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韩艳旗+黄雲熙
摘要:湖北是农业大省,目前正处于建设农业强省的关键时期。“互联网+”发展水平是全面推进湖北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是对湖北农业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进湖北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方式,是实施精准扶贫和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载体。本文首先从湖北省“十三五”时期湖北农业“互联网+”发展面临的环境尤其是挑战分析着手,重点从健全湖北农业信息化管理和服务系统、在湖北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应用推广三个方面详细论述了“十三五”时期湖北发展“互联网+”农业的重点任务,以期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借鉴。
关键词:“互联网+现代农业”;任务导向;湖北省
一、引言
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的发展是党和国家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破城乡二体格局、加快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手段。2015年全国两会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年全国两会重点强调“互联网+现代农业”在内的8大行动方向。体现了国家对利用互联网改造传统农业的重视。
湖北是农业大省,目前正处于建设农业强省的关键时期。“互联网+”发展水平是全面推进湖北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是推进湖北农业改革和湖北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方式,是实施精准扶贫和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载体。大力开展以农业信息化与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等为主要内容的湖北农业“互联网+”行动计划,对于优化湖北现代农业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创新现代农业流通方式,提升农业质量和效益,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动湖北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实现湖北引领中部地区优先完成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湖北省“互联网+”农业发展的环境分析
“十三五”期间,是湖北省全面推进新型“四化”,即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关键时期,“互联网+”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建设农业强省的重要途径,基于湖北“互联网+现代农业”的发展迎来了重大的历史机遇。同时,也存在不少困难与挑战,任务十分艰巨。
从科技发展趋势看,当下,新一轮的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革命正在蓬勃发展,大数据、智能网络应用掀起一阵阵浪潮,为基于“互联网+”的湖北现代农业发展营造了强大的势能。国家和省领导的重视及相关的扶持政策为“十三五”时期湖北加快推进基于“互联网+”的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农业农村互联网普及率稳步提升,网络基础设施日益完备,互联网消费日益增多,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加快融合,由图1可知近年来我国城镇和农村的互联网普及率都在稳步提升,这为加快推进基于“互联网+”的湖北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支撑。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建设农业强省需求看:资源环境压力日趋增大,亟待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小规模的农业经济存在时间长,亟须提高农业规模效益;农产品价格普遍不高,农民增收空间有限;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近年来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特别是农村居民收入的逐步提高,对产品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具体数据参见图2,这些都为发展“互联网+”湖北现代农业提供了强大的内生动力。
但当前我省基于“互联网+”的现代农业才刚开始发展,农业基础较差,发展水平比较滞后,总体状况并不乐观。客观上,湖北农业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过渡时期,信息技术与现代农业发展还未充分结合。思想认识水平较低,基础条件急需改善,科技创新力度不足,体制机制依旧落后等都阻碍了湖北现代农业的发展。此外,我省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前后有追兵,内外有压力,竞争形势异常严峻。一方面浙江、广东、江苏等地电子商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而我省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仅为排在首位的浙江省的1/5,与国内先进省市差距明显。另一方面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加快了在我省农村的扩张步伐,淘宝、京东、赶街网等电商平台与我省多县开展合作,这将会对供销社在农村流通领域的地位形成挑战,对农产品、农用物资以及日常消费用品等传统行业造成冲击。
三、“十三五”时期湖北省“互联网+”农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湖北农业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
1.构建全省“互联网+农业”公共服務平台。依据《关于以新理念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的若干建议》(鄂发(2016)1号)和《湖北省农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的具体建设目标并结合我省当前农业的实际情况,整合各部门和各领域之间的信息资源,利用湖北农业信息网等官方网站,围绕农业生产销售的各环节和农业电子商务、农业研发服务等内容,构建以农业大数据为中心,由农业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农业物联网应用系统、农业行政监测与指挥调度系统组成的湖北省“互联网+农业”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建立全省农业信息监测体系,以便于进行灾害预警、监测土壤水质、预测市场波动、监测并控制重大农产品疫情、做出科学决策等。
2.推进农业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十三五”时期,湖北省应广泛推进12316信息服务系统与基层农业服务系统结合,为广大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提供12316公益短信服务和语音电话咨询服务,提供农业生产、经营、销售、推广和政策新规等各类信息服务;建立健全农业信息服务站点,在全省农产品生产重点区县试点建设村级农业信息服务站,解决农村技术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
(二)实施湖北农业电子商务“腾飞计划”
通过财政支持和示范带动,大力实施湖北农业电子商务“腾飞计划”。力争在“十三五”末,即2020年,建成5-8家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农业电商示范园区和20家省级农业电商示范园区,培育5-8家在全国范围内富有影响力的农业电商企业和30家省级农业电商企业,电子商务在农业龙头企业中达到70%的普及应用率,打造300家农业电商示范村,100家农业电商示范合作社,50家休闲农业示范基地,引进8-10家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进入湖北农业生产、加工、销售领域,农产品电商销售总额和所占比例均进入全国前列。
