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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分析越南政治改革

时间:2024-04-25

摘要:越南共产党自六大以来,在政治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越南政治改革有其深厚的背景与一步步的发展历程。改革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党内选举制度由等额选举向差额选举的转变,该转变促进了越南的政治民主化进程,同时也为中国提供了经验与借鉴。

关键词:越南;政治改革;差额选举;民主

1越南政治改革的发展历程

酝酿阶段(1986至-1992年)

1986年越南共产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越南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开端。在某种程度上,越南的政治革新肇始于越南共产党内部清算党内个人独裁专制体制。1957年黎笋接替长征担任越南共产党第一书记后,党政军大权集中于一身,不顾党内反对实行"一边倒"的路线,直接导致了中越之间长达十多年的冲突与对峙,使得越南经济陷入全面崩溃的边缘。1985年黎笋去世后,长征重新出任总书记。他力主革新,在1986年越南共产党六大上确立了经济和政治革新路线,抛弃外交一边倒的路线。在长征担任总书记时期,越南共产党不断反省个人专制独裁的制度根源,防止个人专制独裁,加快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成为全党的共识。以长征自上任一年后就以年龄为由辞去总书记职务,以自身行动废除实际上的领导干部终身制。以此为标志性事件,越南共产党开始在党内、国家和基层层面,进行政治体制改革。

Ⅱ 启动和加速阶段(1992年-2006年)

越共1994年提出"建设属于人民、经由人民、为了人民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1996年又提出:"对于党和国家的主张和政策由人民知情、人民讨论、人民做主、人民监督作为具体的实施方针并机制化。"2005年,越南共产党主导的政治体制改革更多的是在党内层面,以党内的民主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改革。随着越南经济的不断发展,融入国际社会的步伐不断加快,越南国内出现了严重的腐败问题,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不断加大。为顺应民众的要求,2006年越共十大明确决定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标志着越南的政治体制改革提速,从此越南民主化进程走向了快车道。

Ⅲ 深化发展阶段(2006年-至今)

越南的政治革新除进行行政改革外,还着力加强社会民主和监督机制的建设,加强党的建设以巩固越南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改革进入深水区。

2越南党内民主选举制度改革

2.1理论依据

尽管选举与民主制度之间不可划等号,但选举毕竟是"代议民主最基本的要素";尽管"协商民主"值得充分重视,但它不可能取代"选举民主"[1]。而民主选举制度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民主选举制度最早起源于古希腊罗马的直接民主,近代西方民主制度缘起于英国的议会制度,它倡导代议制民主政治,即间接民主,指公民通过代表,组成代议机关。选举制度作为现代民主国家政治制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治制度的基石。它是选举产生国家政权机关和选举任免其组成人员及有关公职人员制度的总称。

差额选举,是指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选举,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差额选举,有利于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2]。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使选民或者代表有了选择的余地,便于选民或者代表进行比较,真正按照自己的意愿好中选优。提供多个候选人供选举人选择,是选举的应有之意;为选举注入了竞争机制,便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打破干部能上不能下和论资排辈的种种弊端;对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一种激励和鞭策,有利于更好地发扬长处,克服缺点,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利于推动干部管理部门改进工作,更加认真负责地选拔干部,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廉政和勤政建设。

2.2改革内容

党内民主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越共不断发展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促使党内民主制度不断发展。

第一,从九大开始,越共实行中央委员等重要领导职务由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和候选人信息公开化,并允许党员个人自荐。现任具体要求是,现任中央委员有权利表明自己是否有进入下一届中央委员会的意愿,有权对其他现任中央委员进入新一届中央委员会作出是否同意、不同意、不确定或不清楚的表态,还可以推荐其他人选;其次,新一届中央委员的人选名单,还要经过中央组织部、中央纪检委、中央内部政治保卫部、中央办公厅、中央党建和整顿委员会五个部委审核,以及中央政治局的投票表决,才能算做是初步人选方案;最后,在代表选举前,越共还会向全社会公布所有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便于党员和群众进行监督[3]。

第二,实行基层党委的直接选举。2008年12月,越共中央政治局颁发了《关于基层党组织大会试行选举各级党委、常委会、书记、副书记的指导意见》,开始进行基层党委直接选举的试点工作。到2010年5月,越共基层党组织直选试点工作全面铺开,为在越共党内实行基层党组织直选奠定了基础。基层党委领导人直接选举的举措,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了基层党员的民主权利,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制度的发展。

越南共产党在政治革新中,初步建立起了将代议制民主与直接民主有机结合、扩大党代表和高层领导的差额选举比例、直接差额选举党的基层领导职务等党内民主选举制度,内容丰富,特点鲜明。

2.3改革现状

差额选举一直被认为是越南推行民主政治的一大成功举措,有利于其民主的进程和现代化建设。其成功的经验对于社会主义国家具有重要启示。越共十一大的选举前,从2010年4月起,越共全国基层党组织就开始选举新一届党代表,从乡至省的各级代表,均有15-20%的差额比例。十一大选举时,中央委员候选人218名,候补委员候选人61名,结果差额选举产生了由175名中央委员和25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的差额选举比例为24.57%,中央候补委员的差额选举比例为144%[4]。而越共十大时,中央委员和中央候补委员的差额率分别为29.4%、119%。虽然十大时,党的总书记在形式上没有进行差额选举,但实质上已经进行了差额选举。党内选举制度的革新是党内民主发展的重要标志和保障,选举制度的革新保证了越共党内各级组织权力的合法性来源,真正赋予了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力。

