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摘 要: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失能人口数量不断提高;家庭核心化,小型化;疾病结构慢性化,中国失能人群的长期护理问题已经逐渐发展为当前社会的重要矛盾之一,当前中国有必要建立一项专门的制度来解决这一问题。国外许多国家基于本国国情建设了适合本国发展的长期护理制度,国外学者们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内容上不断丰富,研究方法与研究视角不断创新,为中国长期护理制度建设提供了宝贵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基于现有成果的主要内容,以文献综述的形式对国外典型制度模式进行研究,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从而把握该领域的最新动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见解,期望中国在长期护理制度的建设上能够吸取相关经验与教训。
关键词:长期护理;制度模式
一、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一个全球性问题,OECD数据显示在经合组织国家80岁及以上人口所占的比重将由2014年的4%上升到2050年的10%。通过对荷兰,日本,美国,法国等发达国家的长期护理制度研究可以发现,长期护理制度的建设就是为了解决人口老龄化下日益严重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问题。我国的人口结构正朝着快速老龄化方向发展。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60岁及以上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以上占总人口8.87%,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全部失能的老年人口数为4063万,占全体老年人口的18.3%。伴随着当前我国家庭小型化,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费用不断上涨等方面的原因,当前我国长期护理需求不断上升,建设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制度已经刻不容缓。
二、典型长期护理制度模式
(一) 长期护理津贴模式
长期护理津贴制度可以分为救助型和福利型两类,通常是以欧洲福利国家为代表,如挪威,波兰等。Blanche等(2013)研究了法国残补式护理津贴制度到以APA护理津贴为主的长期护理津贴制度的转化,探讨了津贴制度在受益资格、筹资机制、个人收入与补贴挂钩机制、给付方式、管理制度和服务递送等方面的具体设计。从Blanche的研究可以发现,长期护理津贴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从救助型向福利型的转变,因此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救助型的长期护理津贴制度政府一般依据家计调查,根据财政状况进行定量供给。
实施长期护理津贴模式的国家通常会面临沉重的财政压力;基于家计调查的制度模式会使制度对象发生道德风险问题;对储蓄和投资也会产生挤出效应。
(二) 长期护理商业保险模式
长期护理商业保险模式以美国为代表,其他国家也在自己的长期护理制度体系中引入了私人模式。Doty P,Nadash P,Racco N(2015)对法国长期护理制度研究表明,近年来,法国在不断完善公共长期护理制度的同时,引入了私人护理保险。Brown,Jeffery等(2011)深入介绍了美国的长期护理制度体系,美国的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可以分为公共保障计划和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两个部分,其中公共保障计划可以分为Medicaid与Medicare两大类。Mclnerney T(2017)对美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市场进行了研究,认为目前美国60%的长期护理费用由公共保障计划承担,Medicaid与Medicare分别承担了40%和20%。而商业保险只负担了7%。Jeffrey R. Brown (2009)等人认为长期护理公共保障计划对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生了挤出效应。Richard A Hirth,Yubraj Acharya,Helen G Levy,Kenneth M Langa(2019)等人认为房屋净值也会对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生挤出效应。
相关学者的研究表明,以美国为代表的长期护理商业保险模式以市场为主导,政府只在审慎原则下对其监管,覆盖自愿购买长期护理商业保险的人群,资金来源于私人缴费,给付方式包括服务,货币,实物等,需要进行受益资格审核。商业保险模式强调个人权利与义务的完全对等。商业公司是主要的责任机构。
长期护理商业保险模式的不足在于正如Jeffrey R. Brown (2009)等的研究结果一样,其市场规模难以扩大。而且社会共济性不足,缺乏公平。
(三) 长期护理社会保险模式
长期护理社会保险模式以荷兰,日本,德国,韩国等国家为代表。Mot E(2014)认为荷兰的长期护理制度建立时从属于医疗保险,也借用了医疗保险的管理体制。Maarsea J,Jeurissen P对荷兰的长期护理制度改革进行了研究,荷兰是典型的社会保险型模式,其费用由个人,政府,企业三方共担,目前由专门的《长期照护法案》规范制度的实施。
日本学者小岛克久(2019)对日本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了研究,日本采取了政府和个人负担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各自负担一半,其中国家负担25%,道府县负担12.5%,市区村负担12.5%。个人部分由老年人及40岁-60岁的人口按双方比例进行负担。日本是一个典型的老龄化国家,也是一个典型的社会保险型国家,实施长期护理制度也有约20年的时间,但也存在一些问题。Yumiko ARAI,Steven H.ZARIT(2011)認为日本自制度实施以来,照料者对照料态度发生了改变,减轻了护理人员的负担,但其制度效果如何还需要进行更大的研究。
Chon, Y(2012)对韩国长期护理制度进行了研究,韩国是亚洲第二个引入长期护理制度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作者认为韩国长期护理制度目前在制度覆盖面和服务提供商不道德行为上还有待进一步改善。Jong Chul Rhee a b,Nicolae Done c(2015)对韩国,日本,德国的制度进行了对比研究,认为中等收入国家在老龄化问题严重之前,需要有预见性的建立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模式以政府为主导,个人,企业,政府三方筹资,很多实施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通常将其与医疗保险制度关联起来,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平等的原则,给付给制度对象相应的服务,货币,实物,受益者需要进行资格审核。
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模式的不足在于,第一,通常采用现收现付制,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的状况下,资金难以持续。第二,制度实施的地区差异大。这是由于中央政府一般只负责制定待遇给付条件等大框架,具体实施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实施。
三、评价与结论
国外学者对长期护理相关内容进行了大量研究,为后人研究提供了宝贵经验。学者们除了对制度研究外,还对不同制度模式内的微观问题进行了研究,如资金问题,责任分配等。还有一些学者对长期护理制度的供需进行研究,如Jeffery等(2007、2008)指出长期护理费用支出具有不确定性,并认为这种不确定性是财务风险产生的最主要原因。Lakdawalla等(2002)分析了正式护理与非正式护理之间的替代效应,研究了家庭成员对长期护理需求的影响。学者们对长期护理研究的不足是实证研究较少,学者一般将研究视角局限于一个或几个国家,系统性的理论还没有形成。这都是下一步研究的方向。
通过对相关学者研究成果的研究可以发现,不同的长期护理制度模式都有其根植的土壤与环境,同时不同的制度模式都有其优缺点。长期护理制度在各国的发展中可以发现,各国制度的建立都是一个不断适应本国国情的过程。当前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均收入刚刚步入中等收入国家水平,但中国老年人口基数大,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长期护理制度已经刻不容缓。
本文认为中国是一个社会保险型国家,因而在制度建立之初,考虑制度建设成本以及制度惠及面等因素,采取与医疗保险相关联的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是较优选择。
参考文献:
[1] Colombof,etc.Help wanted?providing and paying for long-term care[M].OECD Health Studies Press,2011.
[2] Doty P,Nadash P,Racco.Long-term care financing: lessons from france[J].Milbank Quarterly,2015(2).
[3] Brown,Jeffery.Insurance long-term care in the united states[J].Th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2011(4).
[4] Mclnerney T.美国长期护理保险市场的发展[N].中国保险报,2017-7-3.
[5] Jeffrey R. Brown.The Private Market for Long-Term Care Insura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A Review of the Evidence[J].Journal of Risk and Insurance,2009(1).
[6] 小島克久(日).日本经济与社会保障:以长期护理制度为中心[J].社会保障评论,2019,3(1):76-88.
作者简介:
宋超,山西省晋中市,硕士,山西财经大学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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