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彭莘慧 郭娟
摘 要: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如何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是企业管理层应当思考的。对于白酒生产企业来说,消费税在很大程度上关乎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做好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是白酒生产企业降低成本从而提高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税收筹划
一.引言
白酒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缴纳的稅种繁多,例如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等,然而白酒企业主要缴纳的是消费税,其属于价内税,构成产品成本,故消费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白酒生产企业的利润。所有企业的最终经营目标都是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消费税纳税筹划则是白酒生产企业实现自身利润最大化的有效途径之一。税法规定:白酒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采用从量和从价复合计征,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消费税是白酒生产企业负担最重的税种,占全部税负的48%以上,较高的税负不利于企业健康持续经营,更不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因此,如何科学合理的进行消费税税收筹划是所有白酒生产企业值得关注的重点问题。
二.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税收筹划方案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完善与发展,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经营的主要目的是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谋求发展,最终实现企业自身利益最大化,科学的纳税筹划是企业实现最终目的的有效方法之一。白酒生产企业是中国传统的制造产业,俗话说“民以食为天”,白酒的生产关乎粮食的消耗和生产安全问题,过度饮用白酒不利于人的身体健康,故国家对白酒生产行业一直都加以限制,当然征收消费税就是国家的限制措施之一。白酒生产企业需要缴纳高昂的消费税,较高的税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即企业决策层应当重视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消费税税收筹划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运用税法赋予的权利,最大限度地降低消费税税额,以实现企业自身价值最大化。本文章主要从购买原材料、生产加工、销售三个环节分别进行消费税税收筹划。
1.农产品的采购筹划
根据相关税法扣除进项税额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或农民购买的农产品可以依法扣除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在购买农产品时,可以向小规模纳税人发出一般发票或代表税务机关发出特殊发票,消费税额随发出发票的不同而不同,公司填写“收购证明”可以作为扣除依据。在白酒生产企业原材料采购中,食品采购占很大的比重,因此做好农产品的采购筹划是有效减少税负的方法之一。
案例:W公司是一家粮食类白酒生产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买了1000万元的高粱,现有两种发票方式,方案一:向卖方索要普通发票;方案二:寻找税务机关开具专用发票。
方案一:可抵扣进项税额:1000×10%=100万元
方案二:可抵扣进项税额:1000÷(1+3%)×10%=97.087万元
方案一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方案二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因此,白酒企业在购买农产品时,特别是涉及金额较大时,应当首先选择向小规模纳税人发出普通发票,尽量避免税务机关开具专用发票。
2.“多元化”产品生产筹划
过度饮用白酒不利于身体健康,故国家实行复合计征缴纳消费税,所以销售白酒缴纳的消费税负担较重,企业可以选择向“多元化”产品转型,例如企业在生产白酒时可以选择进一步加工成适合休闲娱乐的饮料酒或者是有利于老年人身体健康的多功能药酒,扩大销路,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市场竞争优势。但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选择进一步加工时应当考虑进一步加工的成本,若进一步加工成本超出消费税节约额,反而得不偿失,达不到节税目的。
案例:W公司主要销售白酒,公司每年对外销售1000万千克,销售收入为4500万元。白酒使用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
则W公司当年应缴纳消费税:4500×20%+1000×2×0.5=1900万元
沿用上述案例,假设W公司将1000万千克的白酒进一步加工为有利于老年人身体健康的药酒,1000万千克,年销售收入8000万元,使用税率为10%。
则W公司当年应缴纳的消费税:8000×10%=800万元
故节税:1900-800=1100万元,销售收入增加:8000-4500=3500万元
但是值得考虑的是,企业在制定筹划方案时应当全方面考虑,权衡进一步加工所需成本,以及其他税种的变化,例如增加销售收入而增加的企业所得税,筹划时整体考虑企业利润的变化。
3.白酒加工方式的纳税筹划
白酒主要有两种加工方式即自行加工和委托加工,自行加工白酒,以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委托加工白酒,则是以受托人(个人除外)的同期同类白酒的平均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企业选择白酒生产方式不同缴纳的消费税也就不同,一般情况下自行加工缴纳的消费税高于委托加工所缴纳的消费税,因为一般情况下,实际销售的价格远高于受托人的同期同类白酒的平均价格。故白酒企业可以选择委托加工方式生产白酒,降低计税依据,从而达到节税目的。在委托加工的成本低于自行加工成本时企业可考虑委托加工方式生产白酒。
案例:W公司签订一份有利于老年人身体健康的药酒100吨,合同规定含税价格为113万元,药酒的原材料成本60万元,加工费30万元,适用税率为10%。现有自行生产和委托生产两种生产方式。
W公司自行生产缴纳的消费税:113÷(1+13%)×10%=10万元
W公司委托生产缴纳的消费税:(60+30)÷(1-10%)×10%=9万元
故委托加工方式节税:10-9=1万元
4.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
