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摘 要:基于资本禀赋视角,以广西壮族自治区14个地级市的农业转移人口为调查对象,采用二元Logistic模型,对我国西部民族地区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的就近就业意愿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的就近就业意愿整体偏低,自然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对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意愿的影响程度存在一定差异性。提出应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流转机制创新,切实做好农业转移人口的土地权益保障工作,不断完善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意愿;资本禀赋;二元Logistic模型
中图分类号:F0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95-3283(2016)09-0079-04
[作者简介]向丽(1982-),女,四川内江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基金项目]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项目编号:15CJL003);贺州学院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项目(旅游管理)成果(项目编号:2015MTA13)。
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引导约一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就近城镇化作为我国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将成为西部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助推器。目前,国内有关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围绕就近城镇化的概念、类型和动力因素等方面展开,从空间角度上形成了就近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在原有居住地实现城镇化的概念[1],认为就近城镇化是“本土化、就近原则”的农民非农化过程[2]。学者们通过探讨就近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的关系,肯定了就近城镇化对于我国城镇化转型发展的重要影响,认为就近城镇化具有原住地形成的城镇、就近向小城镇集中和发展、城市近郊农村城市等多种类型[3],主要包括人口密度、交通条件和乡村社区的创造力、政策支持和市场机制的作用等动力因素[4]。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应充分了解农业转移人口的就近就业意愿,进而创新体制机制,为农业转移人口顺利实现就近就业提供政策保障,有效避免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后陷入既失地又失业的双重困境。根据相关资料,通常将1980年之前出生的农业转移人口定义为第一代农业转移人口,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农业转移人口定义为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5]。近年来,我国西部民族地区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所占比例逐年上升,其就近就业意愿将对西部民族地区就近城镇化进程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本文从资本禀赋视角,以广西壮族自治区14个地级市的农业转移人口为调查对象,采用二元Logistic模型,对我国西部民族地区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的就近就业意愿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期为西部民族地区就近城镇化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依据。
一、数据描述与模型选择
(一)数据来源及统计结果
2015年7月至2016年1月,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务工但尚未实现就近城镇化的农业转移人口进行问卷调查,并在正式调查问卷发放前,对拟采用问卷中难以测度的指标进行了修正。调查样本涉及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和崇左14个地级市,调查样本分布比较均匀,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此次问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就近就业意愿、就近城镇化意愿、资本禀赋、就业质量等。共发放调查问卷2100份,回收1981份,样本回收率为9433%,剔除失效样本后获得有效样本1779份,有效样本率为8980%。从年龄结构上看,第一代农业转移人口样本为802份,占451%,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样本为977份,占549%。
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样本统计结果表明,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的就近就业意愿整体偏低,其中具有就近就业意愿的样本为316份,占323%;无就近就业意愿的样本为661份,占677%。同时,男性农业转移人口占554%;已婚农业转移人口占632%;大多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务工年限在4—10年间,进城务工年限在10年以上的农业转移人口仅占171%。从受教育程度来看,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以初中、高中和中专学历居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农业转移人口所占比例为233%。
(二)变量选择及描述性统计分析
资本禀赋指农业转移人口个人及家庭所拥有的自然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资本资源的总和。本文主要从自然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等3个方面对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的就近就业意愿进行研究。其中,自然资本状况选取家庭土地面积、土地所处环境、土地处置方式以及城镇住房类型指标来衡量;人力资本状况选取了受教育程度、进城务工年限、职业技能水平及参加培训次数指标来衡量;社会资本状况选取了交往对象、求助人数、社区参与和工会参加指标来衡量。相关变量的定义、赋值及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见表1。
(三)模型选择
Logistic回归分析主要应用于因变量为二分变量的回归模型,通过事件发生概率的形式提供统计分析结果。本研究中的因变量“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是否愿意就近就业”是典型的二分变量,因此采用SPSS170统计分析软件,对977份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意愿调研数据进行二元Logistic模型回归分析,探寻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愿意就近就业(y=1)的概率设为P,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不愿意就近就业(y=0)的概率设为1-P,构建模型为:
二、实证结果与分析
由表2模型估计结果可知,模型选取的变量多数在10%、5%和1%的水平上显著,R2在05左右,说明模型整体拟合度良好且解释力较强,回归结果可信度较高。因此,所选取的变量均为影响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意愿的重要因素,根据这些变量构建的回归模型能够解释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意愿的影响因素。分别从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的自然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自然资本
