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摘 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创业形势有了很大进展。本文根据股票期权的理论、方法,结合我国创业企业的背景和特点,探讨股票期权激励在我国创业企业中的实际应用。文章具体研究了创业公司股权激励的可行性、股权激励的作用,从股票期权的制度原则、激励对象、行权方式、授予时机选择、退出机制等条款的制订方面来设计股票期权激励方案。文章最后分析了股权激励为创业公司带来的风险,提出了适合我国创业企业的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和注意点。
关键词:创业企业;股票期权;股权激励;激励制度
引言
我国当前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由于创业板“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发展”的定位,创业板上市公司必将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
1、股票期权激励的基本要素
经过大量阅读上市企业的股票期权激励方案,了解到完善的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包括以下基本要素:授予比例、行权价、授予对象、有效期、行权条件等。(1)授予比例:授予股票期权数占激励计划签署时企业股本总数的比例。(2)行权价:授予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企业股票应当支付的价格。(3)授予对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一般为企业核心员工,包括企业高管、技术骨干、业务骨干等,不包括独立股东。(4)有效期:从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之日起到股票期权失效为止的时间段。(5)行权条件:授予对象购买企业股票的条件,一般是企业绩效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后,授予对象才可行权。
2、创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必要性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才对于创业公司来说是核心竞争力,是需要重点吸引、激励和保留的对象。为了吸引这些人才,企業的薪酬体系制度中除了薪水外,还要有针对高管与核心员工制定的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究其原因主要如下。(1)合理的期权制度,不仅能够提高现有员工的忠诚度,而且还能吸引外部人才,为企业不断输送新鲜血液。任何企业的员工股票期权制度,都会有约束性条款对员工具体执行该股权附加一定的限制,如公司的服务期限、行权时间、行权价格、解禁时间、对同业竞争的限制等方面,以此来约束部分员工潜在的短期行为(如跳槽或转售股权)。(2)实行股权激励有利于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旦拥有公司的股权期权,员工即为公司的所有者之一,从雇员身份变成股东的角色,会有很强的归属感。把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捆绑在一起,自然也能增强每位员工的自我驱动力,发挥他们的专长,增加对公司的贡献,实现自我价值。同时,由于股权激励的约束作用,员工的价值回报需要通过相对较长的时间取得,员工对公司的服务期也需要更长。
3、创业公司股权激励的设计原则
(1)合法合规性。保证与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冲突,方案操作性强 ;激励主体的方案设计应考虑条款设置的规范化。(2) 留住人才。通过激励机制增加人才离职的约束成本 ;为公司吸引与留住人才建立良好的机制。(3) 激励与约束对等。确保公司激励体系与未来持续发展相衔接 ;激励对象在一定约束的条件下实现公司业绩与个人权益双增长,实现双赢的结局。(4) 配合公司战略。计划的设计和实践不影响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 ;需要与企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充分考虑相关行业的背景限制,同时对标行业,兼顾公平性、可行性。(5)增量原则。基于业绩增量的前提进行激励股份的授予 ;业绩增长与股权激励的授予相匹配。
4、员工股权激励的几种方式
一是实际股权,指企业在一定条件下给予激励对象一定股份。这种股份登记于工商注册文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通过授予计划参与人公司股东的身份达到对其激励的效果。优点在于激励对象拥有股权而成为正式股东,能获得身份认可,激励力度最强,约束力较大。缺点在于对股权形成稀释;行权时,如果授予的股价比较高时,需要持股人拿出一大笔资金购买。适用于发展到中期的公司,对企业高度认可、有忠诚度的核心团队的激励。二是股票期权。“期权”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事先设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激励对象有权行使这种权利,也有权放弃这种权利,但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抵押或偿还债务。股票期权的行权有时间和数量上的限制,且需激励对象自行为行权支出资金。优点在于分批授予股权的过程,逐步对激励对象进行甄别,同时缓解持有人出资压力。缺点在于行权时对公司股权稀释,同时如果授予的股价比较高时,对持股人有资金压力,激励力度以及对激励对象的约束性居中。适用于有增长潜力的企业,对后期加入的激励对象以及挂牌后的整体激励。三是虚拟股权,指名义上享有股票而实际上没有表决权和剩余分配权,仅享有分红权以及部分增值收益。虚拟股权有几种方式:分红权,是指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激励对象占总股份一定比例的虚拟公司股份,未来激励对象有权利根据公司的分红条件享受此部分股权的分红收益,其本质是员工参与公司年度剩余利润的分享,偏向于短期激励。股份增值权,指公司给予激励对象一种权利,持有人可以不通过实际买卖股份,仅仅通过模拟股份认股权的方式持有。激励基金,指当公司当年业绩达到考核标准时,按一定比例从净利润或净利润增量中提取一部分作为奖励基金,分次发放给激励对象。可作为其他形式激励的资金来源。
5、创业公司股权激励的风险
