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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环境下区域协同创新平台模式及机制与政策研究

时间:2024-04-25

杨丰悦

(内江师范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四川 内江 641100)

0 引言

随着全球信息化高速发展,先进的计算机信息技术使各个领域实现了协同发展,还为创新主体之间的全面合作搭建了桥梁,并获得了各方的关注、认可与重视。网络环境下通过虚拟渠道建立协同创新平台,成为实现区域协同创新的重要途径,也促进了区域实现协同创新发展。因此,应加大对基于网络环境的区域协同创新平台的研究力度,在准确掌握协同创新内涵的基础上,加快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平台,从而为提高区域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持。

1 创新平台概述

创新引领发展,而创新平台则是实现快速创新的重要渠道,同时是尚未被充分利用和重视的重要资产。根据其特征,可以将创新平台定义为某区域中人才、信息、技术、知识、政策等一系列共享要素的集合,包含公共设施和公共组织,也是基于原创性理念,用于研究开发、转化科技成果、收集创新信息和信息交流的共享开放式平台。该平台作为开展创新活动的支撑系统,将创新从理论阶段转入实践阶段,组成了创新的基础设施和必要因素,并为政府、部分高校和机构提供服务,对区域模仿转向自主创新具有重要促进和示范作用。

创新平台的具体内容包括创新基础设施和创新不可或缺要素,由理念转向财富产品创造、会计、资本条件,人才及前沿成果获得性,创新人员获得其投资收益,市场准入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其中任何一项内容弱化,都会对整个创新平台产生负面影响。建立创新平台最先由发达国家提出,用于应对世界创新环境下的各种新形势,具有较高的实践和理论方面的研究与应用价值,可提高区域在经济竞争活动中的整体竞争优势[1]。

2 协同创新及其对区域创新的影响

协同创新指的是政府、企业、用户以及高校、研究所等知识生产机构为实现技术成果创新而开展的大跨度整合创新工作。其强调对创新资源和要素进行有效配置,在国家意志引导及机制安排下,加快突破不同创新主体间的障碍,实现对资本、信息和技术等创新要素的合理利用,加快深度合作,提升合作创新主体的竞争力。同时,协同创新可对区域创新起到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创新主体通过协同合作开展创新研究工作有利于加快实现区域内或区域间创新资源共享,弥补创新主体不足。其次,在协同合作中对创新资源进行整合,有利于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并促使区域不同创新行为主体实现有效合作。最后,在“互动”和“合作”协同模式下开展创新工作,与单个创新主体取得的成功相比,可取得良好协同效应,有利于提升区域创新绩效[2]。

3 影响区域协同创新平台创建的因素

3.1 环境因素

影响协同创新平台创建的环境因素包含4 个方面。

首先,信用环境。在开展区域创新活动期间,创新人员受利益驱使,易出现科技信用缺失和不端行为,进而对区域协同合作产生影响,而网络虚拟环境下要想实现有效协同合作,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至关重要。

其次,政策环境。政策支持是实现区域有效协同合作的重要推动力,同时可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依据和制度保障。若相关政策支持体系缺乏完善性,会对创新主体的生机和活力产生抑制作用,尤其不利于小型创新企业的经营发展。另外,当前网络环境对政策支持体系提出了新要求,制定和完善区域创新政策时应使其适用于网络环境。

再次,社会文化环境。良好的区域文化环境可成为推动创新发展的动力,构建富有创新精神和尊重人才的区域文化价值体系,对实现区域协同创新发展具有指导和促进作用。

最后,法律环境。无论是现实创新环境还是网络创新环境,都必须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作用,利用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创新交互活动[3]。

3.2 技术保障因素

首先,信息基础网络设施。先进稳定的信息网络设施可为创新主体协同合作,维持正常通信交流提供支持。

其次,网络平台。区域协同创新合作中,经常存在“协作互动不通畅”和“资源难共享”等问题,通过构建协同创新网络平台,充分利用网络环境,可快速实现信息与资源整合,减少多方协作和交流中存在的问题。

再次,知识有效管理。网络环境中包含各种类型的数据资源,若在资源使用中未能统一数据结构,会降低信息检索质量,阻碍不同协同创新主体资源的整合。

最后,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有利于实现行业资源集聚效应,为更多区域创新主体实现协同创新提供渠道,同时可为创新产品的营销提供渠道[4]。

4 网络环境下区域协同创新模式建立及其机制和政策

4.1 完善协同创新政策和机制

适合的政策对实现区域协同创新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可为相关协同活动的开展提供依据和支持。因此,在网络环境下开展区域协同创新活动时,为降低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应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及制度。

首先,应出台改善企业融资困境的政策。政府应积极制定有关政策,降低中小型企业的融资困难,为其创新提供政策支持。同时,应推动创新要素共享,加快实现协同创新及其成果市场化。例如,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合作中,政府可制定政策,适当下放经费自主权,落实项目制管理,加快网络协同平台的建立,从而激发国有企业及协同创新、科技创新活力。

其次,完善创新人员考核制度。为调动有关人员在创新创业方面的积极能动性,应对传统考核制度进行调整,提升人员流动性,并将薪酬与市场接轨,保障研究人员权益,提升对人力资源的重视程度,并合理运用,从而实现企业、组织机构以及创新人员共赢。

再次,强化协同创新激励机制。适合的激励机制对加快协同创新进度和提升协同创新效果具有推动作用。对此,应转变原有单一补助方式,结合协同创新人员的实际需求,构建全方位的激励机制,不断满足其需求,激发创新人员的积极性。

最后,建立满足协同创新需求的多元化机制。为激发区域协同创新活力,在开展相关工作时,还应从不同角度建立运行机制,通过对不同要素、主体及其相互之间关系的分析,建立适用于网络环境的协同创新发展的动力机制、决策机制、选择机制、投入机制、协调机制以及利益分配机制等,同时还应建立资本融合、资源共享和产出分享等方面的运行机制[5]。

4.2 建立区域协同创新模式

网络环境下,在区域协同创新中,可直接通过网络服务平台开展相关创新工作,这有利于快速整合资源、信息。同时,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辅助下,实现区域创新主体对接可补齐资源不足的短板,并快速实现协同设计、技术交流以及利益协商等。因此,在区域协同创新工作中,应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快速建立区域协同创新模式,为创新工作开展提供支持。

首先,协同创新强调过程协同,参与协作的各方主体需要通过网络进行互动交流、达成共识。此时应建立适用于多方交流的网络安全、保密平台,为协同双方相关人员展开工作提供良好条件,同时还应提供保密的电子协议签订渠道,充分发挥交流平台功能。

其次,保证创新协作双方在平台上的信息公开和透明,并使平台与相关信用评价和评分机构网络建立联系,为协作双方的进一步协作提供参考,从而提升协同创新活动的公平性。

再次,政府应充分发挥其在区域协同合作中的引导作用,不仅应为开展协同创新活动提供政策和机制方面的支持,还应协同多方面力量,提供公共计划和科技教育等各类帮助。

最后,为实现创新成果的市场化,还应让协作企业中的生产、物流、营销、后勤以及财务等部门参与其中,从而为创新活动开展提供完善的配套服务[6]。

5 结语

跨区域协作已经成为重要的经济合作方式,而跨区域协同创新则成为协同合作和竞争的重要支持力量,对提升其在经济活动中的竞争力具有重要促进作用,能够扭转对其不利的局面。因此,在跨区域合作中,不仅需要积极开展协同创新合作,还应建立区域协同创新平台,为相关创新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在具体建设中,应重视对影响因素的把控,并在相应政策和机制的指导下开展建设工作,为实现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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