2.4改革意义

2.4.1促进党内民主的发展

代议制民主是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手段。选举已被民主国家公认为权力移交的唯一合法形式,而党内民主选举制度的完善与否是衡量和检验党内民主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党内选举制度的建设状况,直接影响着党内民主的发展进程。亨廷顿认为,根据选举来界定民主是一种最简单的定义。就党内民主而言,从党的中央委员会到每一个支部,从领导机关的决策到党的会议和党的报刊上参加政策问题的讨论,从党内选举到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议、监督,都要充分发扬民主,选举时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能否落实的关键。

选举是一种择优机制,能实行民主选举,如差额选举,促进了越南政治体制的分权与制衡。作为一种重要的人员更替机制,选举是民主讨论本身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下,争当实现意志的最好手段。选举也是促进优秀干部自我更新的重要手段。

2.4.2有利于人民民主的实现

越南共产党是越南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者,党内民主制度的发展程度对于人民民主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党内选举就是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相衔接的一个关键环节。越南共产党是越南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越南劳动人民和越南民族的先锋队,其先进性决定其在政治生活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党员是普通人但更是先进分子,同时党员是越南国家干部中的主体,党员干部必然会把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培养的民主精神和作风带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从而对越南政治民主建设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党内民主建设直接影响到国家民主政治发展。越共在党内实行高层差额选举和基层党委直接选举等一系列措施也必将对于人民民主起到示范作用。越南共产党党章中指出允许人民群众对重大决定发表个人意见,参加党的监督工作。此外,越共还完善组织与个人、组织与组织、个人与个人和个人与组织之间的检查、监督机制,包括完善对上级组织和主要领导人的监督机制,推进党内监督与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相结合。还建立了监督机制和祖国统一阵线辩论机制,引导和组织各政治、社会组织和群众对党确定的路线、主张、政策、重大决定和组织实施,包括组织和干部工作等进行辩论[5]。这些促进了人民群众与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互动,从而带动了人民民主的发展。

2.4.3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越南革新历程的开启还是得益于向中国学习。1978年,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决定实施改革开放,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且取得了相当的成就。在中国的影响与带动下,1986年,越南开始了现代化的革新道路。时至今日,虽然我国经济的发展已远超越南,国际地位自然不必提,但是越南的政治体制改革却走在了我们前面,"徒弟已赶超师傅",这使我惊讶,也引我深思。相比与越南,中共十八大的选举中,中央委员候选人224名,差额数19名,应选205名,差额比例为9.3%。提名候补中央委员候选人190名,差额数19名,应选171名,差额比例为11.1%。提名中央纪委委员候选人141名,差额数11名,应选130名,差额比例为8.5%[6]。如此差额比例还是和越南有一定差距的。对于一个经济实力、国际地位、文化实力远远不如我们的小国,越南却在政治民主化的推进中胜我们一筹,值得我们深思。我国是否应该在推进选举制度改革时加大差额选举的比例?尤其是中央高层,这样能克服党内的"帮派斗争"、家族势力等固有弱点,能为体制的发展选择出真正优秀的人才。然而,差额选举也是有其自身缺点的,比如会出现"贿选"这样的情况,这就需要相应的法律来保障,有赖于我国整个法律体制的完善。差额选举是一个良好的趋势,它需要相应的制度环境与之配合,并不是说我们要一蹴而就,实行激进主义,一夜之间就搞成绝对的"差额",甚至国家主席的选举也要搞"差额选举"。毕竟我国有着特殊的国情,不可能在短期内实行像西方那样的选举制度,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实行任何制度、改良任何制度时都不能忘记这一点。我们要坚持循序渐进、局部改革、试点改革。但是作为公民,我们需要看到政府的改变;作为知识分子,我们呼吁政府的良性循环与发展。

"一党制"是中越两国共同的特色,越南实现了"一党制"与人民民主的较好的结合。可见,人民民主并不是与"一党制"相矛盾的。越南的政治体制改革、民主制度改革中的重要的一点是对被选举人员的家庭住址、电话等基本情况进行公开,以加强民众的监督作用。中国政府为什么不能做这样的改变呢?越南政府官员与民众经常进行近距离的互动,而在中国,体制外的人总有"天高皇帝远"的感觉。当然,如果这样要求国家领导人似乎过于苛刻,毕竟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总书记和每个人都见一面、都握手那也是不现实的。毕竟新一届领导班子在"亲民"方面还是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使决策甚至官员收入公开化使寻常百姓了解并信任政府也不失为一种好的做法。

中国改革开放已有30多年,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民政治利益的实现途径还较为有限,政治生活还有待丰富,"从中国现实来看,中国当前最为紧迫的是赋予国民一定的政治利益" [7],越南拓展群众政治生活的做法值得我们参考。越南政治官员经常针对政策制定是否顺应民意咨询民众,并征求改进意见。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非常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

参考文献:

[1] [美]阿伦·李帕特.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M].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8:01-01.

[2] 差额选举[EB/OL],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link?url=XpH59U4rKhCjeb9uQrtLPoL0XH8W6NnaUOcLhLaVGi1AxWvNIs33ra40cjkvN1uYuROZ2fcm41nrHlKbdqe6a.

[3]凌锐燕.越南共产党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主要措施及启示[J].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

[4] 越共十一大的成就与启示[EB/OL],网易博客,2012-08-04

[5] 陈元中,黄妮.越南共产党党内选举制度革新及其民主效应探析. [J]学术论坛,2014(12):30-33.

[6] 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选举差额比例为9.3%[EB/OL],人民网,2012-11-15.

[7]曹晓飞,戎生灵:政治利益研究引论. [J]复旦学报,2009(02).

作者简介:

赵国骄-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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