减少税负。

(二)加强税法培训,夯实财务基础,供水施工企业应从建筑企业、增值税的特点出发,研究新政策及相关规定,积极对相关人员税法知识的进行培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整体素质,特别是要对财务人员进行增值税专用知识的培训,是企业能够更好的适应新的纳税政策。

(三)加大技术创新,减少劳务用工,一方面要加大技术创新,全面优化资产结构,提高机械化程度,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另外,通过引进先进的自动化机械设备,以减少作业人员,降低人工费的支出,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又可以降低税负。

四、结束语

“营改增”对于供水施工企业,既是挑战又是机遇,也是复杂的过渡期,需要企业全面思考,积极应对。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即避免了重复征税,又减轻了企业的税收压力,这对供水施工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参考文献:

[1]陈秀芳.试论营改增对建筑安装企业的影响.当代经济,2013(4)

[2]蓝泗方:“营改增”对建安企业影响的实例分析[J].税收征纳,2012(10).

[3]戴国华.建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影响的思考.财务与会计,2012(3)

[4]刘蓉.论“营改增”实施后建筑施工企业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中国外资,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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