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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计提问题的思考

时间:2024-04-25

王彦卿

摘要:随着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更多的城镇居民认识到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来改善居住条件的优越性。根据数据显示,克拉玛依市城镇居民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人数上都逐年增加。然而随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飞速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也随之加大,应将风险控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能承受的可控区间内。风险的防范、控制、化解都离不开贷款风险准备金。如何减缓这些矛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贷款风险;准备金;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38-(2021)10-0069-72 收稿日期:2021-08-20

1 贷款风险准备金定义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以下简称贷款风险准备金)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于核销住房公积金贷款呆账、坏账损失的保障金,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抵御风险的最有效途径之一。

2 从风险角度来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規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没有任何自有资本金,缺乏资金保障。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住房公积金的责任主体,与金融机构相比承担了更大的风险。

2.1 宏观风险

住房公积金必须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运作,贷款业务专一,房地产业直接受国家宏观经济和政策的影响,而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则会给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来风险。

2.2 不确定性风险

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的扩面,缴存对象面向全社会的各行各业乃至个体工商业者,人员身份的复杂化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增加,相应地影响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质量和风险。

2.3 信用风险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中,信用风险是无法预估的;贷款人收入能力仅凭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预估,即使贷款初期有还款能力,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般较长,在还款期间收入的变化和信用均不能估计。如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全球经济低靡,收入大幅下滑,使部分职工的贷款无法正常偿还,从而增加了贷款逾期率。

3 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方式选择

财政部1999年下发了《关于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9〕149号)第3条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比例,按不低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60%核定,或按不低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核定,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分配。但两种核定方式的结果却大相径庭。以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例(见表1),看看采用不同核定方式对贷款风险准备金的影响。

纵观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历年来住房公积金数据,如果一直采用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60%核定贷款风险准备金,截至2019年末,将累计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99356万元,比每年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计提49085万元多5亿元。如果一直采用按不低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核定,提足不再计提。截至2019年末,贷款余额701965万元,则只需累计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7019万元,比每年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计提累计额49085万元少了4亿元,比按增值收益60%核定贷款风险准备金少了9亿元,数额相差如此巨大,风险防御能力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2020年9月新疆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上对贷款风险准备金计提问题提出了要求。按照贷款余额的1%足额计提即可。前提是必须足额计提,必须达到贷款余额1%的底线;这个底线作为财经纪律和风险底线,必须严格遵守。

按照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补充规定和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处会议要求:“按不低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核定”“以前年度计提的贷款风险准备金大于应计提额的,可以不再计提”。以上都对计提比例下限提出了要求,而对上限都没有明确要求。

采用不同的核定方式,会对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影响有多大?我们同时抽取了全国8个大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年报数据(见表2)进行对照。

通过对照分析,发现8个大城市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方式存在差异:上海、深圳是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60%计提;广州是按贷款余额的3.5%计提;天津是按照当年新发放贷款额的1%计提,其余按贷款余额的1%计提,但也不尽相同。

除太原外,其他城市的风险准备金余额占贷款余额比均超过1%,尤其是上海、深圳、杭州的占比更高,很明显在提足1%的情况下,采取继续计提。由于年报内容有限,也许存在差异。但从所反映的数据来看,总体趋势是整体向上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提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的主要目的是防范风险。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多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有利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高防御贷款风险的能力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显然按增值收益的60%的计提方式所计提的贷款风险准备金多,更加有利于风险准备金的积累、增强贷款风险防御能力。

但受当地财政部门核定意见影响,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额过高必然会降低廉租房补充资金的提取金额,二者是此消彼长的关系,直接影响到地方财政收入。例如2019年当年全国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976.15亿元,提取的贷款风险准备金为273.63亿元,占增值收益的28.03%,远低于60%比例水平,说明全国大部分地区较少采用不低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60%的提取方式。

4 贷款风险准备金的使用及功能

贷款风险准备金存放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存款账户中,但建立贷款风险准备金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资金的使用和保值增值,而是为了应对不确定的贷款风险损失,用于核销住房公积金贷款坏账损失。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不像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注册资本金,以及贷款损失准备金按一般准备金和专项准备金分项分级按比率提取。

4.1 贷款风险准备金在资金的使用和保值增值方面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日渐增长的房价水平,部分地区出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资金不足以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求,在贷款率超过90%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现了贷款资金紧张的问题。例如,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制、延长贷款放款时限、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等,发生以上情况时,可以阶段性调拨资金调剂使用,以缓解资金流动紧张的矛盾,此时建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1%的贷款风险保证金下限资金量的基础上,動用存放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存款账户中的贷款风险准备金,使沉淀资金参与到创造收益中来,以保障业务的稳定发展。

4.2 贷款风险准备金在应对不确定的贷款风险损失方面

按照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精神,商业银行在提取一般准备金以外,要按照贷款五级分类的结果,提取相应的专项准备金。该《指引》制定了专项准备金提取的参照比率:对划分为关注类的贷款,提取比率为2%;对次级类贷款,比率为25%;对可疑类贷款,比率为50%;对损失类贷款,比率为100%。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而商业银行经历的风险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样也会发生。金融企业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方式更为客观、科学合理,值得借鉴和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制度,以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风险防御能力。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借鉴商业银行的做法,将贷款风险准备金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就是严格按照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核定,相当于商业银行的一般准备金;另一部分就是提足贷款余额的1%之外的余额部分,相当于商业银行的专项准备金。将计提的贷款余额的1%之外的这部分资金纳入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正常运转中来,发挥类似于商业银行专业准备金的作用。

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贷款年限、逾期程度进行分类。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制定坏账核销办法,尽早发现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符合核销条件的坏账,按相关的流程进行核销。在会计处理上,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后,发生贷款损失时冲减已计提的贷款风险准备金。已冲销的坏账要仍然保留追索权,进一步实施催收策略;对冲销以后又收回的,其核销的贷款风险准备金予以转回。

在实际操作中,通过保证保险和贷款风险损失准备双向调整控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逾期率,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逾期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同时使其发挥调节作用,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后管理与住房公积金总体业务形成一种良性循环。既保证了广大职工的住房安全感,又将贷款的逾期率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净资产,也是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的重要保证。作为一名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期待贷款风险准备金制度的改进与完善,以保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效运行和广大缴存职工的利益,同时也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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