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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单基数”征缴的现实意义

时间:2024-04-25

董秀英

摘 要:从2001年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发展十几年的时间,基本医疗保险所实行的“双基数”征缴,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的發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和保证,在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和待遇提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一定意义上,“双基数”征收政策,起到了医疗保险基金资金源“稳定器”的作用。随着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双基数”改为“单基数”征收问题已提到议事议程。本文从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单基数征缴的现实意义、实行“单基数”征缴带来的压力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医疗保险基金;“单基数”征缴;意义

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2001年启动运行以来,基本医疗保险费一直实行“双基数”征缴政策。随着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改为“单基数”征缴的问题已提到议事日程。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保障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可持续征收,缓解实施“单基数”征收后,给征收经办机构带来的基金压力,现着重从基金征缴经办方面进行探讨、提出建议,以保证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方式“双基数”改“单基数”后经办机构基金征教管理的顺畅实施。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单基数征缴的现实意义

(一)正确认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双基数”征缴运行的重要作用

所谓“双基数”征缴医疗保险费是一种“终生制”的缴费办法,即参保单位不仅为在职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还要为退休后的职工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一种缴费办法。

2000年11月,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启动实施,唐山市政府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参保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与退休费用之和的6.5%缴纳;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由参保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即实行的是以“职工工资总额与退休费用之和”作为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的“双基数”缴费政策。医保统筹基金资金来源主要是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双基数”征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医保资金来源的相对持续性、稳定性,缓解缴费单位因经营情况变化给基金带来的冲击。从医保运行十四年的实践看,“双基数”征缴医保费,在参保职工医疗保障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正确理解医保基金“单基数”征缴的现实意义

所谓“单基数”征缴医保费是一种“年限制”的缴费办法,即参保人员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后,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不需再缴纳医保费的一种缴费办法。

1.“单基数”征缴医疗保险费,是落实《社会保险法》的客观要求

医保经办机构担负着落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职责,医保业务依法经办、依法管理是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医保基金实施“单基数”征缴,是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的具体体现,对不断强化和提升依法经办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2.“单基数”征缴,有利于发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功能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与效率是社会保障追求的目标。实行“双基数”缴费,参保人员退休后,虽然本人不缴费,但其所在参保单位要为其缴费,相较于没有或退休人员较少的参保单位,退休人员多的参保单位经济负担较重,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社会保障制度是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的,通过依法实行医保费“单基数”征缴,可以更好地发挥医疗保险共济功能,更好地体现公平与效率原则。

3.“单基数”征缴,有利于调动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

“双基数”征缴是一种“终身制”的缴费办法,参保单位不仅为在职职工缴费,还要在职工退休后继续为其缴费。灵活就业人员是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他们没有单位为其缴费,退休后虽然不用再缴纳个人部分,但单位缴费部分仍需要本人终身缴纳。实行“单基数”征缴,不仅减轻了退休人员多的老企业的负担,也减轻了灵活就业等人员的经济负担,能够实现参保人员“在年老多病、收入减少的情况下不再缴费而享受医保待遇的愿望”,提高他们的参保积极性。

二、正视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单基数”征缴带来的压力

近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内经济形势面临着巨大挑战,各行业经济效益已显下降趋势。基金征缴政策的变化必然会给医保基金征缴工作带来相应的压力。

(一)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带来的影响

根据唐山市统计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

2010-2014年唐山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分别为16.3、15.6、13.1、10.3、4.6,从2010年度起一直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宏观经济增速趋缓,企业经营状况受到外部环境影响,经济效益下降。另一方面是职工工资逐年增长,用工成本增加。2010年至2014年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元)分别为760、900、1100、1320,1480,平均每年调增幅度18.19 %;除了用工成本上涨之外,随着职工工资上涨,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随之上涨,给企业缴纳社保费带来一定压力。

(二)退休人员总量趋势分析(以开滦为例)

开滦人员总量情况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2010年至2014年,退休人员占企业全员总量的比例(%)分别为51.09、52.59、54.30、56.26、58.26,在全员总量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在职人员不断减少,退休人员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这符合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的倾向。实行“单基数”征缴,企业不再为退休人员缴费,但医保基金要照常为退休人员划入个人账户。目前给退休人员划个人账户的原则是:每月以参保人员上年度月退休金的4%划入。随着退休人员逐年增多,退休金逐年增长,为退休人员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会逐年增长,医保基金总收入会相对减少,医保基金面临着支出持续增加的潜在危险。

(三)实行“单基数”征收,势必要提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会给医保基金征收带来一定压力

在医保缴费基数不变的情况下,实行“单基数”征缴,退休人员不再缴费,医保基金收入会相应减少。为医保基金稳定增长,需要提高医保费的缴费比例。缴费比例提高后,经济效益差的企业面临着能否及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的风险。唐山市的区属困难企业较多,经济脆弱,会给医保基金征缴带来一定困难。为此,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基金征收预算工作,提高征缴率,努力降低征收压力,确保医保基金“颗粒归仓”,征缴入库。

三、结束语

实行医疗保险费“单基数”征缴,是大势所趋。作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在正确认识和把握征缴政策的同时,应迅速破解政策调整带来的压力,加强经办管理研究,统筹规划,加强预算管理,减少征缴方式“双基数”改“单基数”带来的影响,努力做到医保基金足额征缴入库,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良性运转。

参考文献

[1] 唐山市市政府《唐山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唐政发[2000]81号).

[2] 唐山市市政府《唐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唐政发[2000]82号).

[3] 唐山市统计局《唐山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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