股权激励在实施过程中也并非尽善尽美,如果激励制度制定的不完善,不仅不能达到激励的作用,反而产生相反的效果。因此,创业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应当特别注意防范以下风险。(1)股权激励的完备性。企业在设定时需要注意将时间维度、员工的层级、合适的激励比例以及约束性相结合。既要能从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发挥作用,也要根据不同层级的员工设定适合的计划,同时,能实现公司发展的经营目标与员工的业绩目标考核相挂钩。此外,也要考虑到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变更、组织机构变化、员工职位变化等各种情况,确保员工的股权激励在这些情况中不会受任何影响。(2)股权激励的规范性。在股权激励中做到股权清晰,避免股权代持的方式。对于采用期权方式的激励计划,要明确股份来源,确保期权行权时有既定的股份来源顺利进行转让。(3)股权激励引起的股份支付影响。股份支付是“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的简称,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负债的交易。换言之,企业在设定股权行权价格时,往往为达到激励的作用,行权价格一般远低于企业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这个价差就形成了企业的股份支付。股份支付会计上的处理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管理费用的确认,如果股份支付金额较大的话,会对当年的净利润造成极大的影响,也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如果企业是在准备IPO的阶段,有可能因为股份支付的金额过大从而影响延缓IPO的进程。
6、建议与展望
(1)创业型企业应该对核心员工实施股票期权激励。通过前文的研究,创业型企业对核心员工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后的企业绩效有显著性提升。笔者在创业板市场上选取样本企业时发现,2009-2014年我国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企业只有60多家,其余大部分上市的创业型企业都没有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创业型企业是高风险与高成长性并存的企业,人才对其显得尤为重要,而且在我国创业型企业中人才流失问题也尤为严重。股票期权激励是解决委托代理成本的行之有效的长期激励方式,对于创业型企业来说,既可以更好的留住人才,又可以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能够让核心员工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到企业各项活动中去,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所以我国上市的创业型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宜的引入股票期权激励。(2)创业型企业应该合理设置股票期权激励要素。通过前文对我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创业型企业分析,我国创业型企业对核心员工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热衷度很高,但是强度不高。股票期权激励的授予比例和有效期都没有对企业绩效产生显著性影响,授予对象总人数和股票期权行权溢价对企业绩效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是激励效果不够好。创业型企业在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要素时不能盲目跟风,减少随意行为,在制定授予比例和有效期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应该合理提高授予比例和激励有效期以产生更好的激励效应。在制定授予对象总人数和股票期权行权溢价,也要考虑企业的总人数和股价情况,一定范围内,增加激励人数和提高激励期望都能产生很好的激励效果。(3)创业型企业应该科学确定核心员工。笔者在大量阅读了我国上市创业型企业的股票期权激励公告后发现,方案内都没有提及激励对象的选取标准,都只提及到了激励对象在达到规定的企业绩效指标后可以行权。大部分创业型企业在选取激励对象的时候存在着较大的随意因素,本研究发现创业型企业股票期权激励实施效果不明显,有可能真正的核心员工并没有受到激励,反而影响员工工作积极性。创业型企业制定股票期权激励方案时,可以通过制作量表进行评分来确定核心员工;通过评估员工的业绩、创新能力来确定核心员工;通过员工互评来确定核心员工。
7、结束语
综上所述,创业公司期权激励制度是错综复杂的,企业需要根據各自的实际情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合适的股权激励计划,在防范企业风险的同时,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刘琦岩.创业型企业的股权激励---以科技型企业为中心的探讨,中国科技产业,2001(12).
[2]杨勇军.非上市民营企业股权激励研究.沿海企业与科技,2011(04).
[3]蒋骁,杨黎鸣,创业公司估值方法新探.中国资产评估,2014(02).
[4]陈红,郭丹.股权激励计划:工具还是面具?一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具选择与现金股利政策[J].经济管理,2017,39(02):85-99.
[5]游春.股权激励、董事会、TMT团队与经营绩效一一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J].管理评论,2010,22(09):3-13.
[6]张国庆.创业型企业股权激励机制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0,9(O1):186-188.
[7]胡典旺.创业型企业员工激励机制的构建[J].现代物业(中旬刊),2010,9(05):70-71.
[8]李洋.创业型企业核心员工界定与价值评估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4.
作者简介:
陈艳,女,汉族,就读于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方向:经济管理。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