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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隔年”在中国高校推广的可行性研究以广州高校为试点研究

时间:2024-04-25

方苇君

摘要:2009年,随着孙东纯《迟到的间隔年》一书的面世,“间隔年”这一概念便逐渐被国人所熟知,但目前在我国仍属于小众化的活动。本文以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为切入点,通过比较“间隔年”与当前我国盛行的高校活动的异同,得出在中国推广“间隔年”的时机已经成熟这一结论;接着笔者对“间隔年”的困局进行深入探究,并试图以广州高校为试点提出破局之法;最后再进一步对“间隔年”的推广制度进行设想。

关键词:间隔年;“间隔年”推广;可行性;大学生;教育制度

1.“间隔年”的概念及本文要旨阐述

在国外,“间隔年”这一概念早已不再时髦,从严谨的意义看,这一概念仅指青年在升学之初或在毕业与工作的衔接期间进行的为期一年左右的国际旅行。在具体实践中,“间隔年”这一概念的词义边界被进一步扩大,各年龄阶段以暂时脱离现有工作生活为目的进行的中长期旅行都被包含在内。无论是狭义或广义的解释,“间隔年”的概念,都包含了如下特征:时间跨度长;目的在于制造一定的生活真空期;带有明显的理想主义色彩。

本文主旨在于论述“间隔年”对当前中国高校教育的积极意义及其推广的可行性。这基于以下两个理由:

第一,在我国教育体制内,学生在大学和高中这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间不存在一定的缓冲期。高等教育与中学阶段代表的基础教育,无论在学习方式还是学习目的上都存有较大不同。将“间隔年”引进作为缓冲机制有利于极大地缓解大学新生(Freshmen)常见的迷茫期,也有利于实现学生由被动选择到主动选择的转变。简而言之,“间隔年”能够让毕业生更快地适应大学教育的特点;

第二,从可行性的角度而言。西方之所以以高中毕业生为“间隔年”的参加主体,很大程度上由其大学入学的申请制决定。中国高等教育的敲门方式是全国统一的高考机制,学生无法自由决定其大学入学时间。以“间隔年'撼动根深蒂固的高考体系无疑是不现实的,但如若将“间隔年”参加的时间放在大学录取工作结束之后,使各个大学乃至教育行政部门为参与学生保留学籍则在可能实现的范围内。

综上,结合中国当前教育体制的“间隔年”应以已被大学录取的高中毕业生为主要人群,论述这一人群参与“间隔年”的积极性及可行性也正是本文的要旨所在。

2.“间隔年”与高校盛行制度的比较

自1999年起,中国高等教育开始了大量扩招的时代。由全民扫盲政策造成的追求数量的教育政策产生了过犹不及的后果,中国大学生的质量和能力大幅下降,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包括:就业困难、城乡人口比例失衡、住房爆炸、人才過剩,中国政府为解决这部分问题,提出诸如西部计划、大学生援疆、大学生村官等一系列举措。这些举措的共同特点在于对应届毕业大学生予以时间上的分流以减缓社会压力,同时为提高大学生能力素质,以共青团中央为代表的青年培养组织提出了大学生“三下乡”等一系列的活动。这些活动与“间隔年”的部分特质有所相像,下面笔者列表进行比较:

由上表可知,从大学生参军到西部计划,其活动运作原理与“间隔年”相似,都是通过制造一段“真空期”完成人生阶段的过渡,在功能上也都具备服务社会、人才分流、提高能力素质的机能。这可以理解为融入了中国特色的“间隔年”形式。与其他活动相比较,“间隔年”的最大弱势在于其在活动设计上不够规范,这是由于它在中国的推广程度和深度尚不足。但这也是它独有的优势所在:“间隔年”的自主性和随意性意味着行政机关只需提供少量的许可支持就可以实现该制度的推广。

3.“间隔年”的困境与破局

由上文可知,无论是必要性抑或功能性,中国都到了推行“间隔年”这一形式的合适时期。但实际上,“间隔年”得以传播的维度仅仅局限于互联网上,在我国的推行规模和水平远不能与发达国家相比较。笔者对广州几所高校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身边没有同学或同事体验过“间隔年”的师生占了将近63%,由此可知,“间隔年”在广州的普及率并不高。

针对此问题,可从以下几个角度对“间隔年”在我国推行的困境进行解析: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间隔年”推行的对象主要是大学新生,在经济上其来源仍然依赖于父母。举例,十个大学生中有六人意愿参与“间隔年”,这六人中只有两对父母同意其参与,那么大学生参与“间隔年”的可能性便由60%变为20%,对父母经济的依赖性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大学生参与的可能;

缺乏政策支持,保留学籍程序繁杂。当前大学新生参与“间隔年”的唯一形式是通过学校行政部门办理休学及学籍保留手续,这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核批准。此外,学生休学带来的管理难度增加以及“间隔年,潜在的未知性使得大部分学校恐于承担责任,因而采取“一刀切”的形式直接对这部分学生予以拒绝;

“间隔年”具有一定的未知性和无偿性。“养子以防老”,中国的计划生育国策使得许多父母在子女出现意外的同时即成为失独老人。“间隔年”作为具有较大随意性的活动形式,与之相伴的必然是一定程度的危险性。大学生作为传统中国家庭教育付出的最后一端,凝聚了家庭十几年的投入,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下,这种风险并非任何家庭都可以承受。

