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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区域产业转移粘性的价格治理体系研究

时间:2024-04-25

成祖松

(安徽工业大学 商学院,安徽 马鞍山 243032)



破解区域产业转移粘性的价格治理体系研究

成祖松

(安徽工业大学 商学院,安徽 马鞍山 243032)

摘要:破解产业转移粘性,促进区域产业转移,是经济“新常态”下实现区域包容性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而价格调控和价格监管等价格政策既是产业转移政策的重要内容,又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价格工作在促进区域产业转移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从价格管理向价格治理转变,明确价格治理的主体、客体和方式等基本内容,构建价格治理体系的基本框架,实现价格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区域产业转移创建良好的价格环境。

关键词:产业转移粘性;价格治理;治理体系

近年来,我国区域产业转移不断加速,但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并没有出现大规模产业转移,而出现了产业转移粘性现象。产业转移粘性是表示产业转移阻力的概念,既包含市场效应,又包括政策效应,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从国家层面来看,促进东部部分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有序转移,是经济“新常态”下实现区域包容性发展、带动中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拓展就业和发展新空间、推动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跃升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随着皖江城市带、广西桂东、重庆沿江、湖南湘南、湖北荆州、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甘肃兰白、四川广安、江西赣南、宁夏银川—石嘴山等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先后获批,各地都在抢抓国内外产业转移的机遇,积极制定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旨在促进本地区经济快速发展。而价格调控和价格监管等价格政策既是产业转移政策的重要内容,又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要积极完善科学规范的治理体系,打造高水平的治理能力,推进价格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充分发挥价格治理在破解产业转移粘性,促进各类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和区域产业转移中的重要作用。

一、价格杠杆在破解产业转移粘性中的重要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杠杆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破解产业转移粘性、促进区域产业转移、优化资源配置和调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价格调控是破解产业转移粘性的重要手段

我国为了破除区域产业转移粘性,国家层面的产业转移管理需要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的协调配合,以增强产业转移政策措施的有效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主要通过财政、税收、信贷(利率)、汇率、价格等经济手段来实现对产业转移的宏观调控。国内外的经济发展经验充分表明,价格手段具有高度灵活性和低成本的优势,比各类行政手段促进产业转移更加及时有效。在促进产业转移的过程中,价格杠杆必将成为我国打造承接产业转移平台、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要手段。

(二)良好的地区价格环境是破解产业转移粘性的有效保证

从产业承接地的角度来看,营造良好的“硬环境”和“软环境”是破解产业转移粘性、有效承接产业转移的关键。价格环境作为地区“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产业承接的效果。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能源、资源、劳动力价格上涨以及各个经济环节可能出现的涨价因素,都会引起物价波动,对地区物价水平的基本稳定产生巨大压力,进而影响产业转移政策的实施效果。特别是当前中西部广大地区还存在很多诱发产业转移粘性的价格问题。一是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还不完善,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进展缓慢,影响产业转移的资源配置效率;二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不透明,收费名目繁多,收费标准的形成机制不合理,给迁移企业造成困扰;三是部分垄断程度较高行业的延伸服务价格管理不到位,相关价格行为不规范;四是部分依托行政管理部门的产业转移中介服务的收费情况不公开,还存在强制服务收费和收费过高的问题;五是价格公共服务建设滞后,未能充分了解各类产业转移主体对价格公共服务的诉求和需要。价格和收费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承接产业转移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只有实现价格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高效化,才能为产业转移创建良好的价格环境。

(三)提供成本“洼地”和价格政策“高地”的双重支持

企业作为产业转移的主体,其投资区位选择和生产经营活动主要考虑的是成本因素。东部沿海地区在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后,土地、劳动力、水、电等要素成本大幅上升,资源、环境的约束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压力不断加大,东部地区的某些产业环节大规模向中西部转移是未来的必然趋势,而中西部地区完全有条件承接东部地区转出的产业。特别是近年来全球经济衰退对外向型经济带来的巨大冲击,都将加快东部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步伐。然而,东部产业向中西部地区顺利转移的前提是中西部地区必须发挥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优势。中西部地区的成本“洼地”效应是吸引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首要因素。而在固有的土地、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低廉的基础之上,中西部地区还可以利用政府价格管理权限之内的差别价格政策,对各类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内的供电、供水、供气、行政事业性收费价格提供优惠,从而降低产业转移的进入门槛和转移企业的成本负担,形成破解产业转移粘性、促进产业转移的成本“洼地”和价格政策“高地”的双重支持。

