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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传统戏剧保护与发展的比较

时间:2024-04-25

摘 要:京剧与歌舞伎分别作为中日两国具有代表性的传统表演艺术形式,在当代社会的发展中面临危机,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本文从政府和民间团体主体入手,比较了中日两国在京剧和歌舞伎保护发展过程中采取的措施、体现的特点。日本在政策制定、民间团体保护方面发展成熟,值得借鉴。中国在政策制定方面虽发展较晚,但在政府和民间共同努力之下,京剧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与新的发展。京剧与歌舞伎等传统戏剧的保护发展需要注重三个方面,即政府支持与民间努力相结合、跨界融合以及重视青少年的培养。

关键词:京剧; 歌舞伎; 政府与民间;保护与发展

歌舞伎是日本最具民族代表性的表演形式,京剧则是中国重要的传统戏剧艺术表演形式之一,两者先后于2005年和2010年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但是,中日两国的传统戏曲都呈现出不同程度的整体边缘化趋势。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化界明确提出京剧边缘化和戏剧保护问题。①日本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歌舞伎也面临演员后继无人,行业影响力式微的困境。

一 政府主导下的保护与发展

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及国家相关机构的支持下,中日两国各自在宏观层面逐步形成了对京剧、歌舞伎的保护和发展的机制。

1、政策驱动下的保护与发展

(1)中国保护和发展传统戏曲艺术的政策

近年来,戏剧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传承及发展受到了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了发《关于支持戏剧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从戏剧剧本创作、戏剧演出、戏剧生产条件、戏剧表演团体、戏剧人才队伍几方面,支持和保护戏剧传承发展。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对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出具体部署。同年8月出台《关于戏剧进校园的实施意见》,指出“在试点基础上,有条件的省区市大中小学以及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争取实现所有学生免费欣赏1场优秀戏剧演出。2018年,戏剧进校园活动蓬勃开展,戏剧教育丰富多样,争取实现全国所有大中小学每个学生每年免费欣赏1场优秀戏剧演出。”②

上述政策的出台,体现了中国政府在戏剧保护和传承方面的工作逐渐细化和深入,形成了点面结合的政策体系。

(2)日本保护和发展传统戏曲艺术的政策

二战后,日本很早便开始重视文化艺术的保护与发展,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振兴文化艺术。截止2017年8月,日本文化厅“重要无形文化财”公示认定,艺能部分的個人认定37件,人数共计54人。团体认定13组,其中传统歌舞伎成员420名。③这种综合的认定体系,一方面以严格的筛选制度塑造了一批有高度影响力的歌舞伎表演艺术家,逐步树立起文化品牌;另一方面,维系和扩充了歌舞伎表演的核心成员,对保护传统文化产生了激励作用。

除了文化财的划分和认定外,日本政府还逐步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辅助措施:文化财的补贴、支援制度、传统文化亲子教室事业、文化厅与地方的具体保护措施与制度、文化财爱护普及活动、艺能技术的记录与宣传、鼓励地方成立相关保护团体,等等。

日本在传统文化保护的政策制定方面有较长的历史,对传统文化的重视程度高,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一套系统完备、操作性强的政策体系与执行系统,对其他国家具有借鉴意义。中国虽然政策制定的时间并不长,但注意把握城乡差别化的发展规律,注重校园与青少年群体等关键环节,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国家机构及团体的支持与保护

(1)中国国家艺术基金

中国政府借鉴部分发达国家成立艺术基金资助文艺活动创作和交流的经验,于2013年12月成立了国家艺术基金。资金来源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并积极吸引和带动社会资金的进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范围包括艺术的创作生产、传播、交流与推广,征集收藏,人才培养等等。