上述三点是“间隔年”在我国推行停滞的主要因素,针对这几点,笔者提出如下破局思路:

减少决定能否参与“间隔年”的决策环节,同时在经济上为参与者提供多种方式的支持;

在政策上适当放宽,减少学生参与的审批环节,同时明确学校管理方、学生方和政府部门三方权责;

为参与者提供多方面的社会保障,同时营造鼓励大学生多闯多试的宣传氛围。

以上是解决上文提到困境的大致思路,笔者将在下文呈现各方面在“间隔年”推行进程中的详细权责。

4.“间隔年,椎广的制度设计

在真正开始制度设计前需要明确,“间隔年”不宜作为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制度,失去随意性和自主性的“间隔年”是另外一个活动概念,如何进行“间隔年”是参与者需要考虑的事情。本文的制度设计旨在针对“间隔年”的推广和保障问题,即“推广制度的设计”。

“间隔年”的推广涉及到三方权责的分配,分别是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及学生家庭,依照传统制度的设置,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之间存在着赋权与被赋权的关系,高校与学生之间存在着负责与被负责的关系,教育行政部门则是学生的第一道救济途径。

在实际推广的过程中,“间隔年”涉及到以下方面的问题:高校学籍制度和教学计划与“间隔年”的协调问题;“间隔年”所需的经济支持是否会带来进一步的教育歧视;“间隔年”活动的应急事件处理机制;“间隔年”普及化后价值导向的变化。在解决这几个问题后,“间隔年”的顺利推广才能成为现实,下面予以列点分述:

兼容性是将新内容融入现有体系时的重要问题。现有的高校教育在教学进程安排上遵循严格的年级培养特点,在学籍制度上,面临各种特殊情况,虽有休学机制作为应对,但其在程序上的繁杂使得高校和学生都不胜其扰。高校对“间隔年”进行推广,势必将其予以专项化对待。教育行政部门应就教学计划与学籍时间的调整设立专门项目,对部分材料予以程序化审核,同时格式化部分审核程序,提高核准效率。對于具体审核,则将之下放至高校处理;

“间隔年”虽不等同于一般旅行,在经费开支上也力求精简,但对参与者的经济能力仍具一定要求。不能经济独立的参与者在决策环节上很大程度上受家庭影响,这要求“间隔年”的推广应在一定程度上协助解决这一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可考虑将“间隔年”参与所需的经费进行调研分档,按花费档次将之纳入高校助学贷款的受理范围当中。同时,针对部分参与国内官方公益项目或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NGO项目参与者,政府应对之发放一定生活补贴。对于部分具有杰出贡献的“间隔年”参与者,政府应承认其所做贡献,纳入主流表彰考核;

作为随意性较强的活动,“间隔年”要求在较长时间内处于陌生环境中进行,同时活动的自主选择性和管理的松散性都决定了“间隔年”具有较大风险性。大规模推广“间隔年”制度增加了突发紧急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在可预期的风险到来之前提前设立应急机制,能够最大化进行止损。应急机制应包含责任和救济两方面,责任上,该机制应由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公安管理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学校和管理部门的信息采集责任,以及参与者的信息报各、积极自保等一系列义务。救济上,突发紧急事件在发生阶段与一般情况并无不同,由公安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处理即可。在事前预防阶段,应对参与者进行一定的安全培训,在事后处理阶段,一是要按照事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结合法律予以归责,二是要要求参与者规范参加保险,起到在经济上的止损作用。

④当前处于“间隔年”在中国的“口碑期”。这一概念源于中国电影界的名词“口碑电影”,指那些叫好不叫座,缺乏商业前景的电影。在这一阶段,“间隔年”这一名词仍带有“稀有”、“个性”、“有意义”的标签——正如尚未被推广时的“大学生三下乡”活动一样。一旦被推广,其价值必定在一定程度上发生畸变,如同类质的“大学生三下乡”活动,在具体实践中已由服务偏远地区变为形式化的活动——每个大学生都往乡下走上一遭,以示自己关心社会,具备实践能力。要求“间隔年”完全保持其原有意义并无可能,但坚持其自主选择性、非盈利性(这里的盈利包含名望一类在内)、非指标性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变质。在对“间隔年”进行推广时,要坚持有限政策干预的原则,避免其成为大学生毕业简历的加分备选。

5.总结与展望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间隔年”的引进响应了当前中国素质教育的要求,让参与者在不同人生阶段问享有一个过渡期,在休息身心的同时服务社会。而“间隔年”实际上是不同文化相互交融的过程,参与者在旅途中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所见所闻与素日截然不同,这对提高其自身素质与能力有积极意义。

“间隔年”作为一种舶来品,是否符合中国国情、在中国推广是否可行一直以来都是具有争议性的话题。如前文所述,针对此问题,笔者尝试提出了几点破局之法,并对“间隔年”的推广制度进行不成熟的构想。然而新事物的发展具有曲折性,笔者深知此事物在我国的发展不会一帆风顺,各种难题将接踵而至,但谋事在人,且“间隔年”在我国推行的大环境已经具备,乃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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