根据税法规定,白酒生产企业只需在生产销售环节、进口环节和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在商品流通环节(批发、零售等环节)不再重复缴纳消费税。因此白酒企业可以设立一个单独核算的销售部门,白酒企业可以以较低的价格销售给销售部门,销售部门再以正常的价格对外销售,此时企业只需以销售给销售部门的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但是企业销售给下属销售部门的最低价格不得低于销售部门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的70%。
案例:W公司现有1000吨白酒,需要缴纳的消费税有两种销售方案如下。方案一:直接以每吨1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方案二:W公司先以每吨7000元的价格销售给下设的销售部门,销售部门再以每吨1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
方案一:W公司应缴纳消费税:1000×10000×20%+1000×1000×2×0.5=3000000元
方案二:W公司应缴纳消费税:1000×7000×20%+1000×1000×2×0.5=2400000元
故方案二节税:3000000?2400000=600000元,由此可见销售给下设的销售公司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5.关于运输费用的有效筹划
我国税法规定,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包括向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而运输费用作为价外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增加消费税的计税依据[1]。对于销量较高的白酒企业,运输费用也相对较高,企业所负担的税负压力加大,合理地选择运输方式可以有效降低消费税计税依据。现行的运输方式主要有三种:①卖方自行运输、②买方自行提货、③委托第三方运输。若采用卖方自行运输方式成本较高且运输费用增加了消费税计税依据,企业成本较大;若买方自行提货,不仅降低了运输成本且运输费用不计入价外费用,实现了销售与运输分离,使消费税计税依据减少,从而减少了税负;若采用委托第三方运输方式,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或者纳税人将发票转给购买方不包括在价外费用内[2],同样可以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故企业可以与购买方沟通采用委托第三方运输方式运输货物。不排除有的购买方不愿意委托第三方运输,此时企业可以适当降低销售价格,可作为对购买方的一种补偿。
6.包装时机的选择筹划
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企业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采用成套销售来吸引消费者眼球。但是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因此企业在计划成套促销方案时且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税率差别较大时可以考虑“先销售后包装”的方式,也就是先将成套酒卖给下设的销售部门,再由销售部门出售给消费者,此时避免了从高计征消费税,减轻了企业的税负。
案例:W公司主要生产白酒和多功能饮料酒,在公司周年庆来临之际,企业决定将一瓶白酒和一瓶多功能饮料酒(各一斤装)组成套装销售,共500套,每套200元,若单独销售,白酒每瓶100元,多功能饮料酒每瓶150元,现有两种销售模式即“先包装,后销售”和“先销售,后包装”。白酒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0.5元/斤;多功能饮料酒比例税率10%。
“先包装,后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500×200×20%+500×2×0.5=20500元
“先销售,后包装”应缴纳的消费税:500×100×20%+500×0.5+500×150×10%=17750元
故采用“先销售,后包装”销售方式节税:20500-17750=2750元
三.消费税税收筹划的风险
1.虽然减少了消费税,但导致其他税种增加。企业进行消费税税收筹划时要从全局出发,不能只考虑消费税的减少情况,还应当考虑纳税筹划方案的成本和其他税种的变化情况,例如: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若某一个消费税税收筹划方案,导致其他税种大幅度增加,那么这个方案肯定是失败的,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是所期望的是整体税负降低,而不仅仅只是消费税税负降低。
2.筹划人员难以把握相关的税收法律政策
税收法律政策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纳税筹划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开展,若越过法律的红线那就成了逃税、偷税行为,无疑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从而影响到企业的声誉,阻碍企业的发展。在实务中,很多筹划人员难以把握税筹法律政策,不但没有达到科学筹划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还有损企业的健康发展。
3.部分财会人员缺乏专业的筹划知识
许多中小企业的筹划人员不具备专业的筹划知识,对纳税筹划具体思路了解得不通透,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纳税筹划工作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甚至还有可能触碰法律底線。
四.消费税税收筹划风险的应对
1.提高筹划人员的专业技能
税收筹划的效果能否与预期一致,筹划人员占据着主导地位,对于筹划人员来说,筹划方案是否制定有效且执行有效,具备相关的筹划专业知识是十分重要的。企业可以定期开展筹划专业技能培训课程并加以考核,让筹划人员成为综合职业素质较高的人员,让税收筹划工有效开展。
2.及时全面学习并了解税收法律政策
筹划人员对于税收法律政策的认识不能止步不前,应当时刻更新所了解到的税收法律政策,并且全面地开展学习,因为我国税收法律政策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及时对纳税筹划方案做出调整,避免筹划方案效果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甚至触碰法律,因此及时全面学习税收法律政策是非常重要的。
五.结语
税收筹划是一把双刃剑,白酒企业的税收筹划十分复杂,如何利用好这把双刃剑是企业决策层值得思考的问题。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制定科学、合理、合法的筹划方案,从而减少自身的税负,各部门积极配合纳税筹划工作,从而实现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闫淑荣,宋旭慧.基于白酒生产企业的消费税纳税筹划[J].中国市场,2021(01):42+55.
[2]陈月娥,郑高仕,翁艺鸿,叶国坤,朱琳洁,何畔.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J].科技经济市场,2018(04):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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