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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中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时间:2024-04-25

邱诗旋

摘要:本文主要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工作的主要程序进行了阐述,并对目前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面临的问题和对策进行了探讨,以供同仁参考。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面临问题;对策

一、前言

招标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承发包价格走向市场形成价格的必然趋势,本着市场问题由市场自身解决的原则,希望招投标双方和招投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市场活动中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规范,形成一个竞争有序、公平合理的建设市场。本文主要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工作的主要程序进行了阐述,并对目前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面临的问题和对策进行了探讨,以供同仁参考。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工作的主要程序

在招投标的准备阶段,招标单位首先请估价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估价人员要根据工程的特点以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依据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提出具体的质量要求。为此,相关行业协会应在现行的全国统一基础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惯例,尽快制定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的内容可以依据设计深度、特殊的质量要求以及便于计量的原则进行编制。由于不同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对分部分项的划分以及各分部分项工程所包含的内容可能不会完全相同,所以在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时要注意详细说明该分项所包含的项目和工作内容以及相应的质量要求,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漏项或重复计算,同时也有利于投标单位对各分部分项工程作出正确的报价。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完成后,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随招标文件分发给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在接到招标文件后,可对工程量进行复核,如果没有较大的错误,即进行工程报价;如果投标单位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误差较大,可以要求招标单位进行澄清,但投标单位不得擅自变动工程量。在分项工程的单价确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招标单位对工程的质量要求,投标单位自己的施工组织设计(如工程量的大小,施工方案的选择,施工机械和劳动力的配备,材料供应)等因素的影响。关于分项工程单价的报价方式应由部分费用单价模式向全费用单价模式过渡,这样做既可以与国际惯例保持一致,同时又可以在招投标和工程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工程量清单的作用,使单价中的量、价、费全部由企业根据市场自主确定。在评标时可以对投标单位的最终总报价以及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分,由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有投标单位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因而竞争更加公平合理,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而且在评标时应坚持倾向于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

三、目前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1)工程量清单编制方面

招标方在招标过程中没认真研究清单招标,从而出错,甚至导致招标失败。

对策:要求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具有丰富的施工和造价经验,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将每个分项的工艺要求、工作内容、特殊施工措施及材料使用方法等进行详尽的表述,严谨设置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使工程量清单具可操作性和准确性。

(2)选择招标代理方面

在招标准备时,因对招标代理公司的选择把关不严而出现的问题。招标代理公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丢项或量差问题,并要投标方在综合单价或风险费中考虑;有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方在较短的时间内复核完招标代理提供的清单工程量,承担一定幅度内的量差风险,这种把招标代理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给了投标方的做法,会导致招标结果存在隐患。

对策:审慎选择招标代理公司,充分利用其长处,以掌握招投标的主动权;在招标准备阶段,完全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施工企业信誉与资质的考察,以掌握投标者的相关情况;在工程量清单编制阶段,应先由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编制,然后由业主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审查,如出现较大失误,由招标代理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3)合同条款方面

招标方往往在专用条款中对合同条件设置不严谨,导致施工中扯皮事件。

对策:一是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的合同中,招标方应尽可能地回避风险,对可能发生的不确定因素,要求承包商做出承诺;二是要明确规定监理和造价工程师的职责权限,无论是计量还是计价工作,最终都必须经过招标方的认可才能生效。

(4)设计变更方面

为防止随意进行设计变更,应采取以下对策:一是施工图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重要依据,除发生不可抗拒的原因外,招标方不可随意对施工图进行设计变更,因为任何设计变更都会造成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变化,从而引起承包商对业主的索赔;二是招标方在与设计单位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应对施工图的设计质量标准有所约定,因设计方的过失而发生的索赔,设计方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5)工程监管方面

有些监理工程师未能按照合同条件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管,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及避免不必要的索赔,应采取以下处理对策:一是监理方每道指令的发出都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件;二是不可随意修改施工图、改变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若需修改,须报招标方同意并会同设计单位和造价工程师一起评估后,方可发出工程指令,并要求承包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计量和计价申请,经监理和造价工程师确认后报业主批准;三是监理工程师未经业主同意发出的施工指令而引起承包商索赔的,造价工程师不予计价;四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承包商主动提出的工程变更或改变施工方法的要求应严格控制。凡为了方便施工、节省时间和降低施工成本的工程變更,在明确经济责任且不会损害业主利益后,方可批准。

(6)索赔方面

工程索赔是在采用清单式报价方式后,承包商获取最大利润的一种有效手段,承包商承揽工程,多半采用低报价、高索赔的方法。若因合同条件设立时的不严谨,没有全面地估计到工程会出现的变化,都会将业主在招标时节省的投资消耗掉,甚至会造成业主投资的大量追加。减少索赔的解决方法是:中标的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进行单价包干,在结算时不再调整。因此,在评标时须对综合单价进行评审,以防不平衡报价和避免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现象。开标后首先由评标专家评审综合单价的准确性,以防投标人不平衡报价。

(7)合同签订方面

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中,由于工程量统一,使合同类型成为报价人选择投标报价策略的重要因素;又由于清单工程量为预计量值,与实际必需工程量的差别很大会带来合同双方的主要利益风险。

对策:对大中型工程,一般多采用以单价合同为主、总价合同为辅的合同形式,即合同中主体工程项目是单价合同,其它部分项目采用总价合同;对于规模小、技术不复杂、工期短的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

四、结语

总之,工程量清单招标这种国际通行的工程发包方式,对我们来说一种新的工程招标方式。而我们作为一位造价专业工作者,应不断学习和更新专业知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快提高自己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才能真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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