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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场化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调研与对策思考

时间:2024-04-25

吴旭晗

摘 要:高层次人才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文化创新的中坚力量,更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所在。本文基于市场化视角剖析当前地方政府市场化引进高层次人才存在的问题,从5个方面提出地方政府高层次人才引进市场化体制机制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高层次人才;市场化;引进

创新创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是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他们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文化创新的中坚力量。各地政府在推动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做出诸多尝试,取得明显成效,但在市场化引进人才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进一步深化研究,充分释放市场活力。

一、市场化引进高层次人才现状

(一)市场化人才引进方式不断创新

各地高度重视市场化人才引进机制,纷纷出台各种指导政策意见,引导民间资本作为市场化引才重要力量,完善市场化人才引进的配套服务体系。在各地的人才工作实践中,逐步探索开展了机构引才、以才引才、项目引才、大赛引才等一批市场化引才方式,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二)市场化人才引进主体逐步壮大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市场化人才引进的核心主体,比如宁波市全市拥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900余家,年营业总收入超过120亿元,拥有两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并组建国内首只人力资源产业基金,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主体。

(三)市场化人才引进体系不断健全

各地围绕市场化人才引进的配套服务体系也在逐步完善,如打造了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派遣、培训、测评、咨询、互联网平台等全链条体系。有的地方还以市场方式组建基金,支持市场力量建设运营人才创业创新产业园、孵化器作为市场化人才引进的有效载体。用市场力量创办了培训机构,为人才提供针对性的辅导培训和投融资服务。

二、市场化引进高层次人才存在的问题

(一)体制机制的约束问题

体制机制是推动人才工作的重要力量。2015年至今,全国各地先后出台各式“人才新政”,下足苦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体制机制约束问题仍然存在。如,以政府为主导的高层次人才评价机制依然占主导地位,而市场导向的高层次人才评价机制普遍缺失。

(二)用人主体的自主权问题

用人主体自主权,是激发用人单位引进人才积极性,切实发挥人才工作效能的重要因素。人才市场的主体有两个:一个是单位主体,另一个是人才主体。政府在引导和鼓励用人主体发挥能动性方面仍有改进提升的空间。从用人主体看,大部分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机制由于改革滞后,其用人尚未完全走向市场;从人才主体看,还有许多人为因素限制着人才的自由流动,供需双方尚未以市场为导向自主决策,这直接降低了对高层次人才资源配置效率。

(三)创新创业的综合环境问题

良好的综合环境是左右人才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对高层次人才来说,创新创业的平台环境和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尤为重要。目前来说,这两方面的环境建设还受到一些制度性的障碍制约与基础性的条件制约。在工作平台方面,引进高层次人才,关键要有事业平台。目前,除了北上广深,其他城市均缺少集聚全球一流人才的世界级平台。尤其缺少世界级实验室,缺少跨国公司全球性研发总部。此外,在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方面,执法不严、法律不健全、维权难度大等问题依然较为普遍,特别是对于人员流动带来的知识产权流失目前缺乏具体的保护政策。

(四)高层次人才的激励措施问题

科学有效的人才激励措施是引得进人才、留得住人才、用得好人才的不二法宝。当前各地在针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方面,普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缺乏合理规范的薪酬激励制度。现有的收入分配机制不能充分反映高层次科技人员的能力贡献和工作业绩,用人单位自己探索形成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受到既有政策制度的约束,没有得到“合法性”的认可和合理有效的规范。二是人才激励政策体系不够完善。高层次人才激励反馈管理机制不健全,对政策的实施效果缺乏综合跟踪评估,人才政策的落实情况不尽理想,导致政策落实力度不够,执行效果不足,覆盖面不广,一定程度上影响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的实施效果。

三、市场化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对策建议

(一)理清政府与市场的职责边界

改变过去高层次人才引进过程中政府高度介入的行政主导模式,牢固树立、强化市场化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理念,深入理解政府和市场在人才发展过程中应该发挥的作用,了解人力资源的本质属性,充分意识到市场在高层次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提升市场化理念和意识的基础上,调动政府各部门和市场主体推动市场化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根据政府与市场的职能,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政府的主要职能转移到营造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环境、建立引进的市场秩序,监管引进的市场服务等方面来,加快政府放权,通过放松管制、服务外包等形式逐步将政府的部分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职能转移给市场主体,由市场主体承担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激励、服务等工作,提高人才工作效率。

(二)加快引进和培育市场主体

加大政府人才管理服务外包力度,帮助人才服务机构有序承接政府轉移的对高层次人才的管理服务职能。打通政府、用人单位、人才服务机构之间的联系,打造高效、专业、完整的人才服务链和人才服务平台,建立专业化的人才服务市场。整合资源,与高效、人才服务机构等合作建立人才研修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学习、交流、疗休养等服务,为青年人才提供培训和交流平台。充分保证企、事业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帮助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突破在引人、用人、留人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更加宽松的高层次人才发展环境。

(三)坚持人才激励的市场导向

1.强化一次收入分配市场化机制

大力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需求旺盛的企业,以此创造一个高层次人才偏紧的就业市场,以此通过供求的缺口来提升高层次人才的薪酬水平;对高层次人才密集的用人主体实施减税政策,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企业发展;加大国企向政府分红的比重;垄断行业向民间资本开放,使垄断收入公平地分配到各经济主体。

2.构建动态的市场化监管机制

现阶段各地的高层次人才政策一般由政府主导,政策所涉及的资金支持等相关措施也均有政府提供,对政策的落实情况的监督也一般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来承担。这种集管理、执行、监督于一身的状况难免会导致政策失灵。而通过第三方动态监管机构、平台的设立,来对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加强对激励措施执行的市场化监控力度,规范激励的落实力度、执行效果、覆盖范围等,不失为一种上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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