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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媒体时代青少年犯罪治理有效方式的探究

时间:2024-04-25

摘 要:随着社会科技的进步,广大群众经济增长,个体行动能力大幅提高,同时社会也步入自媒体时代。自媒体时代标志着个人能力对社会的影响,人们对传媒网络等自主性显著增加,人们受网络媒体等的影响也愈加显著,青少年犯罪现状及形势仍十分严峻。为此,本文通过分析媒体时代青少年犯罪现状以及青少年犯罪的具体原因,期望探究出自媒体时代青少年犯罪治理研究的有效方式,其中以探究大学生社会帮扶方式为主。

关键词:自媒体 青少年犯罪 社会帮扶

自2013年12月17日起,全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在南京召开,会议对全面推进“为了明天——江苏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成长护航工程”作出部署。自此,帮扶重点青少年工作在全省展开,历经多年,全省各市着力抓好道德法制教育、分类帮扶帮教、送法进校园等工作,正因如此全省青少年和未成年犯罪人数占犯罪总人数的比例连续下降。然而,比例虽然下降,社会青少年犯罪现状仍不容乐观。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随着自媒体的普及,青少年犯罪方式变得更加多样化,传媒暴力等屡见不鲜,为此,急需我们通过多种途径,深入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并尝试帮扶涉案青年,为社会预防犯罪献出绵薄之力。以下是本人为期多月调查及所思所得:

一、自媒体时代青少年犯罪现状

在自媒体时代,青少年犯罪变得更加复杂多样化,自媒体的兴起正在悄然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在给我们带来便捷高效生活的同时,也因其平台开放化、信息碎片化、传播便捷化、身份虚拟化等新特点,使其逐渐成为新的违法犯罪领域。较之以往青少年犯罪特点,现在青少年犯罪仍就呈现低龄化、暴力化以及团伙化特点,其中以本人就学城市为例,盗窃占56%、抢劫占25%、聚众斗殴占19%。此外,随着网络科技等自媒体的发展,如今青少年犯罪更有一下特点:

(一)犯罪手段的变化。较之以往被动的为网络所影响,现代青少年由于心理趋于成熟等原因,主动到网络世界“学习犯罪”,例如,借由对游戏的熟悉度,将游戏经验运用于犯罪。

(二)犯罪方式的变化。目前许多青少年犯罪依托网络进行,他们在现阶段对网络的应用相对于其他人群来说有着天然的“优势”,于是诈骗、盗窃等传统的犯罪方式都被他们赋予了网络的新形式。

(三)犯罪对象的范围扩大。以往的犯罪往往是以直接侵害犯罪对象为主的形式,随着自媒体的发展,他们把行为的过程通过自媒体,如以微信等形式进行传播,通过此种方式来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感和优越性。

总言之,现如今,受自媒体影响,青少年犯罪手段更趋于智能化、犯罪动机愈加简单、犯罪方式多样化、犯罪趋于集体化。

二、自媒体时代青少年犯罪深度原因

从已有文献以及学者著名论文,可以总结到,过往认为青少年犯罪具有以下五种原因:

(一)青少年自身因素:主观约束力差,分辨是非善恶、抵制外界不良影响、避免冲动冒险的能力差。

(二)家庭教育方法失当,大人们的肆无忌惮的活动造成了孩子心理的畸形成长。我国从20年前逐渐步入一个独生子女的社会,父母的言行举止成为他们人生的主要参照。

(三)学校教育不完善,对学生的思想教育重视不够,大多偏重于抓学生文化知识的教育,把法制和道德课放在无足轻重的位置上,有的虽然设了法制课、政治课,但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不能引起学生的重视,学的法制观念逐渐淡薄,思想道德水平日见下降。

(四)社會不良环境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原有的单一思维模式被打破,思想和价值观念倾向多元,对于思想活跃、接受能力较强、控制能力差、兴奋性高、易于冲动的青少年来说,新事物对他们有更大的吸引力,他们接受知识和认识事物的途径不再单一。

基于以上四种基本原因,结合现如今青少年犯罪现状,不难看出,青少年犯罪还受一项社会因素的影响——网络,随着自媒体的普及,电脑、手机等的运用使得青少年时刻不离网络,随之网络暴力亦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们,主观上,青少年个性主义越发突出,客观上,网络传播更加迅速,更加多样化,不断影响青少年的价值观与人生观;社会网络的大染缸不断颠覆青少年的道德标准,原让本应学习的学生的满足感逐渐变为对渴望性的满足、兄弟义气的满足、暴力游戏佼佼者的满足等。

三、自媒体时代青少年犯罪治理有效方式探究

知晓原因便应当寻求解决的方法,然而不同于一般数学难题的攻克,犯罪的治理与预防有着非一般的困难。与专门的办案机关不同,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能做到的有效方式便是社会帮扶,而如何进行有效社会帮扶亦值得我们深入探究,以下是本人粗浅的几点看法:

帮扶在治理青少年犯罪中有很重要作用。一方面可以在帮扶涉案青年的过程中,从帮扶对象内心感知其犯罪原因,另一方面,通过寻找切实有效的帮扶方式,尽可能杜绝涉案青年再次犯案,在帮扶他们的同时,帮助社会。为此,有如下几点建议:

(一)从青少年犯罪发展趋势入手,预防必不可少,但是预防必须落到实处,首先应当完善家庭功能,重视孩子的“心理抚养”,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我们可以分析出,许多青少年犯罪的本由来自家庭教育方法失当,每个青少年的本次都是好的,他们受生活环境的影响不容小觑,为此,作为大学生志愿者送教上门不失为一种妙计;其次便是加强社会各部门的协调,社会、学校都应当多多关注家庭存在问题的青少年。

(二)从社会大众态度入手,政府应当加大力度宣传法律,普及多样知识,帮助广大群众放下对重点青少年的芥蒂,而这其中大学生能做的便是成为志愿者,辅助政府,宣传法律。

(三)从社会帮扶而言,帮扶机构在帮扶过程中可以邀请与此类重点青少年同龄的志愿者参加活动,同时选取合适专业同学,运用更加贴切的方式运提升重点青少年法律意识,并有效弘扬精神;同时,同龄志愿者与重点青少年之间存有共同话题,容易缩进彼此间距离,可以加强帮扶教育的效果,让感化教育更加容易被接受。

总言之,我始终相信人之初性本善,这些青少年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必定是由于一系列客观因素所引起,他们曾经也有着自己美好的梦想,并想努力为之奋斗。所谓“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每个人都应该明白自己的初心是什么,人的一生不可能一路顺风,犯错误也是每个人必经的过程,然而无论如何,我们都应当保持初心。

参考文献:

曹磊、孙峰。《法制日报》012版《我国“90后”青少年犯罪现状及路径分析》

作者简介:

李宁(1997-),女,籍贯:江苏常州,当前职务:学生,研究方向:法学。

注: 项目名称:自媒体时代青少年犯罪治理研究 , 项目编号:20171029925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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