国家艺术基金成立四年以来,社会影响力持续扩大。项目申报数有较大幅度上涨,为各类主体提供了基金支持。2017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申报2538项,占年度申报总量35.6%。艺术基金在青年艺术工作者中影响力不断扩大,青年人才迫切希望获得社会支持。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在财政部的支持下,中国政府成立了专门支持京剧发展的基金会。中国京剧艺术基金支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参与两岸重大京剧文化活动,如与澳门基金会合办的“纪念梅兰芳周信芳诞辰一百二十周年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十五周年京剧专场晚会”。其次,对青年表演艺术者的培养。2009年设立“京剧艺术基金会奖学金”,2011年主办首届“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京剧专业中青年教师高级进修班”,在课程设置中增添京剧现代戏等新内容。再次,支持京剧研究。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其主办的“京剧艺术传承与保护工程”之“老艺术家谈戏说艺”项目,于2011年开始启动至2013年,已完成111部老艺术家访谈资料整理,成为研究传承当代京剧艺术的重要文献。

(2)日本艺术文化振兴会

20世纪后期,日本设立独立行政法人制度。日本艺术文化振兴会即为文部科学省下设的独立法人机构。

1966年,国立剧场法颁布,同年12月国立剧场建成。在此后半个世纪的建设中,日本相继成立一系列机构,于2003年易名统称为日本艺术文化振兴会,现包含国立剧场、国立演艺场、传统艺能情报馆、国立能乐堂、国立文乐剧场、新国立剧场、冲绳国立剧场、艺术文化振兴基金。

日本艺术文化振兴会下设的艺术文化振兴基金,其资金来源中政府占较大比重。日本艺术文化基金不仅支持专业歌舞伎表演团体的公演等活动,而且注重鼓励支持普通市民的歌舞伎表演活动,重视歌舞伎等传统艺术的普及化,从而使得歌舞伎成为市民日常自我娱乐、自我提升的文化活动之一。

国立剧场开设两年全日制的歌舞伎演员研修课程,为歌舞伎表演事业输送大批优秀表演者。国立剧院倾力主办的研修课程,重在培养年轻一代的歌舞伎演员,这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歌舞伎演员的人才建设不脱节。

此外,国立剧场还与高校合作建立会员机制,学校缴纳年会费,享受公演票价优惠,参与多种歌舞伎知识普及活动。一系列策划详实的活动,体现了国立剧场为歌舞伎的宣传振兴活动所做的努力,形成青少年理解、支持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日本艺术文化振兴协会采用中期目标管理的运作方式,使其在组织人事上都有较大的灵活性。其运作透明度高,年度计划、中期计划、中期目标、年度考核以及财务数据等全部公开。采用绩效考核的方式,极大地调动了组织的积极性。在强调透明度、结果指向、弹性管理、市场机制、竞争等层面上,所运用的独立法人制度是一种新的尝试,产生了一定的效果。④在这一制度管理下,日本艺术文化振兴协会在歌舞伎等传统艺能的保存、宣传、振兴以及国际化交流方面收效良好,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歌舞伎系统化的保存与振兴。

二 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

1、中国民间组织搭建京剧与大众沟通的桥梁

在京剧大众化的传播过程中,京剧表演者积极缩短个人与社会大众之间的距离,以多种形式展示京剧的魅力。京剧演员王珮瑜及其工作室“瑜音社”以多种形式的活动传播京剧魅力,培养京剧观众。王珮瑜是隶属于上海京剧院的著名京剧余派女演员。“瑜音社”创立了五个子品牌,分别为“瑜乐京剧课”、“瑜音缭绕”京剧清唱会、“余脉相传”传统戏新编戏、“乱弹?三月”演音会。多采用与其他流行艺术形式相融合的形式,目的是使京剧大众化传播过程中更加易于大众接受。独立戏剧工作室的维系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个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自2017年年初,王珮瑜先后参与多档综艺节目,《奇葩大会》、《朗读者》、《跨界歌王》等,积累个人曝光度,吸引更多青年人关注工作室各项活动的最新进展,并积极参与其中。在喜马拉雅FM 平台投放的“京剧其实很好玩”付费音频内容,播放量突破142万次,反响火热。虽然短时间内无法达到青年观众进戏院看戏常态化的效果,但是以京剧为核心,通过多种形式,与青年群体形成良好的互动,使其对京剧形成最基本的了解和理解,进而培养对京剧产生浓厚兴趣的群体的固定消费行为。