(四)合理的价格政策可有效破解产业转移粘性、防范环境风险

在破解产业转移粘性、促进产业转移的过程中,产业承接地还可能面临着环境恶化的风险。特别是受“劳工荒”、“电荒”、“油荒”、“地荒”、反倾销、汇率波动、国家宏观调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东部地区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许多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压力倍增,盈利能力大幅下降,产业转移的动力不断提高。而中西部广大的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不仅具有各种成本优势,还享受国家和各地区一系列政策支持和优惠。这无疑会吸引一些高耗能、高排放企业落户到各类示范区(特别县、区一级的开发园区),给广大产业承接地的环境保护带来难题。而合理运用价格政策,则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破解产业转移粘性并保护生态环境。一是实行差别化的价格政策,设置产业转移的市场准入门槛,坚持防止污染严重的产业转移到中西部地区。二是可以采取合理的资源收费制度有效防止相关企业对资源的过度使用和过度性开发。三是实行合理的污染排放收费制度将企业经济活动过程中的外部环境成本内在化,促使企业减少污染排放,减少产业转移项目的污染效应。四是需要综合运用与价格政策相关的收费制度、投资补贴、信贷优惠等环境经济手段,积极鼓励企业环境友好行为。

二、破解产业转移粘性的价格治理体系的构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部署,是近年来涉及价格工作内容最丰富、涉及面最广的纲领性文件。2015年10月2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推动价格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破口和路线图。根据上述两个文件的相关要求,价格工作需要从“管理”向“治理”转变,反映出价格工作理念的巨大进步。与传统的价格管理相比,价格治理实现了如下四大转变:一是治理的主体由“一元”向“多元”转变;二是治理的方式由“单向”向“互动”转变;三是治理的过程由“集中”向“民主”转变;四是治理的理念由“传统”向“现代”转变。

(一)价格治理的主体

治理主体是指主导、参与及推动价格治理活动个体、团体及群体的总称,是价格治理体系的核心。进行价格治理必须考虑区域产业转移活动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的特殊性。经济“新常态”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特征,即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动力转换,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速换挡期、经济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历史阶段。经济“新常态”使价格治理变得更为复杂,更加突显了价格治理主体多元化的特征。在破解产业转移粘性的价格治理中,各项价格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应该增强产业转移利益相关者的社会参与。在价格治理中,价格主管部门是主体,迁移企业是主体,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社会舆论、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都是参与治理的主体之一,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

(二)价格治理的客体

治理客体是价格治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内容及环境的总和,是价格治理体系的基础。随着我国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化,使价格信号较好地反映了市场供求,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成为国家破解产业转移粘性的重要手段。价格工作取得的成就是显著的。但应该清楚地看到,新时期的价格工作面临着新的更大挑战,政府对价格的干预过多,市场在价格形成中的作用还未完全发挥,价格政策与产业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协同性还不强,未能充分体现价格在促进区域产业转移中的重要职能。因此当前的价格治理主要是治理价格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治理的重点是重建价格的治理体系,目的是实现价格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落脚点是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三)价格治理的方式

治理方式是指价格治理的形式、方法和手段的总和,是价格治理体系的关键。价格治理首先要坚持依法治价。价格治理的现代化就是实现价格调控、价格监管的法治化,政府依照《价格法》《反垄断法》及有关价格法规来治理产业转移中的各类价格和收费问题,处理价格领域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完善以市场为主形成价格的机制,做好价格调控、价格监管工作。其次是要积极寻求来自社会公众的力量,构建价格治理的社会支持体系。再次要结合经济“新常态”的特征,加强对破解产业转移粘性中各类价格问题的动态治理。尤其是在信息化和互联网时代,更要重视网络在价格治理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说,价格治理的方式、方法、手段是多样的,最根本的就是采取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和共同治理相结合的多渠道治理方式,构建法律手段、道德手段和舆论手段相结合的多样化手段体系,打造文化资源、组织资源和社会资源综合利用的动态性治理方式,最终实现由过去单纯的价格管理向产业转移过程中价格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转变。

(四)价格治理体系基本框架

破解产业转移粘性的价格治理体系的基本框架主要包括:1.治理理念。主要包括依法治价的法制理念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2.治理模式。一是垂直治理模式,即各级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从上到下的垂直治理;二是水平治理模式,即价格主管部门之间、产业集群内部企业之间的水平治理;三是共同治理,即价格主管部门、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社会舆论、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等产业转移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3.治理结构。一是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内部的治理结构,二是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外部的治理结构。4.治理机制。主要包括政府机制、企业机制和社会机制三大方面。5.治理路径:一是要有加强对价格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和组织领导;二是积极构建价格治理体系的生态系统;三是不断优化价格治理体系,努力实现价格治理的科学化。价格治理体系的各组成单元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平衡,按照一定的规律进行运作,并最终实现破解产业转移粘性、促进区域产业转移和区域包容性发展的价格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参考文献]

[1]郭莹,刘俭.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应实现政府价格治理目标[J]. 价格月刊,2015(3).

[2]王建中.产业转移承载区建设中的价格工作问题研究[J]. 价格理论与实践,2010(4).

[3]李皖.公众参与政府价格决策价值缺失问题及其治理[J]. 学术论坛,2011(5).

(责任编辑:张彤彤)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6)03-0048-03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产业转移粘性的机理、测度及治理研究”(项目编号:14CJL030);安徽省2016年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重点项目“皖江城市带承接高新技术产业转移研究” (项目编号:gxyqZD2016064)。

[作者简介]成祖松(1984-),男,安徽凤阳人,副教授,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产业转移与区域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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