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我国自1999年1月1日起实施“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制度。其中规定:“凡商品住房和公用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至今,全国房屋维修基金已超万亿元,这是一笔确保房屋安全的保险金。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未建立维修基金的老旧房屋仍然存在,且坍塌等事故时有发生。今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出安全警示,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及房屋权属人要加强老旧房屋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要求,严禁在房屋装修过程中擅自破坏主体承重结构。要加强对建筑年代较长、标准低的老旧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女儿墙、烟囱等易倒塌伤人的部位,切实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此文所指老旧房屋为零散不成片的、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远年私产房和无人管理、长期失修失养的单位产。这些房屋存在着不可预见的安全隐患,一旦突发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笔者建议:应对这些房屋建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
资金从何而来?鉴于老旧房屋产权性质和住用人的状况,可设立市级、区县级、产权人三级资金。市级资金可考虑历年城市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和存量房屋交易通过资金监管形成的增值收益部分;区县级资金可根据各区县既有房屋实际情况安排专项资金;产权人资金包括单位产和私产自筹资金,视房屋状况采取补建维修资金的办法。另外,还可拓宽筹资渠道,通过信贷支持等方式获得。
资金如何使用?建议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本着“分门别类、一楼一策”的原则,组织用于房屋安全普查及鉴定、排险解危及大修加固、日常应急排险抢修等。实施前入户调查,充分征求居民意愿;方案编制中,责任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听取居民意见;竣工验收时,邀请居民代表参与检查验收;项目完工后,责任单位组织做好回访工作,还可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调查居民的满意度,征求居民的意见与建议。
资金如何管理?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市、区县分别设立一级、二级专用账户,市一级账户资金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 ,区县二级账户资金实行属地化管理。每年各区县政府制定年度老旧房屋治理资金预算和应急排险解危资金使用计划,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制定全市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报市财政审定后,由各区县具体组织实施。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组织对各区县每年度的验收考评,市财政进行监督检查。
对老旧房屋建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十分必要,且迫在眉睫,立即行动起来是我们的唯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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