传统戏剧与大众沟通,较为有效的途径就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利用新媒体技术。“互联网+”在中国民间团体的京剧推广活动中体现的尤为突出。微博、微信等在传播过程中呈现的整体中心性特征,使得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距离缩短。传播者个人的知名度在此时显得尤为重要,以其为内核,像磁石一般吸引京剧爱好者以及潜在观众。

2、日本民间团体的共同促进

歌舞伎经历了400多年的发展,虽然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但在日本近代化的进程中也一度没落。关西?热爱歌舞伎协会(原名关西歌舞伎育成会)正是在关西地区歌舞伎公演中断的严峻环境中成立,期以恢复关西地区的歌舞伎公演,向社会大众传达歌舞伎的美好。关西?热爱歌舞伎协会的成立、运营凝聚了行政、经济界、劳动界、大众传媒以及广大市民的力量。

协会推广的歌舞伎有票价低廉、理解容易两大特征,与民间劳动组织向一般劳动者提供通俗易懂文化的宗旨相契合,因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在各方面力量的通力协作下,协会于1979年顺利恢复了时隔55年之久的传统歌舞伎仪式乘船巡游,一时间成为热点性话题,引发社会各界对歌舞伎的广泛关注与持续讨论。时至今日,协会仍然保持着歌舞伎的7月大公演,成为关西地区的夏季风物诗,吸引了大阪周边及各地游客。

结语

中国在传统戏剧保护发展的进程中,中央及地方政府起到了较为突出的重要作用,出台相关政策,设立基金提供必要的資金援助;国家剧院肩负起创作优秀剧目、对外文化交流的责任。中国民间组织在京的大众化传播方面也做了多重尝试,积极搭建京剧与大众沟通的桥梁,树立京剧文化品牌,推动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呈现出“互联网+”的特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京剧与大众的互动。近乎于“单打独斗”的民间团队,与政府等其他主体合作的优势并不突出。

相比较而言,日本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三方共同构成了立体的保护和传承歌舞伎的制度和机制,并辅以有效的评价、监督体系及激励机制,国家机构承担起较为全面的保护与发展职责。歌舞伎保护振兴等民间团体中,呈现了行政、经济、文化、市民、媒体多方力量的结合。歌舞伎资源数字化进程中,缺乏与网络的深度融合,没有形成与大众的积极互动。

从中日两国各方在京剧与歌舞伎传承与发展进程中的经验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点:一是政府支持与民间努力相结合;二是跨界融合成为传统戏剧创新发展的重要特征;三是重视青少年的培养与发展。

参考文献:

[1] 傅才武. 传统文化行业的边缘化困境与因应策略——基于技术阶梯理论的视角[J]. 学习与实践,2015,(05)

[2]毛桂荣. 日本独立行政法人制度述评[J]. 公共管理研究,2009,7

[3]朱光明. 日本独立行政法人化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5,(02)

[4]刘晓峰. 谁是“人间国宝”?——日本“重要无形文化财”的传承人认定制度[J]. 艺术评论,2007,(06)

注:

① 傅才武. 传统文化行业的边缘化困境与因应策略——基于技术阶梯理论的视角[J]. 学习与实践,2015,(05)

② 文化部: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戏曲进校园的实施意见》,2017年8月3日,http://www.bjwmb.gov.cn/jrrd/yw/t20170809_837345.htm

③ 日本文化厅:指定文化财件数,2017年8月1日http://www.bunka.go.jp/seisaku/bunkazai/shokai/shitei.html

④ 毛桂荣. 日本独立行政法人制度述评[J]. 公共管理研究,2009,7

作者简介:

李洁馨 ,女(1994.10——)汉族,河南洛阳人,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文化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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