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马光华 王常权
摘要: 工程建设过程中影响工期的因素众多,各因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为确定合理工期带来困难,影响项目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合同签订、索赔等。本文从工期定额计算定额工期方面进行阐述,意在为确定合理工期、索赔等提供一种测算方案和参考依据,以保证承、发包双方利益,避免双方的分歧纠纷。
关键词: 工期定额;定额工期;合同工期
工期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常用施工方法、合理劳动组织及平均施工技术装备程度和管理水平,并结合当前常见结构及规模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情况,并经过大量工程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测算、整理而成的。
1 工期定额主要应用阶段
1.1 项目前期阶段:
工期定额可作为项目评估、决策、方案评选时测算工期的依据,也常用于项目申请书和初步设计等文件中估算建设工期的重要依据。
1.2 项目招投标阶段:
招标人制定合理合同工期的依据;投标人用于分析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重要依据,通过招标文件工期与定额工期对比分析,投标人可以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如合同工期大于定额工期,可以选择工期较长费用少的施工方案。如合同工期小于定额工期,应知道专项的赶工措施,并评估增加投入费用,便于制定更准确的投标报价。
1.3 项目实施阶段:
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各种因素造成实际工期与合同工期或定额工期不一致,如设计变更、业主供应材料或资金不到位、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等。对于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期事件,除对事件进行费用索赔外,还可以对工期延误进行索赔。不管是费用索赔还是工期索赔,工期定额都是计算索赔的重要依据。对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期事件,可以依据工期定额分析确定延期时间、赶工时间等,是制定有效可行的赶工方案、措施的重要依据。
1.4 项目结算阶段:
工程结算过程中,索赔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实现项目预期利润的重要手段。
2 工期定额应用注意事项
2.1 工期定额的时效性:
确定工期定额水平是根据定额编制当期正常施工条件、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平均施工技术装备程度和管理水平下测算的工期水平。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设备材料的更新换代,新型的施工机械的发明、新的施工技术应用等,如近年来出现的模塊化施工、机械化施工、新型材料的普遍应用等的影响,施工工期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所以,在选用定额时应选用最新的、有效的工期定额来确定工期。
2.2 工期定额的使用范围:
目前工期定额有住建部发的全国性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也有各省市及直辖市根据当地地区特点发行的省/市工期定额。由于省市自然条件差别较大,同类型工程在不同地区的实物工程量和所采用的建筑机械设备存在差异,所需的施工工期也就不同。因此选择工期定额时应根据项目所在地,选择适用性更强的工期定额。
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行业也发布了适用于本行业的工期定额,如电力行业、石油和化工行业等,上述特殊行业,在选用定额的时候,优先选择行业工期定额。
2.3 关注工期定额使用条件及特殊规定:
在选取工期定额后,应该特别关注所选工期定额编制条件、计算规定、特殊说明等,如《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定额中,关于装修的工期编制条件是按一般装修标准考虑的,低于一般装修标准按照相应工期乘以系数0.95;中级装修按照相应工期乘以系数1.05;高级装修按照相应工期乘以系数1.20计算。
3 工期定额应用举例
3.1 项目背景
某项目工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2014年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预估项目投资5.6亿元人民币,计划施工工期3年,合同计价方式为固定费率收费(包含了驻场服务费用)。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实际投资约11.27亿元,项目实际施工工期约6年。
3.2 存在问题及争议焦点:
咨询单位认为:施工工期超出原合同预计工期太多,虽然实际投资金额增加,增加了咨询费用,不足以弥补因工期增加造成的驻场人员等成本的投入,提出补偿驻场人员费用的请求。
委托单位认为:项目的实际投资较原合同增加约一倍,咨询单位按合同结算原则,咨询费用也相应增加近一倍,相应的施工工期也应增加一倍,不存在驻场人员费用补偿。
双方争议焦点:是在投资额增加一倍的情况下,施工工期是否也应等比例增加一倍?双方各自坚持自己的主张,无法达成一致。针对此处情况,我们就可以利用工期定额来测定合理工期,已解决增加工期问题。
3.3 定额工期测算:
定额工期测算原则:依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测算上述项目定额工期,工程为三个独立项目,由三家不同的施工总承包商进行施工,不考虑不可抗力等因素。对于同期施工的群体工程中,一个承包人同时承包2个以上(含2个)单项工程师,工期的计算:以一个最大工期的单项工程为基数,另加其他单项工程工期总和乘以相应系数计算:加1个乘以系数0.35;加2个乘以系数0.2;加3个乘以系数0.15,加4个及以上的单项不另增加工期。
加3个及以上单项(位)工程:T=T 1+(T 2+T 3+T 4) ×0.15
其中:T为工程总工期;T 1、T 2、T 3、T 4为所有单项(位)工程工期最大的前四个,且T 1≥T 2≥T 3≥T 4。
计算过程:
综上所述,经测算的定额工期与施工期进行对比分析,分析出因投资额增加造成工期增加额(即定额工期),对比如下
3.4 分析应用
按定额工期测算咨询合同正常服务工期为2014.12.01~2018.09.23(1392天),由此可以发现,工期的增加与投资增加不成正比,不能单纯按投资额的增加比例等比例提高服务时间,应参考定额工期,根据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特点,考虑项目竣工后结算审核时间等因素,综合评估合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期。
委托单位与咨询单位参照上述原则,综合考虑分析了费率取费标准,经协商后,确定了一个合理的驻场费用补偿期限和标准。
4 总结分析
工期定额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招投标阶段到合同谈判签订、施工过程中、竣工结算阶段等施工全过程都有起到重要作用,工期定额具体作用如下:
4.1 确定合理工期:
通过工期定额确定合理工期,与合同工期进行比较,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制定合理的人工、材料、机械、资金的需求计划表。
4.2 计算措施费的依据:
施工中出现要求提前工期,如果工期已不能满足定额工期,则需要采取赶工措施,增加相应措施费用,而工期定额是措施费计算的基础和依据。
4.3 施工索赔的基础:
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业主供应材料不及时、业主资金不到位等各种原因造成实际工期与合同工期不一致,可以对工期延误进行索赔。工期定额是计算延误时间的参考基础,是计算索赔的依据。
工程建设过程中合理利用好工期定额不仅能优化工期,为人工、材料、机械、资金投入的合理化提供支持依据,还能为工期延误、索赔等提供参考支持。
参考文献
[1] 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建标〔2016 ]161号〕;
[2] 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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