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丁玲 丁嘉明 宋涛
摘 要:科技成果资本化在当前的以创新为驱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解决我国科研成果供给和需求脱节、外部保证不够的问题,所以本文对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的模式与举措方面展开探讨。
关键词:科技成果;资本化;成果转化;创新
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到新常态,由原来的高速增长转变为内涵式增长,经济结构型式正在不断优化,从原来的经济要素来驱动转变了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离不了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持续创新。最近一些年来,国家对于科学技术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加,所获得的科技成果数量显著增长,可是,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不是太高,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水平[1]。所以,国家对此现象十分重视,全面推进科学技术体制改革,促进科学技术成果向着资本化、产业化轉变,实现科学技术和经济之间的有效衔接。
1、科技成果资本化模式选择
1.1 作价投资模式
科学技术成果是一种智慧产品,在没有进入交易市场之前就会以价格的形式表现出来。随着科学技术成果商业价格的上涨,知识资本转变为商业产品的需求变得为强烈,科学技术成果的交易必须要实现商品化、资本化和国际化模式。所谓的作价投资是指科研院所在科学技术交易过程中对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进行评估来确定价格,采用投资的办法来形成资本,折算到股份当中。国家出台的《公司法》中规定公司的股东可以利用实际的物品、知识产权等可以采用货币形式进行价格评估,对于非货币财产可以作价出资,科研院所可以依据技术资本在公司总的资本当中的比例来获得收入,直到公司关闭为止[2]。科学技术成果的资本转化可以处理好一次性技术转让带来的问题,企业可以得到科研机构的持续支持。科学技术成果在形成产品初期,成果所能带来的价值一般都比较低,如果较早的把科技成果作价交易会对科研机构的收益带来负面影响,所以,在实际的交易时,应该掌控好出资的时间点,保护科研成果拥有者的权益。
1.2金融协作模式
如果科研院所对科学技术的成果的应用预期和市场抱有信心时,可以与喜欢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机构合成,协商好投资比例组建中试车间,完成新产品的设计、间阶段的实验、质量优化改进等方面的工作。科研院所和投资机构共同承负起科学技术成果转化的风险和带来的收益,承受风险和损失的比例应该事先确定好[3]。有时,科研机构为了保证对科技成果的独有性,也可以利用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办法,通过相关管理机构发行资产证券来完成融资,该种金融合作方式产权纠纷较少,可以利用契约规定好双方的利益和责任。
1.3内部转化模式
如果外部市场的需求不是很强烈时,科研机构内部的由于利益的驱动下会把成果进行内部转化,达到科学技术成果增值目的。一般情况下,科研机构会把自主知识产权作为基础,应用较为成熟的技术工艺、可以实现产业化的科研项目,通过成立科技创新企业完成科技成果的资本化。比如国内的联想和方正等科技型企业都应用了该种模式。进行内部转化可以减少利益主体数量,避免利益分配产生的纠纷,成果的转化效率较高[4]。但是,缺点是由于科学技术研发人员对工程技术和市场经济的规律了解不够,不会进行有效的经营管理,抵抗风险因素的能力不高。
1.4 成果交易模式
如果科学技术成果已经有了技术型产品的原始形态,由于科研院所对于成果的定价和市场交易原则不是太熟悉,或者本身的规模化生产能力不足,可以由专业的评价机构来进地评估,之后可以在技术交易场所进行交易,可以让风险投资机构通过购买手段来拥有该科研成果的使用权和所有权,通过有技术需求的企业来完成科技成果向产业化的转变[5]。该种交易模式是对无法确定应用前景科研成果进行的预前交易,由投资机构和应用企业承担技术成果转化的风险。所以,风险投资机构和应用该技术的企业必须要有对技术成果商业价值的准确预判能力。
2、科技成果资本化对策
2.1 构筑全程化科技管理机制
国内的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方式从原来计划经济时期的无偿转让,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价商品,从当前的资本投入来看,实现了科研成果价值观的进化路径。与之相配套的科研成果转化管理体制也逐渐完善,对于科研成果资本化,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应该统一安排各种类型的科研计划,实现成果转化的顶层设计以及管理流程,建立健全保障体系和市场监督管理体系,让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实现科研项目的立项到形成产业化的全过程管理服务体系,政府管理部门可以协调有技术需求的企业提出具体的要求,协调科研机构把科学技术成果转变为可以利用技术商品,可以对科研产品进行推广应用,对科研项目进行招商,促进在科学技术的展览和交易。还应该对科研成果的交易合同进行登记,实现交易过程的规范化,保证交易双方的权益,给予退税等优惠政策。
2.2 优化成果转化政策基金组合
科学技术成果在进行资本化转变过程中存在着很不确定因素,很难通过普通的银行机构获取大量的贷款资金。所以,政府管理部门应该为其提供政策性的资金,可以对科研成果的资本化进行无偿的帮助。该项资金主要来自于财政方面的拨款、基金获取的收益等,可以组建科研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等,把资金的规模进行扩大,对各类支持资金进行优化组合,使政府管理部门发挥出资金的调节作用。政府管理部门可以和银行机构建立起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多种形式的合作,利用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可以弥补由于科技成果贷款而导致的损失。组建起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机制,简化知识产权质押的管理流程,鼓励引导民间金融资本参与进来,让多家创业投资公司对科研项目进行支持,利用联保联贷的办法减小投资风险。
2.3 规范科技成果评估定价机制
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价,也就是对其具备的技术含量、投资回报率、创新程度、市场预期、社会效益等进行综合的评定,可以为应用该技术的企业提供投资参考。为了保证对科研成果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应该对科研项目的立项、具体实施、科研成果鉴定实现全过程的监督,进行规范化和程序化的管理,改进优化评价方式,组建评审专家数据库,进行动态抽取专家进行评价。对科研成果进行公平合理的定价是其转化为资本的关键所在,可以把研发成本、研究成果转化费用、预期的利润和存在的市场风险、购买科研成果的成本、技术产品的需求情况和预期的经济效益进行融合。
2.4 拓展区域性科技资本市场
科研成果的交易市场主要有风险投资市场、证券市场中的创业权和中小板、债券市场等,可以有效推进科研成果实现资本化。可以因地制宜的拓展区域性的科研成果交易市场,使资本市场从由原来的利益驱动转变为创新驱动,扩大科研成果的信贷融资通道,组建多元化的投资体系。推行知识产权以及股权质押贷款,帮助科技创新型的企业在证券的创业板上市融资,抓住新三板试点推广到全面的发展机遇,让创新企业参加新三板扩容。规范企业的债券市场,让科技创新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对于发展前景较好的科技创新企业应该开放银行贷款的绿色通道,对创业初期给予贴息以及保险费用方面的补贴。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科技成果资本化可以充分调动起技术研发和创业的热性,减少有技术需求的企业和科研机构的交易支出,降低科研成果转化的风险,提高科研工作者的收入,实现创新活动和利益进行对接,所以,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有助于实现科技和经济的一体化发展进步。
参考文献:
[1]曹庆穗,王昇.新常态下的农业发展与农业科技成果资本化[J].江苏社会科学,2017(02):266-272.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