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肖雨泉
摘 要:环境噪声与人类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包括建筑施工、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居民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工作,要想改善居民声环境质量,必须加强环境噪声的监测工作。本文提出环境噪声监测中常见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环境噪声检测;噪声测定;建议
自我国改革开发以来,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但同时伴随而来的是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由于工业生产规划不合理,生产设施落后,导致我国的环境噪声污染严重,危害人们身体的健康。因此,严格控制环境噪声监测的质量,提高噪声监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显得尤为重要,需要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创新和完善环境监测手段。
1.常见问题及对策
1.1 厂界的确定
在本文所涉及的标准中,厂界的定义为由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本身法定厂界是比较容易界定的,因为相关的法定厂界由城市规划部门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划定。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形式的经济不断繁荣,各种高楼大厦也不断涌出,在实际工作中,看似简单的厂界界定问题变得扑朔迷离,这时候在我们的工作中,我们就不能简单的以厂区最外界来确定,需要结合监测类别、事实厂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而布设点位。
1.1.1 根据监测类别确定厂界
由于不同监测类别,监测目的不同,所以布点也会随着监测目的的需要而进行布点,从而使我们的监测目的性更强,更具有针对性。
例如对于B 公司租赁A 公司厂房的一个角落,如图1 所示,A、B公司在進行合同租赁签约时明确B 公司不用承担在A 公司厂界内的噪声扰民问题,那么当B 公司在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监测的时候,由于B公司租赁的A 公司厂房,同时有关于厂界内噪声污染的权属问题,那么对B 公司进行验收监测时可以只在B 公司厂界外的距离厂界1m 处的C2 处进行布点。但是当A 公司宿舍的人员投诉B 公司的生产噪声影响到A 公司宿舍人员的正常生活而需要进行噪声投诉方面的监测时,需要在投诉点靠近B 公司测,距离A 公司宿舍边界1m 处的C1 处进行布点监测,从而最大程度的保障A 公司宿舍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1.1.2 根据事实厂界确定厂界
随着我国环保事业的不断推进,设立工业园区,以保证与居民生活区有一定的距离,对于环保单位、对于企业的管理、企业的自我管理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对于工业园区、厂中厂等,对于他们的法定边界的界定,可能存在一面或者几面无法确定的问题。同时对于此种类型的企业,虽然他们的法定边界可能难以确定,但是他们的生产区、办公区等是确定的,即他们存在着事实边界。根据文献解释,企业厂界是其法定厂界或者事实厂界。对于此种情况的监测,可以选取事实边界为边界点进行监测,以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
1.2 背景噪声的监测
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标准规定,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 时,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后重新测量,使得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3dB 以上,再进行修正。这句话的意思是,在实际工作中当背景噪声难以监测时,可以采取换时间或者换地点的方式进行监测,此种情况不应该得到滥用。
1.3 噪声测定值修正
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的规定,噪声测量值与背景测量值差值为3dB 时,修正值为-3dB;差值为4~5dB 时,修正值为-2dB;差值为6~10dB 时,修正值为-1dB。此处有两个需要注意的地方。一是,差值< 3dB 时,需要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重新测量,使得差值> 3dB,如果仍然达不到,则需要将测量值与排放标准限值进行比较,若测量值与排放标准限值差值≤ 4dB,则修正结果定性描述为<标准限值,评价为达标,若测量值与排放标准限值差值≥ 5dB,则无法进行评价,需要重新测量。二是,测量值与背景测量值差值先修约后再确定修正值。
1.4 环境敏感点的确定
环境监测的目的是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对于生活中的学校、住宅、医院等等,都需要重点关注,因为这类单位涉及的人群基数大,如果有处理不妥当的地方,就有可能引起社会的不安定。对于环境监测而言,标准中也规定了对于噪声敏感点的监测事宜。但是生活中有很多住宅等是明显后于工业园区、企业等开工建设,后来建设项目的建设本身就影响先前的工业园区、企业等的环境,完全不考虑企业而仅考虑敏感点的行为对于企业也是不公平的,所以对于此类敏感点,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1.5 适用标准的选择
对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其适用对象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向环境排放噪声的设备、设施;对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其适用对象为工业企业,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也按本标准实行。对于公立医院,毫无争议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而对于私立医院,目前学界有两种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其为营利性质,故需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另一种观点认为私立医院执行的标准应与公立医院一致,即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笔者认为私立医院执行标准应与公立医院一致,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6 高空声源的监测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高楼大厦在城市中已屡见不鲜,随之而来的噪声污染、噪声扰民事件时有发生。所以在噪声监测过程中应注意对标准中规定的无法监测到声源实际排放状况时,在一般性布点,即厂界外1m、高度1.2m 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1m 处布点外,应在敏感点户外1m 处布点,从而真正反映声源的排放情况。
2.结束语
环境噪声是世界性四大环境公害之一,与其他工业污染一样,是危害人类环境的公害。但是,当前我国噪声监测工作从管理力度到资金投入都比较差,还有很多管理技术上的问题有待解决,因此要做好噪声检测工作还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要具体问题做具体分析,从而降低噪声对居民生活带来的不良影响,促使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林辉越.我国环境噪声监测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及系统改进[J].科技风,2008(14):33-33.
[2]曾锦文.环境噪声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及质量控制措施[J]. 科学之友,2012(7):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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