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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探讨如何强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监督管理

时间:2024-04-25

任春良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710089)

0 引言

我国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离不开国有企业的支持,国有企业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及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国企领导干部则是国有企业发展的“领头羊”,国企领导人员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应全面遵照深化企业改革的要求,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国有企业更好地发展。2016 年,***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这给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队伍的建设指明了方向。但从国有企业发展的现状来看,企业中缺乏完善的领导干部监督体系、监督管理落实不到位,使得贪污、腐败滋生,不仅严重阻碍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还不利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1 新常态下强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强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国有企业稳定运行及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国家越来越重视党的廉政建设,要求相关部门做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提升国有企业廉政建设水平,促进企业更加健康良好地发展[1]。国企领导干部是国有企业发展的推动者,其整体素质及综合能力对国有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国有企业也应积极落实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和义务,端正领导干部的工作态度,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要建立起有效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尽早解决。当前,国有企业正处于深化改革和转型的关键时期,在发展中面临许多挑战和机遇,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通过内外部结合、完善监督机制等措施提升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水平,切实发挥监督机制的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从而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 现阶段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主要面临的问题

新常态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且发展前景良好,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许多问题,具体如下。

2.1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

现阶段,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仍存在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没有正确履行职责,未充分发挥领导作用,这将使得企业工作效率及质量大幅下降,不利于国有企业良性、快速发展,已成为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阻碍。

2.2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权力过大

现阶段,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部分领导干部权力过大的情形。部分国有企业针对领导干部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使得企业中一些中高层领导权力过大,常出现人力、物力及财力等都集中在某个领导干部手中的情况,导致企业权力严重失衡,且“一言堂”易滋生腐败。另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权力大,员工不敢进行监督,或者上级未采取其建议便逐渐丧失监督意愿,如此一来,领导干部更加肆无忌惮,最终将整个国有企业步入歧途[2]。

2.3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监督机制和结构不完善

缺乏完善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监督机制和机构是导致监督管理效果低的重要原因。一方面,现有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监督机制落后,与国有企业的发展实际情况不相符,难以形成权力制衡的局面,导致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另一方面,未建立起完善的监督机构,部分企业即使有,也多为应付上级的任务要求,形同虚设,且多数情况下还存在推卸责任的现象,无法发挥监督作用,形成不会管、不敢管、不愿管的监督工作局面。

2.4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监督执行不到位

现阶段,国有企业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更多集中在原则性层面,在细则上并未有效落实,导致监督执行不到位,监督效果不佳,这就使得部分领导干部产生“得过且过”的思想。此外,对于领导干部问题的处理,国有企业还存在事前预防预警不足、事后惩戒为主的问题。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大错误往往都是由小问题演变而来的,因此应构建抓早抓小、预控为主的监督模式,有效提升监督管理成效。

3 新常态下加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建议

3.1 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领导干部认真履职的监督管理

首先,国有企业应基于国有企业发展的大格局,认真开展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当前,国有企业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企业领导应转变传统的工作观念,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并发挥自身的领导示范作用,勇于承担责任和义务,对于监督工作也要有积极配合的态度,而不是制造矛盾,如此才能确保国有企业良好运行。其次,国有企业要从制度建立和监管执行两个方面强化对企业领导干部的内部监督管理,尤其是在党建工作方面,党建工作是国有企业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这要求企业内部要重视对领导干部党建工作的监督管理,避免出现不当言论或行为,打造良性政治生态,从而保证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最后,针对部分国有企业个别领导不正确履职的问题,应从制度层面展开针对性监管,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避免出现领导干部腐败的行为,使领导干部能够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并发挥领导作用,促使其领导国有企业不断发展与壮大[3]。

3.2 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管

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斗争工作不断深入,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内容便是***总书记提出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更加重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顶层设计上持续强化制度建设,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问题,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的效果[4]。在这样的背景下,对国有企业而言,其要更加重视对企业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监督,应加强和完善权力监督的制度建设工作,实现有效制约和监督,保证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权力行使有据可依,与制度规范相适应,如此才能够避免企业内部各种腐败行为发生。另外,国有企业也要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内部人员的监督意识,使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监督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工作。同时也应完善监督机构的权力,使其能不被领导影响,切实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责,从而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制约和监管。

3.3 完善监督制度,实现监督力量的有效整合

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建立起完善、长效的监督机制,确保监督作用有效发挥。首先,可在内部监督的基础上实现与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让权力暴露在阳光下,可建立完善的举报机制,举报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方式,当然也要对举报材料、方式、举报人员保密、举报人员权益保障等方面加以完善,切实发挥举报机制的作用,让企业内部人员及社会群众联合监督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方式,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形成威慑力,从而使其不断规范自身行为。其次,切实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建立包括民主生活会、一报告两评议、思想动态汇报、巡视等机制的领导干部监督体系,确保党组织监督权力的有效行使,从而提升对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水平[5]。

3.4 加大执行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预警机制的建设

除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外,也要加大监督制度的执行力度,重视对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形成以“小问题”为抓手的监督预警机制[6]。国有企业监督部门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起“小问题”的预警信息平台,通过构建平台后端数据库、厘清数据勾稽关系、设计统计“小问题”数量和类型功能等措施,实现对“小问题”信息的统一计算、反问追溯和自动显示,如此一来便能形成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日常行为有效监督的工作局面,防微杜渐,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4 结语

新常态下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势在必行,其对国有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及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均有重要意义。因此务必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让领导干部树立规矩意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从而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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