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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个税税制存在问题的分析

时间:2024-04-25

张金玲

(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 北京 100070)

[摘 要] 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总收入中,工薪阶层个税所占比重超过50%,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中低收入者仍是个税的主要承担者,缴纳税额纵向比较仍然较多,从中可以看出个人所得税未完全体现出“高收入者多纳税”的原则,如何更好地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是一个需要认真考虑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税制;问题;解决对策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7. 056

[中图分类号] F810.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07- 0121- 02

0 前 言

收入差距过大无论对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居民都是普遍存在问题, 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税收制度, 对促进社会公平、防止两极分化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公民意识的不断增强,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如果从2005年算起,我国政府已经将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调整了三次,从800元调整至3 500元。但是在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总收入中,工薪阶层个税所占比重超过50%,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中低收入者仍是个税的主要承担者,未完全体现出“高收入者多纳税”的原则。可见,如果只是单单调整个税起征点,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收入差距扩大、高收入者纳税不足的问题。如何更好地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

1.1 起征点过低,税负集中在工薪阶层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税率,存在的问题是税率级次过多和边际税率过高。我国2011年个人所得税税法第六次修订将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2 000元调至3 500元。依据统计机构数据,经过此次调整我国纳税人数由8 400万变为2 400万,表面上减轻了大部分人的税收负担,但是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在国民收入中,政府收入从14%上涨到18%,企业收入由17.9%增加到21.6%,但是居民收入从67.7%下降到60.4%。这使得在收入组成中的中产阶级成为了纳税主要承担者,并不能从根本上达到调节高收入者收入、抑制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目的。

1.2 税率级别过多,税率级次多级差少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为七级累进税率,最低档税率为3%,税收级次下调。与此相比,欧盟的个税税率不足6级。英国更是由10级减少到2级,个人所得税税率改革已是大势所趋。

相比较欧美发达国家,我国个税征收结构仍有很大调整空间,而且最高45%的边际税率也使得中国略显尴尬。美国采用28%比例税率,这一调整既可以确保低收入者享受较低税率,也充分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可以使高收入者在缴纳相关税款的同时也可以享受低税率带来的优惠,从而体现税收的效率原则。

1.3 个人收入多元化、隐蔽化,征管难度大

个人所得税列举了一共11个应税项目,这种列举方式在相当大程度上限制了征税范围的有效扩大,可以预防了我国税收流失。但其列举项目复杂多样,概括的模糊宽泛,另外随着新增納税项目不断增加,在税务机关征纳过程中易使征纳双方因应税项目不确定出现纠纷,或使纳税人出现偷逃税款行为的发生。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特别是随着大量新兴职业产生和产业结构不断升级,我国居民的收入早已依靠单一工资收入转变为收入形式多元化的趋势发展。职工福利收入、特殊行业职业补助、中午等特定时间免费就餐及其他各种形式补贴也逐渐构成我国居民收入的不可忽视组成部分。这些新兴收入形式也具有隐蔽性、多元性的特点,增加纳税机关征收税款难度

2 解决的对策

2.1 采用家庭申报制度

可以较好地解决不同税收负担相同税收组织的问题,更税收公平的思想更加切合。

其优越性在于:首先,较为充分考虑了家庭基本成员的收支比例,合理分配各成员税收负担,有利于税务机关公平课税。同时,也有利避免家庭成员为了偷逃税款进行的财产分割和财产转移。由此可见,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前计算费用扣除额时,要进一步考虑纳税人的婚姻状况,将家庭核心成员的收入加总,再根据其家庭养老育幼出现的不同程度的负担和压力计算,降低扣除书或减免负担。

2.2 适当增加费用扣除项目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些有关住房、医疗和教育等的改革措施,从而使得纳税人在这些方面的支出费用大大增加,如购房贷款利息、医疗费用和子女教育费等,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也使不同家庭结构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情况复杂化。考虑到这种情况,我国应按照不同的因素设计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适当增加费用扣除项目。比如:赡养费扣除;未就业配偶基本生活费用扣除;子女教育费用扣除;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扣;住房费用扣除;特殊人群照顾。

2.3 借鉴欧美身份证为基础纳税人编码制度

对年满16或18岁的具有一定收入能力的公民的进行税务编码,要求纳税人到对应税务机关办理、领取。纳税人以个人身份证编码卡用途广泛,例如填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不动产登记及收益申报表、不动产转移或转让文书,以及用于银行储蓄、社会保险,申请土地使用等等方面。真正做到一卡一人,监管针对性强和方便纳税义务人等优点。税务编码管理与政府各个管理系统相统一和联系,除了基本户籍管理、身份证管理等相连接。只有这样,才能在方便税务机关及时有效掌握纳税义务人基本信息的同时,进一步控制和审核个人的纳税情况,为以后网络化纳税信息技术的不断完善发展开一个好头。

3 结 论

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对于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起到了杠杆调节作用。我国正处于“十三五”期间经济大发展时期,应充分注意收入差距过大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影响国家长治久安大计的问题。应尽快在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稳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根据世界发展趋势和税制改革趋势、方向和我国实际国情和基本国情,科学合理地设计税收税率,简化收入分类,科学进行计算步骤;提高我国税务队伍的建设,不断深化改革,打造一支专业化、服务化的队伍;随着整个经济发展不断深入、物价水平提高以及可能发生的通货膨胀紧缩问题,制订科学合理的起征点;不断深化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结构,保护收入低纳税人,加大对高收入者的征管,保障我国税收稳定;进一步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建立网络化纳税信息技术系统;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纳税意识。通过有效改革,使得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得以完善,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杨明华.关于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研究[D].北京:首都经贸大学,2012.

[2]田国兴.试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与完善[J]经济师,2014(5).

[3]刘洋.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公平观及制度完善[D].哈尔滨:黑龙江大学,2012.

[4]秦蕾.西方税收公平思想的演进及对建立和谐税收的启示[J].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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