1.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尽可能地降低物流成本。“十三五”时期,要积极发展应用农产品保鲜技术,使鲜活农产品的保鲜期延长。这就需要大力建设冷链物流配送体系、构建智慧物流平台,特别要加强配送点、取件箱等终端物流设施的建设,全面建成社会化的冷链物流体系。此外,还要提高仓储建设的标准,重点加强建设偏远地带的仓储设备。
2.探索“基地+城市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配模式。建立健全的服務体系,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智能化管理,为农产品的播种、收割、采摘以及实时产量等提供各类信息;建立鲜活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网络对接平台,收集农产品采购商的信息,并结合农产品生产基地拟定销售计划;建立农产品社区直供系统,设立农产品的临时储货柜和提货柜,方便农产品购买与提取;自建或者依靠第三方,创建全程的冷链物流配送系统。农业等相关部门要争取打造1-2家在全国富有影响力的“基地+城市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配品牌,让其成为我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一大亮点。
3.探索“批发市场+宅配”模式。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与电商企业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结合农产品批发市场在集货、仓储方面的优势与电商企业便捷的销售渠道,利用社区小超市、小店铺等来设立提货点,健全物流系统,满足配送服务需求,探寻农产品批发市场与电商企业合作“配送到户”的销售模式。
4.搭建农资网上销售平台。通过利用大型农业农资电商平台、农业信息传递平台以及供销社等现有平台,促进线上线下结合,全面推进农资的网络销售,由电商配送农资直达县市;电商企业要扩大宣传,使更多农民了解、熟悉并能熟练地在网上购买农资。
5.搭建休闲农业电商平台。促进城市郊区的休闲农业资源开发,并推进区域内的休闲农业资源整合,以餐饮、住宿、钓鱼抓捕、鲜活农产品及加工农产品购销等为主要服务内容,使游客能亲身体验农村生活,借此使得鲜活农产品得到推广;同时依托标准的接待服务、地理信息系统、移动定位服务以及信用评价体系,创建统一的休闲农业网上推广平台和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农业休闲资源网络直销。
6.制定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支持电商企业制定涵盖鲜活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农资在内的农产品销售、配送、售后服务等行业标准,并鼓励快递公司拟定符合电商企业农产品配送需求的服务标准。
(三)开展湖北农业物联网“示范工程”建设
农业物联网是指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应用各种信息技术所形成的传感网,具体而言,就是通过各种传感器获取农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消费等环节的信息,通过无线传感器网络、电信网络和互联网等传输通道传递信息,以帮助农民及时发现问题并确定发生问题的确切位置,确保农作物有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继而实现农业集约化、高产化、优质化、高效化、生态化和安全化的目标。物联网技术在农业发展中的应用推广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有利于促进我省农业结构改革、农民扩收。建议我省“十三五”时期,大力开展湖北农业物联网“示范工程”建设,围绕农业物联网核心技术研发与创新、建立30个农业物联网产业示范点、实施省级农业物联网研发重大科技专项工程、大力培养农业物联网技术研发应用人才4个方面核心工作,沿着微小、可靠、低成本、生态节能的智能化方向,重点在以下几大领域取得突破性发展:
1.农产品质量安全应用。(1)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全流程追溯体系,构建湖北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利用相关的物联网技术,如无线射频识别等技术,对农产品生产过程进行精准监测,方便对农业资源的规划监管,加强上下游溯源体系对接和信息共享,了解农产品生产销售的全过程,确保食物安全卫生;(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与安全识别技术,充分收集农产品各时期的生长信息,实现我省重点品种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获取和监测,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2.农业生态环境的监测和管理应用。近年来,湖北农业生产的生态环境面临严峻的形势,如农业资源长期透支,农业面源严重污染,农业生态系统退化等。“十三五”时期,要充分利用物联网技术在我省农业生态环境的监测和管理方面的应用,来有效解决湖北农产品生产领域对水、土地、气候及周边生物造成的危害,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3.农产品新型物流应用。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监测等各环节,要积极引领农业物流企业广泛运用农业联网、RFID、二维码等技术,有效地提高农业物流效率,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鼓励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运用物联网技术,鼓励建设网店、连锁店等新型农产品流通形式。
4.农业信息服务应用。一是建立省、市、县三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各级平台各司其职,提供完善的短信、微信等各类信息服务;二是加快农情信息体系建设,获取一系列详尽的农业资源信息,实现信息化的农业资源管理,监测生态环境的变化。
5.农业防灾减灾应用。我省农业防灾减灾任务较为繁重,可以利用物联网的定位、识别、监测、追溯、记录等功能,发挥其在灾害信息搜索、监控预警、灾害求助和灾害物资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6.农情监测和市场监管应用。通过物联网技术应用实施我省农情管理,实现对全省农业重点品种和企业的智能监测和管理;借助物联网技术提高农业行政部门对农业生产经营销售的监督和管理水平。
7.农药、饲料安全保障应用。目前我国农药、农业饲料生产质量难以保证,安全评价和预警能力不足,农药、饲料安全信息难以共享、基层的监督力度不足。利用物联网技术建设饲料安全保障系统,便于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饲料安全、确保我省农业生产源头安全的需要。
8.推动制定农业物联网行业标准。制定物联网标准有利于提升国际物联网技术竞争力。目前,我国农业物联网相关技术还未制定统一的行业规范,产品差异仍旧很大,没有统一的标准阻碍着行业的发展。
四、结束语
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的发展是党和国家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湖北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应将“互联网+”作为“十三五”时期加快湖北现代农业发展、建设农业强省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互联网+”发展的新模式,鼓励“互联网+农业”平台建设与应用示范。“十三五”时期湖北省发展“互联网+”农业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我省应该把握机遇、直面挑战,抓住国家信息化发展的良好态势,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改革。本文主要从完善湖北农业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湖北农业电子商务、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三方面分析了“十三五”时期湖北省发展“互联网+”农业的重点任务。我省可根据重点任务的指引,在2020年前全力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实现湖北引领中部地区优先完成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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