家庭土地面积对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意愿的影响在5%水平显著,系数为0178,说明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的家庭土地面积越大,其就近就业意愿越强烈。一般来说,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的家庭拥有较多土地,往往会考虑在城市积攒了一定资金后返乡创业或就业,以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土地所处环境对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意愿的影响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原因可能在于西部民族地区土地环境较差,使其在面对就近就业选择时不太注重考虑土地所处环境。土地处置方式对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意愿的影响在5%水平下显著,表明进城务工的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获得的土地处置收益越高,其就近就业的意愿也将明显提升。但城镇住房类型与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意愿负相关,由于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的适应能力要明显优于第一代农业转移人口,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的居住条件越好,就业选择余地越大,其就近就业意愿也越低,更倾向于在当前务工所在地或者更好的城镇就业和定居。
(二)人力资本
受教育程度对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意愿的影响在10%水平下显著,但系数为负,表明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其越不愿意就近就业。这是因为高学历的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能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搜集更多的就业信息,就业机会也更多;大城市对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大于中小城市、县城和小城镇。进城务工年限对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意愿的影响并不显著。职业技能水平、职业技能培训对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意愿的影响均在5%水平下显著,系数分别为0067、0097。与第一代农业转移人口相比,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水平相对较高,但假如其就近就业,其原有的职业技能水平很可能难以适应新的工作岗位需求。由于大多数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只能在非正规部门实现就业,用人单位出于成本方面的顾虑,通常对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重视程度不够,且流于形式,与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所期望获得的培训效果相差甚远。因而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更希望通过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来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进而增强其就近就业竞争力。
(三)社会资本
交往对象对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意愿的影响在10%水平下显著,系数为0171。求助人数与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意愿负相关。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的交往对象和求助人数直接体现出其私人关系型社会资本状况,如果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的主要交往对象是城市市民,求助人数较多,则表明其在务工所在地已经拥有较为丰富的私人关系型社会资本。一般而言,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在当前务工所在地的私人关系型社会资本越丰富,其就近就业的意愿越低。社区参与和工会参加对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意愿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尽管多数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都能适应城市生活,也希望能够在城镇定居生活,但由于受到身份、户籍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以及工作和生活上的各种压力,实际上大部分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很少参与或是从不参与社区活动。此外,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的劳动权益维护意识虽有所增强,但鉴于目前多数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并未充分发挥其在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权益维护过程中的监督、协商和调解作用,与用人单位的谈判效果不佳,致使大多数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对工会组织缺乏信任,工会参加意愿偏低。
三、结论与建议
调查和模型分析表明,广西少数民族地区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的就近就业意愿整体偏低,自然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对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意愿的影响程度存在一定差异性。其中,家庭土地面积、土地处置方式、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水平、交往对象与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意愿显著正相关;城镇住房类型、受教育程度、求助人数与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意愿显著负相关;土地所处环境、进城务工年限、社区参与和工会参加对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意愿的影响不显著。
根据以上结论,提出以下建议。(一)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流转机制创新,切实做好农业转移人口的土地权益保障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法规,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二是充分利用国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强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创新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流转机制,通过在部分地区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土地财产权的抵押、转让;三是加强公众参与,完善土地征用和补偿机制,深化征地制度改革,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土地合理收益和基本权益,为其就近就业和落户定居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二)不断完善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第一,政府应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力度,确保培训资金落实到位;第二,建立健全对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的监管机制,并对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成效明显的企业和培训机构给予资金补贴或税收减免等政策优惠,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创建农业转移人口实训基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保证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第三,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认证,对符合认证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及时颁发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提升人力资本素质,拓宽就业空间,使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能够适应就近就业的工作岗位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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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彤彤 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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